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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回 明国法元凶伏诛 复江南尽除苛政

江左平叛演义

话说秣陵乡夫朱权擒获伪帝谢文仪,解送军前,江南首恶已落罗网,数年僭伪之乱根株尽得。时至四月,春和景明,乱象初定,顾范则将谢文仪打入槛车,遣精兵押送回京,归献大靖行在。

槛车辗转入城,沿路百姓夹道聚观,昔日高居九重,生杀由心的伪朝女主,今朝身囚铁槛,蓬首垢面,不复半分帝王威仪。观者唏嘘嗟叹,或痛其暴虐,或感其兴亡,人人皆知此乃逆天祸民之报。

既至京师,有旨将谢文仪囚于廷尉狱中,枷锁缠身,严加看守,待重臣会审定罪。李君一以巨逆就擒,国法须明,乃会同征西大将军张浩洋,召集三司法司,文武台臣,开堂三司会审。法台森严,刑具罗列,百官环侍,秩序凛然,专审谢文仪僭逆祸国一案。

当堂逐条枚举其罪,定为二十大罪状:

一曰僭称帝号,悖逆正统;

二曰倒置阴阳,紊乱纲常;

三曰篡改史书,污蔑先圣;

四曰大兴土木,竭尽民力;

五曰重税苛役,荼毒苍生;

六曰屡兴大狱,屠戮忠良;

七曰罗织文字,禁锢士林;

八曰纵容酷吏,诬告成风;

九曰废乱礼法,败坏世风;

十曰割裂山河,构连兵祸;

十一曰残杀藩臣,自毁股肱;

十二曰壅塞言路,箝制万民;

十三曰抄没民产,株连无辜;

十四曰崇邪立祠,惑乱人心;

十五曰损耗府库,虚耗国财;

十六曰猜忌臣下,杀戮无度;

十七曰败坏吏治,宠信奸邪;

十八曰隔绝上下,不恤饥馑;

十九曰纵兵残民,流离遍野;

二十曰逆天横行,祸乱江南。

罪款昭彰,条条有据,当堂宣示,无可抵赖。满堂文武无不凛然,皆言此罪滔天,万死难赎。三司合议既定,依律判谢文仪凌迟极刑,押赴建康东市行刑,以谢江南万民。

行刑之日,建康士民倾城出观,东市人山人海,观者如堵。刑场甲兵罗列,旌旗肃整,杀气凛然,万众屏息。

谢文仪虽身陷绝境,身罹极刑,依旧刚狠自用,至死不悟。临刑之时,面不改色,神色傲然,对万众厉声言道:“吾本圣女临凡,奉天受命,天命不绝!今日身殒,非我之过也,乃时势所困!”言辞桀骜,毫无悔意。刀斧手随即行刑,寸剐其身,三千六百刀方才气绝,时年三十四岁。

一代僭伪女主,暴虐江南数载,荼毒生灵,祸乱纲常,终受极刑而亡。行刑既毕,传其首级遍历江南诸郡,昭示四方,以儆效尤,令天下皆知逆天虐民者,终难逃国法诛戮。尸骨弃于市衢,严旨不许百姓,旧臣收葬,任其风吹日晒,零落尘土,以彰罪罚,以绝余孽。

元凶既除,遂搜捕伪朝三十六柱臣及内外逆党,尽数缉拿归案,无一漏网。其中女官核心死党:谢文瑶,谢兰畹,沈婺华,郑若兰,卫若兰,苏婉等辈,皆身居伪朝显职,或执掌刑狱,或篡改史书,或主持酷案,或助虐施残,荼毒朝野,残害忠良,罪迹昭著,万民痛恨。经三司核定,尽属首从巨恶,一体押赴建康东市处斩,枭首示众。

又有附逆男官张从吉,钱逢,吴珪等人,身食旧朝俸禄,甘为伪逆爪牙,平日谄媚女朝,依附奸邪,助纣为虐,构陷同僚,以媚祸乱国之罪,判凌迟处死,尽诛其族。

其余伪朝将吏,酷吏,帮凶,凡曾参与大狱,肆虐军民,罗织罪名,残害无辜者,逐一核定罪情,尽数伏诛,无一赦免。旬日之间,江南逆党廓清殆尽,朝堂旧秽,市井余毒一扫而空。

乱党既平,元凶既灭,李君一亲自主持江南善后诸事,与诸将共议安民固本之策,涤除伪朝积弊,修复太平气象。首废大禹一朝所有苛法虐条,尽罢颠倒纲常,钳制人心,残害士民之律。凡昔日文字狱,谤圣案,忤逆案所拘囚犯,无论官民,无论新旧,尽数当庭释放,洗其冤屈,复其清白。

又将伪朝所立侮女律,谤圣律等一切酷法条文,尽数搜出,当众焚毁,不存片纸,不留余毒。一时之间,严刑峻法尽除,罗网告消,士林得以舒展,百姓得以安心。复遣使遍历郡县,安抚流离流民,开仓赈济,抚恤孤寡,归还百姓田宅,招徕流亡归乡。严饬地方官吏,不得苛索,不得扰民,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劝课农桑,修复田亩,重整市井,通商利民,令荒废田野重得耕种,萧条市井复见繁华。

数年兵戈残破,酷政凋零之江南,自此涤尽阴霾,重归清平。

后人有诗叹曰:

逆天僭号乱江东,酷狱严刑血满墉。

三千刀尽妖氛灭,一扫苛残万国同。

毕竟这天下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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