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林默走出那栋旧楼,扑面而来的是巷子里的市井气息。
早点摊的白雾混着油条下锅的滋啦声,自行车铃铛叮叮当当从身旁掠过,空气里飘着葱花和酱香。
我赤着脚踩在粗糙的水泥地上,砂砾硌得脚心疼,没走几步就忍不住"嘶"了一声。
这破地面快把我疼哭了。
林默在前面走着,步子迈得不大,但我跟得还是有点吃力。
听见我这声抽气,他的脚步顿住了。
他转过身,视线从我脸上往下滑,落在我的脚丫子上。
那双光裸又白皙的脚沾了灰,脚趾头因为疼微微蜷着,趾尖还泛着被砂砾磨出来的浅浅红痕。
要不耍耍赖?
我心里正想搞个鬼点子让他背我走,他却已经转过身,径直拐进路边一家小小的杂货铺。
再出来时,手里拎了双最普通的那种塑料拖鞋,浅蓝色的,没什么花哨装饰。
他走到我面前,把拖鞋往我脚边一放:“先穿着。”
我低头看看那双明显只值几块钱的塑料拖鞋,又抬头看看他面无表情的脸。
“……你就给我买这个?”我忍不住嘟囔。
“临时穿。”他惜字如金。
“可我从前穿的拖鞋都是真丝的!”我试图表达严重不满。
“这里没真丝的。”他语气平平地堵回来。
我瞪着他,他回望着我——应该是我单方面瞪他,他根本不痛不痒。
僵持了大约三秒,我败下阵来,向他伸出手,试图接过拖鞋——他却忽然蹲了下来。
没错,蹲了下来。
冷冰冰,全程连个笑脸都欠奉的林默,就这么在人来人往的巷子口,弯腰蹲在我面前。
我整个人愣住了。
他单手托起我的脚踝。指腹的温度微凉,扣在我细瘦的脚腕上,力度很轻,像怕捏碎什么似的。我僵在原地一动不敢动,大脑一片空白。
动作甚至有点笨拙——
毕竟那双拖鞋大了些,他的手指调整了两下鞋带的位置,才让它服帖地裹住我的脚掌。整个过程不超过十秒,他却做得格外认真,低头的时候额前的碎发垂下来,遮住了那双沉沉的眉眼。
我把脚缩回来,脚底踩上软软的塑料鞋底,冰凉的地面终于被隔开。
心脏却在胸腔里扑通扑通跳得又快又响,像有什么东西在耳边擂鼓。
“……你、你干吗呀!”
我结巴了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脸颊烫得能煎鸡蛋,“我自己会穿!”
林默已经站起来了,拍拍手上的灰,表情平淡得好像刚才只是顺手捡了个东西:“大了,一会再给你买双合脚的。”
“那你也不能……不能……、我攥着衣角,后半句怎么也说不出来——不能蹲下来给我穿鞋呀!
这种动作太犯规了!
他瞥了我一眼:“脚磨破了,走不动路,麻烦的是我。”
口嫌体正直!!
要不是脚上还套着他买的拖鞋,我差点就信了他真的很嫌麻烦。
我低头看看那双大了一码的蓝色拖鞋。
走路啪嗒啪嗒响,丑得很,可我心里暖烘烘的。
我又啪嗒啪嗒跟在他身后往街上走。
接下来的半小时,他带我在曼谷老街上转悠了一圈。之后他把我领进一家日用品小店,让我自己挑。
我站在货架前眼睛都亮了——虽然都是便宜货,但至少有粉色!有蝴蝶结!有小兔子图案!
我抱着一个粉色兔子水杯不撒手,又拿了一双毛绒绒的居家拖鞋,还有一条软乎乎的薄毯子,香喷喷的洗发水,护手霜也顺手捞了一支,满满当当堆了小半个购物篮。
林默站在收银台旁边看着我的战利品,眉头细微地动了一下,但还是默默掏了钱包。
我偷偷观察他付钱的样子——侧脸挺好看的,抿着唇的时候有点严肃,但掏钱的动作很自然。
哼,嘴硬心软的大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