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七年
研发项目在十二月初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团队成功优化了核心算法,将某个关键指标提升了近百分之四十。消息传到董事会,当天下午宋凛就出现在了十七楼,手里拿着一瓶香槟。
“庆祝一下,沈博士请客。”“为什么是我请?”“因为你是头号功臣。”
团队起哄,我笑着摇了摇头,他按住了我拿手机的手:“我已经订好了,日料,明晚七点,所有人。”
欢呼声中他看着我,我看着他,目光在人群的喧嚣中无声交汇。
那天晚上他照例来送牛奶。温热的蜂蜜牛奶,甜度刚好,温度刚好。他说他让助理每天六点去买,加热到六十度加一勺蜂蜜,用带盖的杯子放在十七楼茶水间最里面的位置——这个流程已经写进了助理的每日待办事项。
“宋凛,你对我这么好,我怎么办?”
“不用还。你入职盛恒这件事,已经还了。”
“你入职那天,我在董事会上被股东质疑了整整四十分钟,”他说,“他们说你太年轻、没有工业界经验、薪酬和资历不匹配。但你来了之后不到一个月就出了成果——现在他们在董事会上说的是‘沈博士的方案应该尽快推进’。”
他拿起我桌上那个印着“World‘s Okayest Scientist”的马克杯,嘴角弯起来:“沈卿,你来盛恒这件事本身,就是对我最大的回报。”
项目攻坚阶段我几乎住在了实验室。周四深夜十一点多,宋凛推门进来,手里提着一个保温袋。
“吃饭。”“我不饿。”“沈卿。”
他打开保温袋,端出一碗热汤、一盒米饭、两个小菜。“不会做,请了阿姨。但汤是我煲的。番茄蛋花汤,你最爱的。”
我看着那碗汤——卖相一般,汤色有些浑浊,食材切得大小不一。鼻子忽然酸了。
高中食堂的番茄蛋花汤是我的最爱,有一次宋凛坐在我对面看着我喝汤,忽然说:“沈卿,你怎么喝个汤都这么认真?”
那是他第一次叫我“沈卿”,不是“沈神”,不是“班长”——就是“沈卿”,两个字,从他嘴里念出来,好像有千钧之重。
“你记得我喜欢喝番茄蛋花汤?”“我什么都记得。”
我低下头喝了一口。咸了,鸡蛋老了,番茄太大块,汤底还有一点焦味。
但这大概是我喝过的最好喝的番茄蛋花汤。
“好喝吗?”“不好喝,”我说,然后在他眼神暗淡下去之前补了一句,“但我会把它喝完。”
他笑了,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我让他揉了三秒,然后偏头躲开:“别弄乱我头发。”
“沈卿,你知道吗?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人。”“你这句话抄我的。”
“那我说点你没说过的。”他的声音低下来,在深夜的实验室里像大提琴的低音弦被缓缓拉动,“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心跳就乱了。那时候我告诉自己,这个人我一定要认识他——不是当同学,不是当对手,我要让他记住我,一辈子都记住我。”
“所以你故意转学来我们学校,故意坐我后面,故意跟我抢年级第一。”“嗯,”他坦然承认,“我成功了。”
我放下汤碗,看着他。
实验室的灯光很亮,将他的脸照得清清楚楚。十七岁的他和二十七岁的他在这一刻重叠,像是同一棵树上开出的两季花。
“宋凛,你成功了。让我记住你,一辈子都记住你。”
他探过身,在我额头上落下一个很轻很轻的吻。
圣诞节前夕,项目取得了最终成功。
那天晚上整个研发中心都在庆祝。香槟、蛋糕、彩带,所有人都疯了。宋凛走到我身边,递给我一杯香槟。
“敬你。”“敬团队。”“敬我们,”他说,目光灼灼。
周围太吵,没有人听到他的话,除了我。我碰了碰他的杯子,仰头喝完。气泡在舌尖炸开,辛辣中带着微甜。
他低头凑近我耳边,声音低得只有我一个人能听到:“沈卿,今晚留下来。”
【插叙·那张纸条】
我花了七年时间想要忘记那个名字。
我换了手机号,删了所有高中群,刻意不参加同学聚会。我把那段记忆封存在最深的角落,用一层又一层的知识和数据覆盖上去。
但每个失眠的夜晚,我都会想起那张被撕碎扔进垃圾桶的纸条。
“宋凛,我喜欢你。从第一眼看到你就喜欢你。”
纸条被撕成了碎片,但那句话从来没有碎过。它只是蛰伏着,等待着——等待着一个恰到好处的时机,全部涌回来,将我的理智和防备冲刷得一干二净。
而那个时机,就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