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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灯火

情深深:到底谁在觉醒?

陆振华最近养成一个习惯——每天傍晚,去“夜上海”坐坐。

他不跳舞,不喝酒,就那么坐在角落的卡座里,要一壶龙井,看着舞池里的人来来去去。雪姨一开始觉得他碍眼,后来习惯了,再后来,偶尔会端着一杯酒过来,在他对面坐一会儿。

“今天生意怎么样?”陆振华问。

“还行。”雪姨翘着二郎腿,手里转着酒杯,“比昨天多了两桌。”

“嗯。”

“你就不能多说几个字?”

“嗯嗯。”

雪姨翻了个白眼,站起来要走。

“雪琴。”陆振华忽然叫住她。

雪姨停下来。

“你以前在陆家,是不是很不开心?”

雪姨转过身,看着他。灯光从头顶照下来,把她的脸照得有些发白。她今年四十三岁,眼角有皱纹了,嘴角的法令纹也深了,但她的眼睛还是亮的,亮得不像一个四十三岁的女人。

“开心过。”她说,“刚嫁给你那几年,开心的。”

“后来呢?”

“后来你的姨太太越来越多,你的脾气越来越大,你的鞭子越来越不认人。”雪姨的声音很平,平到像在念一份菜单,“我就不开心了。”

陆振华沉默了很久。

“对不起。”他说。

雪姨愣了一下。

她跟了陆振华二十年,挨过骂,挨过打,挨过白眼和冷脸,但从来没有听过他说“对不起”。

“你吃错药了?”她问。

“没有。”陆振华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苦得他皱了皱眉,“就是想跟你说一声。”

雪姨站在那里,手里握着酒杯,半天没动。

“行,收到了。”她转过身,走了两步,又回头,“茶凉了让人给你换。别喝凉的,你胃不好。”

她走了。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笃笃笃笃,这一次听起来不像丧钟了。

陆振华坐在那里,看着杯子里慢慢舒展的茶叶,忽然想起一件事——他好像从来没有好好看过这个女人。

跟了他二十年,给他生了三个孩子,被他骂了二十年,打了二十年,最后自己开了个舞厅,成了上海滩第一个跟他平起平坐的女人。

而她只是说:开心过。

不是“恨”,不是“怨”,不是“我这一辈子都被你毁了”。是“开心过”。

陆振华把茶杯放下,叫来服务员。

“换一壶热的。”

如萍最近发现一件事——杜飞看她的时候,眼神变了。

以前杜飞看她的眼神,是那种“我好喜欢你但我知道你不喜欢我”的眼神,带着一点卑微,一点小心翼翼,像一只蹲在门口不敢进门的狗。

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他看她的眼神是平的,平等的,像看一个并肩站在一起的人。

她说不清楚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那天她在诊所里帮忙缝伤口,缝了一个多小时,站起来的时候腰都直不起来了。杜飞走过来,伸手扶住她的肩膀,说了一句:“辛苦了。”

不是“你辛苦了”,不是“如萍你辛苦了”,就是“辛苦了”。三个字,平平淡淡的,像一杯白开水。但那杯白开水,比她喝过的任何一口茶都暖。

“如萍,你在想什么?”

杜飞的声音把她拉回来。她抬起头,发现他正站在她面前,手里拿着两杯咖啡。

“没什么。”她接过咖啡,喝了一口,烫了舌头。

“小心烫。”杜飞在她对面坐下,把咖啡放在桌上,没有喝,“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什么事?”

杜飞看着她,看了很久。久到如萍以为他要把她脸上有几颗痣都数清楚。

“我……算了,没事。”

如萍笑了。

“你是不是想跟我求婚?”

杜飞的脸一下子红了,红得像个煮熟的螃蟹。他张了张嘴,又闭上,又张开。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你看了我三分钟没说话。”如萍放下咖啡,双手放在膝盖上,坐得端端正正,“一个男人盯着一个女人看三分钟不说话,不是想求婚,就是想杀人。你没带刀,所以是求婚。”

杜飞被她说得哑口无言。

“那你……答应吗?”

如萍没有立刻回答。她看着窗外,街上人来人往,电车叮叮当当地开过去,一个小孩追着一条狗跑,狗跑得比小孩快,小孩摔了一跤,爬起来继续追。

“杜飞,我问你一个问题。”

“你问。”

“如果有一天,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不是你现在认识的这个如萍,是另一个如萍,她自私、虚伪、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你还会喜欢我吗?”

杜飞愣住了。

“你怎么会变成那样?”

“我是说如果。”

杜飞想了很久。

“不会。”他说,“我喜欢的,是现在的你。”

如萍低下头,看着自己手指上那枚戒指——不是杜飞送的,是她自己买的,银的,很便宜,戴在无名指上,骗别人说自己订婚了。

她摘下那枚戒指,放在桌上。

“杜飞,我答应你。”

杜飞瞪大了眼睛。

“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你要答应我,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不管我变成什么样的人,你都要告诉我——你喜欢的,是现在这个我。如果我变了,你要告诉我。不要骗我,不要哄我,不要把我当成一个需要保护的瓷娃娃。”

杜飞看着她,看了很久。

“好。”他说,“我答应你。”

如萍笑了。那笑容里没有算计,没有表演,就是一个女人在对的男人面前,放下了所有的盔甲和面具,露出了最里面那层柔软的东西。

她不知道的是,杜飞后来把那枚银戒指偷偷捡起来,放进了口袋里。他找到一家银器店,在戒指内壁刻了三个字——“杜如萍”。他没有告诉她,他打算在婚礼那天,把这枚戒指还给她。

何书桓又去了大上海。

这已经是他这个月第四次去了。每一次都坐在角落,点一杯酒,听依萍唱歌,听完就走,不去后台,不去找她,就那么远远地看着。

他不明白,为什么同一个女人,唱同一首歌,在“记忆”里和在舞台上,会如此不同。

在他的“记忆”里,依萍唱歌是痛苦的。她的声音里有压抑、有委屈、有说不出口的爱和恨。她唱的不是歌,是她自己的命。

但现在,站在大上海舞台上的依萍,唱歌的时候眼睛是亮的。她的声音里没有委屈,没有压抑,只有一种很纯粹的、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在唱歌这一件事情上的专注。

她不是在诉苦,她是在工作。

这个发现让何书桓很难受。他一直以为,依萍是需要他的。没有他,她会像一朵没有水的花,慢慢地枯萎。但现在,她没有他,开得比任何时候都好。

他喝完最后一口酒,站起来,准备走。

“何先生。”

他转过身。秦淮野站在他身后,穿着深灰色的衬衫,袖口卷到小臂,手里什么都没有。

“有事?”

“以后别来了。”秦淮野的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他的耳朵里,“你每次来,她回去都睡不好。”

何书桓的心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

“她跟你说的?”

“不用她说,我看得出来。”秦淮野看着他,目光很平,没有敌意,没有挑衅,只是一个陈述事实的眼神,“你来了,她就不高兴。你不来,她就高兴。你自己选。”

何书桓站在那里,手指攥紧了又松开,松开了又攥紧。

“你喜欢她?”他问。

秦淮野没有回答。

“我问你,你是不是喜欢她?”

秦淮野看了他两秒。

“跟你没关系。”他转过身,走了。

何书桓站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头顶的灯忽明忽暗,像他此刻的心情。

他知道,他输了。

不是输给秦淮野,是输给依萍。

她不再需要他了。甚至,她从来都不需要他。她需要的,是一个愿意在她不需要的时候,安安静静地站在旁边的人。

而他,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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