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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回响

时代少年团:余笙请多指教

六月的北京,空气里浮着一层薄薄的燥热,柳絮已经飘尽了,取而代之的是从空调外机里喷出来的热浪和路边烧烤摊的炭火气。余笙的帆布袋又换了一批物资——防晒霜、便携小风扇、藿香正气水。保温杯还在,但里面的热可可换成了常温的绿茶。

Next Light的出道专辑宣传期结束了,女孩们从每天只睡四个小时的地狱行程里解脱出来,进入了一个相对平缓的日常训练期。十五楼的排练室不再亮灯到凌晨,物资柜里的蒸汽眼罩消耗速度慢了下来,周念的手背也终于养好了——余笙给她买了三支护手霜,分别放在排练室、休息室和宿舍床头,周念说“余笙姐你这是过度保护”,但每次洗完手还是会乖乖涂。

六月中旬,周姐在群里发了一条消息:“下周一公司年中总结会,所有人参加。地点在十三楼大会议室,下午两点。”

年中总结会,这是公司的老传统。每个部门轮流汇报上半年工作,艺人组、运营部、经纪部、后勤部,一个接一个,通常要开整整一个下午。往年TNT的成员们对这个会议的参与方式就是在台下坐着,偶尔被点名时站起来鞠个躬,马嘉祺作为队长代表发言,说几句“感谢公司培养”“下半年继续努力”之类的标准答案。但今年不一样。今年李飞亲自定了议程,第一个环节不是部门汇报,是“优秀员工分享”。分享人是余笙。

会议室里坐满了人。长条会议桌两侧是各部门负责人,后排折叠椅上挤满了年轻员工和实习生。TNT的七个人坐在左侧靠窗的位置,Next Light的六个女孩坐在右侧靠门的位置。马嘉祺坐在最左边靠窗的位置,这是他的习惯。无论会议室还是排练室还是舞台,永远在最左边。旁边依次是丁程鑫、宋亚轩、刘耀文、张真源、严浩翔、贺峻霖。

余笙站在投影幕布前面,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上投着她准备的讲稿。她没有用公司统一的PPT模板——灰蓝色渐变底,左上角公司logo,标准商务字体。她用的是一个极简的白底黑字文档,没有动画,没有图表,没有饼状图和柱状图。

“我叫余笙。TNT组前助理,Next Light组现任助理。入职时间八个月。今天的分享题目不是‘如何做好艺人助理’。我没资格讲这个题目——我还有很多做不好的地方。”她翻到下一页。白底上只有一行字,黑色宋体,三号字:观察、记录、预判。

“艺人助理的工作,本质上就是这三个词。观察——看到他们需要什么。记录——记住他们为什么需要。预判——在需要发生之前,做好准备。”她翻到下一页。是物资柜的照片。十二楼的物资柜,她走之前拍的。每一格都贴了标签:暖宝宝、喉糖、创可贴、肌效贴、葡萄糖。“这个物资柜不是我建的。是他们七个人教会我的。低血糖教会我备葡萄糖,膝盖旧伤教会我备肌效贴,嘴角起皮教会我备橘子。”她翻到下一页。是交接文档的截图。二十页文档的目录页,密密麻麻列着七个人的名字和对应的注意事项。“这份交接文档是我离开TNT之前写的。当时我以为这就是我能留下的全部东西了——过敏原、习惯偏好、伤病记录。后来我发现不是。真正重要的东西不在文档里,在人的记忆里。”

她翻到最后一页。白底黑字,只有一行字:他们教会我的,比我给他们的更多。

台下安静了三四秒。然后贺峻霖率先鼓起掌来,拍得格外用力。紧接着是刘耀文,然后是宋亚轩,然后是Next Light的女孩们。掌声从后排蔓延到前排,最后连李飞都象征性地拍了两下。余笙微微鞠了一躬,把笔记本电脑合上。她走下台的时候,余光扫过左侧靠窗的位置。马嘉祺在鼓掌,手掌相碰的动作不快不慢,和他在任何场合鼓掌的节奏都一样。但他看她的眼神里有一种东西——不是骄傲,不是欣赏,是一种更深的、她一时读不懂的东西。丁程鑫的手在拍,但他的目光没有落在她身上,而是落在马嘉祺身上。他的嘴角含着棒棒糖,糖棍在唇边微微翘起,那个笑容很轻很淡,像是在确认什么他之前一直怀疑但今天终于确定的事情。

会议结束之后,余笙在走廊里被陈敏拦住了。“余笙姐,你刚才的分享太好了。‘观察、记录、预判’那三个词,我能引用在我的实习总结里吗?”余笙说“可以”。陈敏掏出笔记本记下来,她的笔迹很用力,余笙瞥了一眼——那页上已经记满了这次会议的所有重点,她之前的交接文档里的内容,她刚才说的每一条工作心得。每一个字都像在用力扎根,和她当初一模一样。

“余笙姐,”陈敏合上笔记本,推了推黑框眼镜,犹豫了一下,“你觉得我什么时候能像你一样?”

“像我什么?”

“就是——所有人都信任你。不是因为你做了什么大事,是因为你在那里。你站在那里,他们就不怕了。我也想成为那样的人。”

余笙看着她。二十二岁,和自己刚来北京时差不多年纪。鼻梁上被眼镜压出的红痕,帆布袋里三种颜色的记号笔,会在凌晨三点爬起来改交接文档错别字的较真。她在陈敏身上看到了一年前的自己。“你不用像我。你像你自己就够了。他们需要的不是第二个余笙,是第一个陈敏。”

陈敏愣了一下,然后用力点了一下头。她把笔记本抱在胸前,转身跑回办公室。余笙看着她的背影穿过走廊,想起自己第一天站在十二楼排练室门口的样子。那时候她也是这样——认真地、用力地、恨不得把所有事情都记在笔记本上。后来她发现,笔记本记不下所有东西。有些东西只能记在心里。

傍晚,余笙在十五楼排练室里整理物资。六月是淡季,行程不多,排练室难得空着。夕阳从窗户照进来,在地板上切出明亮的矩形。她把物资柜里的暖宝宝全部拿出来检查保质期——这批是三月份买的,到明年二月才过期。夏天用不上,但保质期够长,可以留到冬天。她想起去年十月第一次在北京过冬,被零下十度的寒风刮得手指发白。那时候帆布袋里只有三片暖宝宝,现在已经能精确计算到“十三个人一天消耗十三片,两天一夜行程备二十片”。进步很大,但她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门开了。不是推开,是轻轻地推开一条缝,然后停住了。余笙抬头。马嘉祺站在门口,手里端着保温杯,夕阳把他的身影投在排练室的地板上,拉得很长。

“在忙?”

“整理物资。夏天了,暖宝宝用不上,在检查保质期。”她把一叠暖宝宝放回柜子里,“找我有事?”

马嘉祺没有回答。他走进排练室,在长凳上坐下来。保温杯放在膝盖上,他没有拧开,只是握着。排练室里很安静,只有空调的低频嗡鸣和窗外远处传来的车流声。余笙没有催他。和马嘉祺说话从来不需要催——他会在想好之后开口,不多说一个字,但每一个字都值得等。

“今天你的分享,讲得很好。”他终于开口了,“你说真正重要的东西不在文档里,在人的记忆里。我在想——你不在的这几个月,我记住了什么。”他把保温杯拧开,喝了一口,然后拧好放回膝盖上。“我记得你第一天入职。会议室里,你说‘不是粉丝,是工作人员’。我当时觉得这个人很清醒。记得你第一次在排练室角落翻开笔记本,我以为你记两页就会放弃。后来你记满了四个笔记本。记得二月十四日那天,你被网暴。李飞说要把你调走,你没有反驳。你只是去物资柜里拿了一盒喉糖放在我保温杯旁边。”

他抬起头看着她。

“你走的那天早上,保温杯旁边多了一盒喉糖。新开的,不是你平时放的那个位置——你平时放在右上角,那天放在正中间。你大概是想让我一眼就看到。我看到了。但我没有跟你说谢谢。”

余笙放下手里的暖宝宝,转过身面对他。夕阳在他脸上投下半明半暗的轮廓,他的表情一如既往地平静,但握保温杯的手指比平时用力了一点。这是他的紧张习惯。和林晚紧张时抠手指、严浩翔紧张时摩挲乐谱本边缘、丁程鑫紧张时咬棒棒糖一样。她认识他八个月了,也才在最近两个月真正读懂这些小动作。

“你今天不是来说这些的吧。”

“不是。”他把保温杯放在长凳上,站起来走到窗边。窗外是北京六月的天际线,远处CBD的写字楼群在夕阳下闪着金光。“今天你来公司八个月。我想问你一件事——你对团队里某个人,有没有不一样的感情。”

余笙没有回答。排练室里安静得只剩空调的嗡鸣。

“你不用现在回答。我只是想告诉你一些事情。你被调走之后,刘耀文学会了自己贴肌效贴,但每次排练完都会往侧台看一眼。他说‘余老师不在了,但习惯改不掉’。宋亚轩学会了自己早起吃早饭,但每天早上都会买两瓶香蕉牛奶——一瓶自己喝,一瓶放在休息室冰箱里。他说你回来的时候可以喝。”他把保温杯拿起来,端在手里,但没有喝。“丁程鑫把你的排班表复印了一份。他说‘灰色也是颜色’——你走之前我写的那句话。他把那张排班表贴在休息室原来的位置。你不在的时候他负责更新灰色那行,用他的棒棒糖糖棍在纸上画线。糖是草莓味的,所以灰色那行现在有一点黏。张真源的橘子没有断过。你不在的时候他还是每周买,放在器材棚最里面你以前放帆布袋的那个角落。他说你不在了,但习惯还在。严浩翔把《余音》录了三个版本,每个版本都留着同一句bridge——降半调。他说这是你教他的,不会改。”

他转过身面对她。夕阳从他身后照进来,把他的轮廓勾出一道金色的边,但他的表情逆着光,看不清。

“贺峻霖的纪律积分已经到正十分了。他说等他到正二十分,就跟你申请销掉历史欠分。他欠分的那段时间,是你对他最严格的时期。他说那段时期他进步最大。想留着那些历史欠分,因为那是你和他的证据。”

他把保温杯放在窗台上。这个动作有些不同寻常——马嘉祺从来不会把保温杯放在视线之外。但此刻他似乎忘记了那个杯子,或者故意放下了它。

“我自己,”他说,“在你离开之前,以为所有事都在我的掌控之内——行程、舞台、团队、我自己。我以为我不需要任何人站在侧台。你走之后,朴老师每次排练都会在侧台放一瓶水,陈敏每次都会按你教的把保温杯把手朝右。这些事都有人做了。但侧台没有人看我。站在最左边的人可以看到全场。全场包括幕后。幕后的位置是空的。”

他走到余笙面前,近到余笙能闻到他身上那股熟悉的洗衣液味道——不是便利店那种工业化的香精味,是某种温和的、像白开水一样干净的气味。

“李飞说真心实意有时候比虚情假意更麻烦。他说得对。所以我想跟你说——我希望你不要走。不是留在这个公司。是留在我们身边。以前是工作需要你,现在是我们需要你。不是需要你帮我们倒水、备药、管纪律积分。是需要你这个人。”

他停顿了。夕阳终于完全沉下去了,排练室里的自动感应灯亮起来,冷白色的灯光把刚才金色的暮霭一扫而空。但他的眼睛还留着刚才夕阳的余温。

“我喜欢你。不是粉丝对偶像,不是助理对艺人。是马嘉祺对余笙。”

安静漫延开来。空调嗡鸣,远处CBD写字楼的灯次第亮起。余笙看着他。他站在她面前,保温杯放在窗台上,手里什么都没有——他大概第一次在说重要的话时双手没有东西可以握。但他没有把手收进口袋。他的指尖有一点发抖,幅度很小,比刘耀文跨年夜小得多,比严浩翔递耳机时小得多。但她看到了。因为她在观察,一直在观察。

“你不需要回应,”他说,“我只是想告诉你。你知道就好。”他转身去窗台拿保温杯。

“马嘉祺。”

他停住了。窗外,北京初夏的夜色正在降临,写字楼的灯光像一片沉默的星群。室内,排练室的自动灯还没亮,两个人在暮色里站成了一个安静的距离。而她终于开了口。声音很轻,但和她在任何一次危机处理时一样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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