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时候,她又来了。
这次没带工匠,带了一棵树苗。很小,两根手指那么粗,半人高,根上包着一坨湿泥,用草绳缠着。她一手提树苗,一手提着一只咯咯叫的母鸡。
宁采臣开门的时候,先看到鸡,后看到她。
“……这是什么?”
“鸡。”
“我知道是鸡。为什么有鸡?”
“给你吃的。你太瘦了。”
宁采臣低头看了看自己。瘦吗?好像确实有点。但被她说出来,总觉得哪里不对。
东方不败把鸡塞进他怀里,鸡扑棱翅膀,蹬了他一脚。他不会抱鸡,胳膊僵着,鸡在他怀里挣扎,羽毛飞了一脸。
她站在旁边看着,嘴角弯了一下。
很短。但他看到了。
“笑什么?”他闷声说。
“没笑。”
“你笑了。”
“你看错了。”
她把树苗往地上一戳,拍了拍手上的泥。“种哪儿?”
宁采臣看了看那棵光秃秃的小苗,又看了看院子。
“这是什么树?”
“桃树。”
“为什么种桃树?”
她沉默了一瞬。为什么?因为她第一次杀人是在桃花林里。满地的花瓣,满地的血。她把那个人的脸记住了,也把花瓣落在他脸上的样子记住了。后来她看到桃花就会想起杀人。她不想再这样了。
她想用新的记忆盖住旧的。
但这些话她说不出口。
“因为桃花开的时候好看。”她说。
宁采臣看了她一眼,没再问。
他拿起铁锹,在院子东南角挖坑。挖得很慢,一锹一锹的,土翻出来,堆在旁边。她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嫌他慢,把铁锹抢过来自己挖。
她挖坑的样子像是在练功。一锹下去,半截锹头没进土里,一撬,一大块土翻出来。三下五除二,坑挖好了。
宁采臣看着那个又深又圆的坑,沉默了一会儿。
“你以前挖过坑?”
“挖过。”
“……埋人?”
“嗯。”
宁采臣把树苗放进坑里,扶正。她往坑里填土,填得很仔细,踩实了,又浇了水。两个人蹲在树苗旁边,谁也不说话。
鸡在旁边溜达,咕咕叫。
“宁采臣。”
“嗯。”
“你知道桃树几年结果吗?”
“不知道。”
“三年。”她说,“三年后我来吃桃子。”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常,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宁采臣没有回答,低头看着那棵刚种下去的小苗。三年的时间,他说不准。他连下个月的事都说不准。
但她说了,他就信了。
“好。”他说。
下午,她在院子里劈柴。
上次来她劈过一回,一刀下去把柴墩劈成两半,他愣了半天。这次她收敛了,劈得小一点,整齐一点。一块一块码在墙根,码得整整齐齐,像列队的士兵。
宁采臣在屋里写字。
他写字的时候很安静,研墨,铺纸,执笔,一笔一划。她不知道他在写什么,也没进去看。劈完柴,她站在门口往里看了一眼。
他低着头,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握着笔的手上。那双手很瘦,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她忽然想起这双手给她递过饼,递过馒头,递过面。
她看了一会儿,转身走了。
过了半个时辰,她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沓宣纸和一支笔。
“教教我。”她把东西往桌上一放。
宁采臣抬头,看看她,又看看纸笔。“教你什么?”
“写字。”
“你会写字吧?”
“会。”她顿了顿,“写得不好看。”
宁采臣看了看她的字。是不太好看。横不平,竖不直,像是一个力气很大的人怕把纸戳破,故意收着劲写出来的结果。有些字还少笔画。
“你多久没写了?”
“很久。”她想了想,“十年。”
他没问她为什么十年不写字。有些事不用问。
他握住她的手,教她写第一个字。
她的手指很凉。他的手也不暖。两个人凑得很近,近到他能闻到她身上的气味——不是脂粉香,是松木和冷风的味道。远山上的那种味道。
笔尖落在纸上,他带着她写了一个字。
“安。”
“安?”
“嗯。平安的安。”
她看着那个字,看了很久。然后松开他的手,自己写了一遍。丑。又写一遍。还是丑。再写一遍。她的手劲太大了,笔划像刀刻的,收尾时总是多一个顿点,像是要在纸上戳个洞。
宁采臣在旁边看着,没说话。
她写到第十遍的时候,他忽然开口:“你写字的力道,像在杀人。”
她笔顿住了。
“……什么意思?”
“你太用力了。”他说,“写字不用那么用力。活着也是。”
她抬起头看他。
他低着头,在看她的字。语气很平常,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但他说的每一个字,都像针一样扎在她心口上。
她低下头,写了第十一遍。
这一遍,笔划轻了一些。
“这个好看。”他说。
她把那张纸折起来,收进袖中。她收的不是字,是他说的那句“好看”。
傍晚,她该走了。
她站在桃树苗旁边,低头看了它一眼。很小,很矮,风一吹就晃。她伸手扶了扶,又用脚把根部的土踩实了一些。
“它会活吗?”她问。
“会的。”他说。
“你怎么知道?”
“你种的,它不敢不活。”
她看了他一眼。
这一次她笑了,不是嘴角弯一点点的那种,是真的笑了。眼睛弯了,嘴唇弯了,整张脸都亮了。像冬天里忽然开了朵花。
宁采臣愣了一下。他第一次看到她这样笑。不是冷笑,不是淡笑,是那种——发自内心的、被逗得很开心的笑。
他忽然很想把她留在这里。
让她每天都能这样笑。
但他没有说。他只是从袖中摸出一枚书签,递给她。
竹片刻的,打磨得很光滑,上头刻着一个字——“安”。他刻了很久,刻坏了好几个,这个是最好看的。
她接过去,翻来覆去看了几遍。
“你刻的?”
“嗯。”
“什么时候?”
“你劈柴的时候。”
她握着那枚书签,指甲掐进掌心。她想起他写字时低着头的样子,阳光落在他的手上。他那双瘦瘦的、骨节分明的手,握着刻刀,一点一点地刻。
刻一个“安”字。
她转过身,把书签收进袖中,和那张写坏的纸放在一起。
“我走了。”她说。
“嗯。”
“三年后我来吃桃子。”
“嗯。”
她走了。
这一次她没有飞。一步一步,走出了村子,走上了官道,走过了那片麦田。走到村口那棵老槐树下,她停下来。
没有回头。
但她伸出手,摸了摸树干。粗糙的树皮硌着她的掌心,她摸了一会儿,收回手,继续走。
她的背影越来越小,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暮色里。
宁采臣站在桃树苗旁边,看着那条空荡荡的路。
鸡在他脚边咕咕叫。
他蹲下来,摸了摸新种的桃树。“三年。”他说。风把他的话吹散了,桃树苗晃了晃,像是在点头。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她没有说,三年后的今天,她在哪里。他也没有问。不是忘了,是怕问了之后,三年就变成了一个会让人心慌的数字。
他站起来,走进屋。
桌上有一张纸,是她写废的那些里面的。他拿起来看了看。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一个字——“安”。
写了十一遍,只有最后一个勉强能看。
他把那张纸折好,放进书箱里。
和她给他的那块碎银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