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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结婚不是必需品,找到自己才是

我与月亮商量好了

我今年二十五岁。

说不上老,也说不上年轻。像一个站在十字路口的人,前后左右都有路,但每一条都看不清通向哪里。

在这之前,我林林总总相亲了十几个。

条件好的,条件不好的。性格温和的,脾气暴躁的。话多的,话少的。想立马结婚的,结了婚就要生孩子的。形形色色的人,像商场货架上摆着的商品,被分类、被标价、被比较。

我也是商品。

坐在那张桌子对面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对方的目光在我身上扫来扫去——像是在检查一件东西的成色。脸蛋、身材、工作、家庭、会不会做饭、能不能生孩子。

每一个问题都是一把尺子,在量我够不够格。

我不想成为别人嘴巴里面“完整的女人”。

身边总是有人说:女人不结婚就不完整,不生孩子就不完整。好像我们生下来就是一只缺了角的碗,必须用男人和孩子来填补那个缺口,才能被端上桌。

可是我想问——完整是谁定的标准?

一个女人的一生,必须走过那条路才算数吗?上学、工作、结婚、生子、带孙子、老去。少一个环节,就像拼图少了一块,被人用那种惋惜的眼神看着:“可惜了,就差那一步。”

可我不想成为某某妻子,不想成为某某妈妈。

不是因为我讨厌婚姻或者讨厌孩子。是因为我害怕——害怕某一天醒来,发现我已经不是我了。我的名字变成了“XX老婆”,我的身份变成了“XX妈妈”,我的梦想、我的情绪、我的奇奇怪怪,都被压缩进一个叫“贤妻良母”的盒子里,再也不能出来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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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嘛。

相亲桌上谈爱情,本来就很奢侈。

大多数来相亲的人,都是对爱情失败了的。不是不想爱了,是不敢再等了。年纪到了,家里人催了,身边的朋友都结了,于是收拾起那些破碎的、不甘心的心情,走进那间饭店或者咖啡馆,规规矩矩地坐下,规规矩矩地聊天。

都是为了敷衍父母,为了繁衍后代,为了符合现实而结婚。

没有人说真话。没有人说“我好害怕”。没有人说“我也不想这样”。

大家都戴着面具,演一场叫做“适婚年龄”的戏。

我曾经也是一个恋爱脑。

给男人买过手机,买过很多东西。把自己卑微到尘埃里,以为那样就能换来一个拥抱。我跪在地上擦过别人的地板,在深夜里等过一个不会回来的人,说了无数句“没关系”其实每一句都在流血。

我渴望得到拥抱。

渴望到什么程度呢?像一个人在沙漠里走了很久,看见远处有一个模糊的影子,就拼命地跑过去,哪怕那只是一个海市蜃楼。

可是现在回头看,我发现了一件很悲哀的事——

我自己好像从来没有认真地看过自己。

我看过别人,看过他们的喜好、他们的情绪、他们想要什么。我看过镜子里的脸,挑剔它的每一个缺陷。可我没有认真地、安静地、像看一朵花一样看过自己——

你疼吗?

你想要什么?

你为什么不快乐?

你有没有哪一刻,觉得自己其实也挺好的?

我没有问过。

因为在我的认知里,我的存在,就是为了被挑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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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亲戚,无论对方是什么样的人,都往我这里塞。

离婚的、带孩子的、有暴力倾向的、好吃懒做的、比我大十几岁的——他们不在乎。他们只在乎一件事:把这个人塞给我,然后我就“有着落了”。

好像我是一个找不到出口的房间,他们急着把我填满,不管填进来的是什么东西。

我痛苦,我崩溃。

也想过干脆算了。敷衍父母,找个人结婚,生个孩子,把这一辈子过完。反正很多人都这么过,凭什么我不行?

可是我想想那个画面——每天醒来躺在一个不爱的人身边,吃不想吃的饭,说不想说的话,过不想过的日子——

我真的不快乐。

那种不快乐不是“今天心情不好”的不快乐。是深入骨髓的、像慢性毒药一样的、一点点腐蚀掉自己的不快乐。

我姐姐已经结婚四年了。

她二十二岁结的婚,二十二岁啊。我刚毕业的年纪,她已经穿上婚纱,走进了一个全新的家庭。她很能干,把日子过得井井有条。我很佩服她。

可我不是她。

我没办法在二十二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要什么。我现在二十五岁了,还在找。还在迷路。还在跌跌撞撞地摸索。

他们总是说:当姐姐的都不结婚,弟弟怎么办?

我不知道怎么办。我只知道,我不能因为“弟弟要结婚”就去结一个我不想结的婚。我的婚姻不应该是谁的垫脚石,也不应该是谁的面子。

我以前被太多的条条框框困住了。

不能剪短头发——女孩子长头发才好看。

不爱护肤——女孩子怎么可以这么懒。

不爱看见自己——连自己都不喜欢自己,谁会喜欢你?

我总是后知后觉。

别人十八岁就知道的事情,我二十五岁才想明白。别人花一年就走出来的路,我花了五年。我总是慢一步,笨一步,像一只学不会游泳的鸭子,在岸边急得团团转。

可是我现在慢慢懂了:

拥有一点点属于自己的东西,比得到别人的注意力,更有意思。

属于自己的东西——不是别人给的,不是从男人那里讨来的,不是靠讨好换来的。是自己长出来的,像一棵树,慢慢地、笨拙地、但是稳稳地,把根扎进土里。

我不太会结婚。

也许永远不会。

不是因为我不想爱,是因为我想先找到那个值得爱的人——那个人不是别人,是我自己。

结婚不是我的必需品。

找到自己,才是。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一个女人必须结婚生子。没有哪一条法律说,二十五岁不结婚就是犯法,三十岁没孩子就是失败。

那些指指点点会一直在的。我改变不了他们,但我可以改变自己——改变自己不再把那些话当真,不再把它们收进“我不够好”的文件夹里。

他们想说什么,就让他们说吧。

我还在赶路。

去找那个不知道丢在哪里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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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