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梧桐树上的鸟叫了一声,又一声,像是在提醒这个世界——天亮了。
而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里,一个被所有人惧怕的人,正在他漫长的、不见尽头的黑暗跋涉中,终于抓住了一缕温暖的光。
他不确定这道光是会照亮他前行的路,还是会烧毁他赖以生存的黑暗,又或者,两者兼有之。
但无论如何,他不打算放手了。
宋亚轩身边的人很快发现,自从张真源来了之后,老大的规矩变了很多。
从前宋亚轩的庄园像一座精密的军事堡垒,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和职责,走错一步都不行。但现在,这座堡垒的厨房里多了一个系围裙的年轻人,他会在院子里晾床单,会在花园里种几棵小葱,会在下雨天把客厅的窗户打开,让潮湿的空气带着泥土的气息涌进来。
那些手下们一开始觉得违和,后来慢慢习惯了,再后来,他们中的一些人开始觉得这样挺好。因为老大心情好的时候,他们的日子也好过一些。而让老大心情好的唯一秘诀,就是厨房里那锅汤不要凉,那张餐桌上的菜不要少,那个年轻人不要在老大不在的时候露出哪怕一丁点不安的表情。
阿诚是最先倒戈的那个。
他本来是被派来保护张真源的,或者说,是宋亚轩用来监视张真源是否安全的眼睛。但他很快发现,这个任务比他想象的要轻松得多——张真源从来不去任何危险的地方,他的活动半径不超过庄园和市中心的两家菜市场,最大的爱好就是研究新菜谱和给宋亚轩织围巾。
是的,织围巾。
张真源不知道从哪里学会了织毛衣,买了一团深灰色的毛线,每天晚上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织那条围巾。他的手很巧,针脚细密均匀,织出来的纹路比机器做的还要规整。阿诚有时候在旁边看着,觉得这个人简直像从另一个世界空降到他们这里的——一个会织围巾的黑帮老大的男人,这句话说出去谁信?
“阿诚哥,”张真源有一次问他,“亚轩哥平时喜欢吃什么?我是说他出去应酬的时候,会不会点一些特别的菜?”
阿诚想了想,摇摇头:“老大在外面不怎么吃东西,最多喝两杯酒。”
张真源皱了皱眉,手里的针顿了一下,然后又继续动了起来,但速度明显慢了,像是在想什么事情。
“那他平时在外面,累不累?”
阿诚看了他一眼,这个问题不好回答。说累吧,好像在抱怨宋亚轩的工作强度,说不累吧,那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他斟酌了一下,选了一个折中的说法:“老大习惯了。”
张真源没再问了,低下头继续织围巾,但那之后,他每天给宋亚轩准备的便当里多了一道汤,用保温杯装着,让他带出门。宋亚轩从来不说喝没喝,但保温杯拿回来的时候总是空的,洗干净了,杯盖上还残留着一点温热的水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