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程鑫的喊声劈碎了漫天尘土,他疯了一样要往回冲,却被塌下来的碎砖块砸中肩膀,剧痛让他闷哼一声,整个人被巨大的气浪掀得滚下楼梯。马嘉祺死死抱着他的腰,两个人顺着倾斜的楼梯滚了好几圈,额头都撞出了血,等他们撑着身子爬起来,只能眼睁睁看着钢筋水泥把整个楼梯口封得严严实实,那个穿着蓝白校服的高马尾身影,彻底消失在了滚滚烟尘里。
坍塌还在继续,整栋高三楼一点点往下沉,到处都是轰隆隆的响声,像是世界末日。消防队员冲过来把失魂落魄的两个人往安全区拉,丁程鑫的指甲抠进泥土里,磨得露出森森白骨,根本不知道疼,嘴里还在不停喊着柳芷烟的名字,声音嘶哑得连一句完整的话都挤不出来,只有滚烫的眼泪混着灰尘,顺着脸颊往下掉,砸在泥土里,开出浑浊的花。
柳芷烟是被剧痛疼醒的。
右腿被一块两吨重的预制板死死压住,从大腿根到脚尖都没了知觉,像是被人硬生生砍断了一样,断了的两根肋骨扎进肺里,每吸一口气都带着铁锈味的疼,疼得她眼前发黑,差点又晕过去。灰尘糊住了她的眼睛,她费力地睁开一条缝,周围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只有碎石缝隙里漏进来一点微弱的天光,能隐约看见身边歪歪扭扭的钢筋,横七竖八地戳着,像是要把整个空间都撕碎。
她动了动手指,右手还能勉强抬起,左手已经彻底麻木了,连弯一下指尖都做不到,那是渐冻症早就带来的症状,只是今天,连右胳膊都开始有点发沉,不听使唤了。她摸索着摸了摸额头,黏糊糊的温热液体沾了满手,是从破开的伤口流出来的血,顺着脸颊往下流,滴进脖子里,凉得刺骨。
她能听见外面的声音。隔着厚厚的几层废墟,丁程鑫和马嘉祺的呼喊声模糊不清地传进来,却能听出那撕心裂肺的哭腔,一声一声,砸在她的心上,疼得她快要喘不过气。柳芷烟张了张嘴,想回应一声,可她发不出声音,喉咙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只能咳出一口带血的唾沫,湿了胸口的校服。
她知道自己活不成了。
就算救援队现在就在挖,也赶不上了。压在胸口的碎石越来越沉,呼吸越来越困难,血顺着脸颊往下流,一点点耗着她最后的力气。她想起三个月前,她从原来柳芷烟的身体里醒来,站在教学楼顶往下看,那时候她觉得整个世界都是灰色的,渐冻症、母亲的咒骂、藏了三年的心事,压得她只想一了百了,从楼顶跳下去,一了百了。可上天偏偏跟她开了个玩笑,让她魂穿到刚跳河自杀的洛竹烟身上,给了她四个月零七天,让她能再坐在高三(7)班的教室里,再看着丁程鑫在篮球场上挥汗,再跟着马嘉祺读英语课文,能再呼吸一口有他们的空气,她已经赚了,不是吗?
她刚穿来那天,就在洛竹烟的书桌抽屉最底层找到了那张诊断书。是洛竹烟自己去查的,医生写得清清楚楚:“肌萎缩侧索硬化,进展迅速,预计生存期不超过一年。”原来不管有没有这场地震,她都留不下。渐冻症本来就是慢慢冻死自己的病,到最后连呼吸都动不了,与其让丁程鑫和马嘉祺看着她一天天变成不能动的木偶,一天天熬着等死,倒不如现在这样,干脆利落。他们记住的,永远是那个鲜活的、会笑着喊他们名字的柳芷烟,不用陪着她受那种把心一点点磨碎的折磨。
想到这里,柳芷烟扯了扯嘴角,想笑一笑,可脸上全是血,扯动伤口就是一阵钻心的疼。她撑着冰冷的水泥墙,一点点把沾了血的右手抬起来,靠着那点从缝隙漏进来的微弱天光,在身边干净的水泥墙面上开始写字。手一直在抖,血越流越少,每写一个字都要费好大的力气,写两个字就得停下来喘半天,可她还是咬着牙,一笔一划地写,生怕他们看不清,生怕还有话没说完。
第一个写的是丁程鑫。她从高一就放在心上的人,第一个想把话说给他听。
丁程鑫:
当你看到这行字的时候,我应该已经走了。其实那次在山洞里你问我是谁,我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我差点就告诉你了,我是柳芷烟,我回来了,我从鬼门关爬回来,就是为了再陪你们一段。可我最后还是没敢说,我怕你抱着希望,最后再失望一次。我怕你看着我慢慢不能动,慢慢变成一个只能躺在床上的木偶,连话都说不出来,我知道那种滋味太疼了,我不想要你尝,不想要你和马嘉祺一起尝。
你还记得高一开学那天吗?我把一整沓竞赛试卷放在窗台上,风一吹全吹到了楼下,我急得快哭了,你正好从楼下篮球场回来,手里还拿着篮球,汗顺着下颌线往下滴,你看见飘得满地都是的试卷,一句话没说就帮我一张一张捡回来,还帮我理得整整齐齐,按页码排好,递还给我的时候,你笑了,露出两颗虎牙,阳光落在你发梢上,金闪闪的。我站在窗口看着你,那时候就喜欢上你了。
后来我看见你和马嘉祺总是形影不离,一起吃饭,一起上晚自习,一起回宿舍,你帮他整理领口,他帮你带早餐,那时候学校里都在传你们在一起了,我信了。所以我只能把这份喜欢藏在我偷偷写的小说《星光的暗恋》里,写了一百二十七章,每一章的男主,都有你们两个人的影子。我以为我能活到高考完,能活到你们考上大学,我再把秘密说出来,可我等不到了。
你说你要考清华物理系,你一定能考上的。你数学那么好,每次模考都是年级第一,每次我最后一道大题不会做,你都会抽晚自习的时间给我讲一遍又一遍,直到我听懂为止。你替我去北京看看未名湖,替我去看香山的红叶好不好?我长这么大,还没去过北京,一直说高考完要跟你们一起去,现在去不了了,你替我去看看。
你送我的那本紫金色笔记本,就是你说我字好看,让我用来写日记的那本,我放在宿舍柜子的最里面,锁起来了,钥匙在我枕头底下,里面写了我们所有的事,从高一开学遇见你,到这次春游迷路,每件事都写了。你要是能拿到,就留着,要是挖不到,就当我没说过,也没关系。
对了,你上次跟我表白,我没回答你,不是我不喜欢你,是我不敢。现在我告诉你,我喜欢你,从高一那天下完风捡试卷开始,就喜欢了。
别哭,我不疼,真的。
血渗得少了,笔尖(其实就是她沾血的指尖)划在墙上已经不清晰了,她咬着牙,蹭了蹭额头还在流血的伤口,新鲜的温热血又渗出来,沾了满指尖。她换了个位置,往下挪了挪,接着写下马嘉祺的名字,手腕抖得厉害,“马”字写得歪歪扭扭,开头那一横都歪到了墙外面,她又用沾血的指尖描了一遍,才接着往下写,每一笔都用了全身的力气。
马嘉祺:
军训那天,我拎着两个大行李箱,从校门口走到宿舍楼下,累得快瘫了,爬不动五楼,你正好帮教官搬水路过,看见我站在楼梯口喘气,一句话没说就走过来,拎过我手里最大的那个箱子,帮我拎到了五楼宿舍门口,放下箱子你就走了,连名字都没留,我还是问了教官才知道你叫马嘉祺,那时候我就记住你了。
我英语偏科,从高一到高三,每次模考都差一两分拿A+,你知道我想考综排,英语分不够,所以你每天早上都提前半个小时来教室,帮我整理语法笔记,把易错点用红笔标出来,还把你自己总结的错题本借给我看。你不知道,我每天晚上都抱着你写的笔记看一遍,才舍得睡觉,那本子上有你淡淡的洗衣粉香味,我闻着就能睡得很安稳。
我那时候看见你和丁程鑫总是在一起,形影不离,我以为你们早就在一起了,我不敢说我喜欢你,我怕说出来,连朋友都做不成,以后连问你英语题都不好意思,所以只能把秘密藏在小说里,藏在每次故意找你问问题的借口里,藏在每次给你带的早餐里。我以为我能藏到高考完,藏到你们去上大学,我就远远看着你们幸福就好,可我等不到了。
你想去北大外语系,你那么努力,每天早上六点就起来读英语,你一定能考上的。以后你去了北京,碰见合适的女孩子就好好谈恋爱,别记得我太久,记得久了,心疼。我知道那种心疼的滋味,不好受,我不想要你尝。
我在宿舍柜子里放了你最喜欢的那家老巷口的桂花糕,就是你说小时候你奶奶经常给你买的那家,我上个月去市区会考,特意绕过去买的,放了冰袋保鲜,保质期到下个月,你们赶紧吃,别放坏了。本来想毕业典礼那天给你和丁程鑫,说祝你们考上理想的大学,现在只能放在那里了。
对了,我这次三模英语考了A+,整整132分,是我高中三年考得最好的一次,本来想考完试拿给你看,跟你说谢谢你帮我补了这么久的英语,现在只能写在这里告诉你了。谢谢你,马嘉祺,真的谢谢你。
我不后悔遇见你,一点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