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边回来那天,我特意起了个大早。
单曲还在睡,被子裹得很紧,只露出半张脸。
晨光从窗帘缝隙里漏进来,落在他枕边,我站在那儿看了很久,直到他翻了个身,才轻手轻脚地收拾东西。
宣传稿的初稿昨晚就写好了,存在硬盘里,打算回单位以后跟单曲一起打磨。
毕竟是第一次合作,我想做得好一点。
飞机落地的时候,下午两点多。
单曲在出口跟我道别,说要去趟厅里汇报工作。
我点点头,看着他拖着行李箱走远,背影混进人群里,越来越小,最后看不见了。
我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才往外走。
单位离机场不远,打车二十分钟。
我拎着箱子进办公楼的时候,正是下午最安静的时候,走廊里没什么人,只有空调的嗡嗡声。
走到科门口,迎面差点撞上一个人。
“哟,渊汀回来啦?”
是陈金玲。
她今天穿了件修身的藏蓝色连衣裙,头发挽起来,露出耳垂上两颗珍珠。
三十五岁的人了,保养得还不错,眉眼间总带着几分恰到好处的精明。
平日里她对我客客气气的,见了面点头笑,偶尔还问两句“出差累不累”之类的话。我也就回个笑,说还行。
但今天她看我的眼神,有点不一样。
说不上来哪儿不一样,就是觉得——不舒服。
“嗯,刚回来。”我侧身想从她旁边过去。
她往旁边让了一步,却又没完全让开,站在那儿,正好挡住我的路。
“这次和单曲主任出差,收获不小吧?”她凑近了一点,语气亲昵得像在关心老朋友,“听说你们一起写了景区的宣传稿?”
我愣了一下。
这消息传得够快的。
“随便写写,初稿而已。”
“那可要好好做啊,”她的手抬起来,在我办公桌边缘轻轻擦过去,指甲涂着淡粉色,在灰白色的桌面上格外显眼,“别出什么差错才好。”
我点点头,绕过她,把行李箱靠墙放好。
她站在原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转身走了。
高跟鞋的声音在走廊里越来越远。
我坐到工位上,打开电脑,把硬盘插上去。屏幕亮起来的时候,我舒了口气。
宣传稿还在,采风的照片也在,视频素材也在。
都好好的。
我点开文档,开始看昨晚写的那些字。
看了没几行,觉得渴。站起来,去茶水间倒杯水。
茶水间在走廊尽头,走过去来回也就三分钟。
我端着杯子站在饮水机前等水烧开,脑子里还在想那篇稿子,哪句话可以改得更好,哪个段落可以再加点细节。
水开了。我倒了一杯,喝了两口,端着往回走。
回到工位的时候,电脑屏幕黑了。
我以为是屏保,动了一下鼠标。
屏幕亮起来。
我的硬盘图标不见了。
我愣了一下,打开“我的电脑”,找了一遍。
没有。
再找一遍。
还是没有。
我弯腰去看主机箱——硬盘的灯不亮,连接口那儿空空荡荡,我插在上面的移动硬盘,没了。
我直起身,盯着那个空荡荡的USB接口,脑子里嗡的一声。
然后我打开回收站。
空的。
什么都没有。
我坐在那儿,手心开始冒汗。
手机响了。
我拿起来,屏幕上跳着三个字:张兴达。
我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