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我想了很久。有时候半夜睡不着,就翻来覆去地想——哈克怎么能受得了?他从小被那样对待,怎么还能是现在这个样子?
后来我慢慢想明白了一点。
庆幸的是,哈克不像我。
我不是在夸自己。我是说,我想得太多了。
一件事到我脑子里,我能翻过来倒过去地想,想出十个八个角度,每个角度再想出一堆道理。为什么这个人要这么做?他是不是有什么苦衷?他小时候经历过什么?这些话背后藏着什么意思?——想得越多,越累,越难受。
可哈克不是这样。他不是不想,是他想的方式不一样。他看见他爸回来了,知道他要挨打了,知道钱保不住了,知道日子要难过了——他知道这些。可他不去问他爸为什么要这样,不去想他爸小时候经历过什么,不去琢磨那些有的没的。
他就是知道:事情是这样,那就这样吧。
我有时候觉得他这样反而好。
要是他像我这样,把他爸那些话翻来覆去地想,想得越多,就越气,越想不通。想通了又怎么样?想通了他爸是个可怜人,是个被自己活活烂掉的人,那又怎么样?该挨的打还是得挨,该抢的钱还是得抢。
想通了反而更痛苦。因为你会想:我明明看明白了,可我还是没办法。
哈克不遭这个罪。
他知道他爸烂,可他不想那么多。他爸骂他,他就听着;他爸打他,他就忍着;他爸要钱,他就去借。不是他不在乎,是他知道在乎也没用。与其在心里翻来覆去地折磨自己,不如就这么过下去。
我以前觉得这是认命。现在想想,也许这是一种本事。
旁白……
接下来几天,事情一件接一件地发生了。
我以为这件事还能有个说法。我以为寡妇和萨切尔法官总能有办法。
然而萨切尔法官和道格拉斯寡妇去法院告状,请求法院判哈克跟他爸断绝关系,再判他们当中随便哪一个做哈克的监护人。
可法官是才上任的,不知道老费恩的底细。他说,法院对这种事能不管就不管,最好能不拆散一家人就不拆散。他说他还是不愿意把一个孩子由他父亲手里夺过去。
这么着,法官和寡妇就只好不管这件事了。
我听说了这个结果,气得不行。不拆散一家人?那也得看是什么样的一家人啊!哈克跟他爸在一块儿,被打被骂被吓,连觉都睡不踏实,这叫一家人?那个老家伙把哈克扔下一年多不管,回来了就抢钱要打人,这叫一家人?法院不管,不就是把哈克往火坑里推吗?
可这些话,我也只能跟哈克说说。我也明白,这种事就是这样。法院不管家里的事,不管孩子过得好不好,只要那个“父亲”还活着,只要他没把哈克打死,就没人能把他怎么样。世界各地都是这样。那些坐在堂上的大人们,大多总觉着亲生的就是亲生的,拆散了不好。可他们不知道,有些“一家人”,拆散了才是好事。一百年前是这样,一百年后大概还是这样。
老费恩这下子可得意忘形了。他说要是哈克不弄点儿钱给他,他就要把哈克揍得浑身发青发紫。
哈克没办法,从萨切尔法官那儿借了三块钱,给了他。他拿了钱就去买酒,喝得烂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