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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悬赏条约

综影视:南枝向暖

“礼貌不礼貌的再说,你、你先还给我!”雷初夏试图强行夺回光碟。

  那只带着粉色指甲油、像剥了壳的菱角般柔白的手,裹挟着羞愤的风声,直直朝桌面上的CD机抓去。

  那是本能的扑击,没有章法,只有想把那段羞耻的“喵喵叫”扼杀在摇篮里的决绝。

  何以琛没动。

  甚至连眉峰都没挑一下。

  只是在那指尖即将触碰到黑色机身的刹那,他的手肘极自然地向内一收,连带着压在下面的书页翻过一道清脆的弧线,那台老旧的索尼便像变戏法似的,随着他的动作滑向了桌面的另一端。

  雷初夏扑了个空。

  惯性带着她的上半身猛地前倾,胸口的衣料擦过何以琛面前那本厚重的《民法通则》,发出一声细微、却又极具摩擦质感的沙沙声。

  那一瞬,两人的距离被强行拉得极近。

  近到雷初夏那头因为奔跑而微乱的长卷发,有一缕不听话地垂落下来,发梢堪堪扫过何以琛撑在桌沿的手背。

  那一小片皮肤上传来的触感,轻,痒,带着甚至比空气还微弱的静电。

  (又是这种味道。并非廉价香精的甜腻,而是像刚切开的水蜜桃,混着一点秋夜露水的清冷。)

  何以琛的手指微微一僵。

  但他脸上的表情依然是那种万年不变的冷淡,像是被法学院那栋红砖楼里的严苛空气腌入味了似的,连眼神都像是在审视一具需要解剖的样本。

  “雷同学。”

  他开口,声音低缓,语调平平,却像是带着某种看不见的倒钩,精准地钩住了雷初夏试图再次伸出的“爪子”。

  “抢劫,依《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雷初夏的动作瞬间卡壳。

  她瞪圆了那双杏眼,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这个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男人。那张原本就因为羞愤而通红的脸,此刻更是红得像是要滴出血来。

  “你、你少拿法条来压我!这本来就是我的东西!物权法难道不保护所有人的合法财产吗?!”

  她梗着脖子反驳,声音虽然大,底气却虚得像是被扎破的气球。

  何以琛看着她这副色厉内荏的模样。

  灯光昏黄。

  那盏老式台灯的光圈并不大,却正好将她整个人都笼了进去。那双眼睛因为刚才的急跑和此刻的情绪波动,水润得惊人,眼尾还带着一抹并未褪去的嫣红,像极了某种受了惊吓却还要硬着头皮炸毛的小兽。

  逻辑混乱,论据薄弱。但这种毫无章法的反击,倒比那些只会点头称是的辩手生动得多。

  他有些想笑。

  但他忍住了。那点笑意只在他那双深黑色的眸底稍微转了一圈,便被理智的堤坝牢牢挡了回去。

  “物权法确实保护所有权。”

  他慢条斯理地将钢笔帽扣上,“咔哒”一声,清脆利落,像是在给这段无谓的争执画上了一个暂时的休止符。

  “但同时也规定了拾得遗失物的相关义务与权利。比如,保管与返还的合理费用。”

  他说着,修长的手指若有若无地敲了敲那个黑色的CD机盖。里面的碟片应该还在旋转,因为隔着那层轻薄的塑料壳,能感受到那种细微且持续的震颤。

  “而且,对于无法确认归属权的无主物,捡得人有权进行必要的查验,以确定失主身份。”

  雷初夏简直要被气笑了。

  “查验?!你管听人家的私人录音叫查验?!我是把名字写在光盘上了!那么大的字!‘夏至’两个字你看不见吗?还需要查验什么?查验我是不是五音不全吗?!”

  她越说越觉得自己委屈极了,尤其是想到刚才耳机里漏出来的那句“做只猫”,这种羞耻简直比让她在音乐学院的大课上唱跑调还要严重一百倍。

  “‘夏至’?”

  何以琛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

  语调有些奇异的上扬。

  他当然看见了那两个字。不仅看见了,他还看到了BBS上那个ID叫“土豆兔”的楼主,为了这点东西所许下的“C大食堂豪华套餐”。

  网络上那个才华横溢、甚至有点高冷的“夏至”,和眼前这个动不动就脸红、说话像机关枪一样的小女生,确实很难重叠在一起。

  就像两条平行线,被一场无厘头的车祸强行扭在了一起。

  “字迹确实相符。”

  他淡淡地点评了一句,并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多做纠缠,而是话锋一转,抛出了那个雷初夏最不想面对的问题。

  “这就是所谓的‘核心素材’?”

  雷初夏一噎。

  “管你什么事啊!我就乐意录猫叫不行啊?搞艺术的灵感你这种理性古板的人是不会懂的!”

  她试图用音量来掩盖心虚,一边说着,一边还贼心不死地用那双大眼睛瞄着那个CD机,随时准备发动第二次突袭。

  何以琛却像是看穿了她的意图,不紧不慢地将手压在了那个黑匣子上。

  那只手骨节分明,手背上有着淡淡的青筋,看起来清瘦而有力。那是一种绝对掌控的姿态,就像是他平时在辩论场上压住全场的最后一辩。

  “是不懂。”

  他说。

  声音在空旷的自习室里显得有些低沉,像大提琴最下面那根弦被轻轻拨弄了一下。

  “逻辑断裂,和声也有一处明显的五度并行。不过……”

  他顿了顿,目光越过雷初夏的头顶,落在窗外漆黑的夜色里。那里有风吹过梧桐树叶的沙沙声,和耳机里那段海浪声有着某种奇妙的重合。

  “作为催眠曲,效果或许不错。”

  雷初夏愣住了。

  这是……在夸她?还是在损她?

  这人怎么连损人都这么让人听不出好赖话啊?!

  “你简直……莫名其妙!”

  她磨了磨牙,终于放弃了强抢的念头。毕竟在这个看起来文弱实则好像练过点的法学生面前,她的武力值确实不够看。而且这里太安静了,再闹下去,要是引来那个传说中的看楼大爷,把他俩当成什么半夜幽会的鸳鸯抓去保卫处,那她就真的跳进月湖也洗不清了。

  “还给我。”

  她伸出手,掌心向上,摊在他面前。手掌小小软软的一只,掌纹很浅,只有生命线看着特别长。

  “既然查验完了,也损完了,是不是该物归原主了?何大律师?”

  何以琛低头看着那只手。

  那不是一双做惯了粗活的手,细皮嫩肉,指尖圆润,一看就是被精心呵护着长大的。和他那种因为常年兼职和生活磨砺而略微粗糙的手完全不同。

  (云泥之别。)

  脑海里突兀地跳出这个词。

  他并没有立刻把光碟拿出来。而是从那本《民法通则》下面,抽出了一张叠得方方正正的纸。

  那是他在BBS上看到的那个帖子的打印版。

  上面那个醒目的“一个月豪华大餐”,被他用黑色的钢笔圈了出来。线条冷硬,却莫名透着一股子较真的劲儿。

  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过自己会这般幼稚。

  居然试图用这种如同勒索般的手段,去维系一段本该随风散去的交集。

  “如果你不想那些……‘猫叫’被更多人听到。”

  何以琛的声音依旧很稳,只是若是仔细听,能听出一丝极难察觉的干涩。

  “那么,我想我有必要提醒你,对于寻物启事中承诺的酬金,在法律上属于悬赏广告。一旦有人完成指定行为,发出的要约即生效,悬赏人必须履行承诺。”

  他抬起眼皮,那双黑眸静静地注视着雷初夏。

  “这光碟现在在我手里。”

  “你打算什么时候兑现?”

  雷初夏再次瞪大了眼睛。

  这一次,是真的被震惊了。

  她一直以为何以琛是那种喝露水长大的仙人,是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高岭之花,是那种哪怕饿死也不会吃嗟来之食的傲娇怪。

  结果?

  这家伙居然为了几顿饭,在这里跟她抠字眼?!

  而且还把那张她在冲动之下发的帖子给打印出来了?!这是什么魔鬼操作啊!

  “你……你是认真的?”

  雷初夏结结巴巴地问,感觉自己的世界观正在经历一场八级地震。

  何以琛没说话。

  只是用那种“你以为我在开玩笑吗”的眼神,轻飘飘地看了她一眼。然后从包里拿出那个已经被他关掉的CD机——连同里面的光碟,一起放进了那个有些磨损的帆布包里。

  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丝毫拖泥带水,更没有丝毫要立刻归还的意思。

  “东西我暂时保管。”

  他站起身。

  随着他的动作,那件白衬衫的衣摆微微荡起,带起一股淡淡的、混合着书墨和洗衣服皂角的味道。那种干净到有些凌冽的气息,瞬间有些霸道地侵入了雷初夏的鼻端。

  “等你什么时候想好怎么履行悬赏承诺了,再来找我拿。”

  他说完,也不等雷初夏反应,抬手抓起桌上的书本,单肩背起包,长腿一迈,径直朝门口走去。

  留给雷初夏一个挺拔、冷淡、且不容拒绝的背影。

  雷初夏站在原地,像个被点了穴的木头人。直到那扇年久失修的木门再次发出吱呀一声惨叫,她才像是突然回魂了一样。

  “何以琛!你有病啊!!”

  她对着那个背影气急败坏地喊道,声音在空荡荡的自习室里回荡,震落了几粒天花板上的灰尘。

  “你就是想骗吃骗喝是不是!还法律!你怎么不说你是为了维护世界和平啊!”

  门口的身影脚步并未停顿。

  只是在即将踏入黑暗楼梯间的那一刻,那个挺拔的背影似乎微微侧了一下头。

  “明天中午,二食堂。”

  那个声音远远地飘过来,带着一种令人牙痒痒的笃定。

“我不吃香菜。”

【何律师内心OS】:一个月的小炒。比起食物,更让人期待的是每天看她气急败坏又不得不服软的样子。这笔交易,回报率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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