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姣坐了十小时的硬座火车,到A市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了。

车厢里一路上都是泡面味和汗味,她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短袖也沾了味道。她没在意,背着那个从初中用到现在的书包,跟着人群走出火车站。
七月的A市热得像蒸笼,林姣站在出站口,低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地址。
这是她半个月前在网上找的出租房,月租三百,她勉强可以负担得起。
林姣又坐了两个小时的公交车才找到那地方。
城中村的自建房,六楼,没电梯,房间很小,只有最基本的家具,窗户外面对着另一栋楼的墙,阳光照不进来。
她把书包放在床上,坐在床沿发了会儿呆。
父亲说家里没钱供她上大学,弟弟上中学也是一笔费用,让她自己想办法。
她没争辩,也没觉得多难过。那个家她早就不想待了,离得越远越好。
第二天林姣开始找工作。
她高中刚毕业,没学历没经验,在街上转了两天,最后在一家叫“夜色”的夜场找到了服务员的工作。
经理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上下打量她几眼。
NPC(经理)“多大了?”
经理又看了看她那张脸。
林姣“十八。”
NPC(经理)“行。”
NPC“试用期一个月,月薪两千八加提成,晚上六点到凌晨两点,做不做。”
林姣“做。”
她把头发剪短了些,又在路边花了十块钱买了副黑框眼镜戴着。
上班的时候她从来不化妆,头发松松地扎在脑后,穿着统一的黑色工作服,在灯光昏暗的包间之间来回穿梭。
这样过了半个月,没人多看她一眼。
“夜色”在A市不算最高档的夜场,但也经常有有钱人来。林姣托着酒盘走过走廊的时候,偶尔能听见包间里传出的笑声和音乐声,她从来不停留,送完酒就退出去。
直到那天晚上。
领班让她送两瓶洋酒去三楼VIP包间。林姣端着酒盘推门进去,包间里坐了七八个人,男男女女,烟雾缭绕。
她把酒放在茶几上,正要退出去,余光扫到沙发角落坐着一个人。
那人手里夹着根烟,正侧着头跟旁边的人说话,侧脸轮廓被包间里昏暗的灯光勾勒出来。他穿着件黑色衬衫,袖口随意挽到小臂,整个人懒散地靠在沙发里,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场。

林姣的手顿了一下。
那张脸她太熟悉了。即便过去了四年,即便他瘦了些,轮廓更锋利了些,她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刘耀文。
她站在原地,手指攥紧了托盘边缘。
沙发上的男人像是察觉到什么,偏过头来,目光漫不经心地扫过她,在她脸上停了一秒,又移开了,继续跟旁边的人说话,神色没有任何变化。
他没认出她。
林姣低下头,快步退出了包间。
走廊里的冷气开得很足,她靠在墙上,心跳快得几乎要从嗓子眼蹦出来。
四年了,她想过很多次再见到他会是什么样子,但从没想过是这样的场景──她穿着工作服端着酒,他连看都没多看她一眼。
其实也正常。
那时候在村里,她扎着马尾,脸晒得有点黑,但眼睛很亮。现在的她戴着土气的黑框眼镜,刘海遮了大半张脸,跟当年判若两人。
林姣站了一会儿,回了休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