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小学一年级的某个傍晚,厨房里飘着饭菜香。
Jack趴在餐桌边,脚够不着地,一晃一晃。他刚在本子上写完歪歪扭扭的“妻子”两个字——那是今天同桌小胖炫耀“我爸爸说我妈妈是他的妻子”时,他偷偷记下的词。
“妈妈?”Jack抬起头,眼神清澈,“妻子是什么意思啊?”
妈妈在切菜,闻言擦了擦手,蹲下来与他平视,温柔地解释:“妻子啊,就是一个会陪你一辈子、爱你一辈子的人。”
Jack消化了一下这个定义,小脸忽然亮起来,像是破解了一个谜题。他笃定地说:“那Rice是我的妻子吗?”
空气安静了一瞬。
妈妈愣了一下,随即被儿子天真烂漫的逻辑逗笑了。她没直接否定,而是带着温和的调侃反问:“那你怎么不说Buffy是你妻子呢?”
这个问题很巧妙,既绕开了直接的伦理解释,又把选择抛回给Jack,看看他如何理解“亲密关系”。
Jack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答案脱口而出,带着一种孩子气的、理所当然的偏爱:
“因为Buffy不黏我呀。”
他的逻辑简单至极:谁能给他最独特的、最全身心的依赖,谁就配得上“一辈子”这个最珍贵的词。 而Rice,从抓周礼爬向他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是这个唯一。
妈妈闻言,脸上的笑容更深了些,却也微微一顿。她看着儿子认真的小脸,最终只是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轻声说:
“真是个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