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汀有一个毛病。
她认床。
新租的公寓在律所三站地铁以外,一室一厅。搬进来那天房东一直指着窗户说“采光好”,霍汀站在窗前看了看,对面是一栋更高的楼,把太阳挡得严严实实。她没说什么,交了押金,签了一年合同。
此刻是凌晨两点十七分,她已经在这个“采光好”的房间里翻了第四遍身。
睡不着这件事,霍汀早就习惯了。她的失眠史可以追溯到高中,那时候她住在学校宿舍,六人间,五个室友都睡着了,只有她睁着眼睛听此起彼伏的呼吸声。有时候她会爬起来,披一件外套,去走廊尽头的窗边站着。走廊的灯是声控的,她不动,灯就灭着,她就站在黑暗里看操场上那盏孤零零的路灯。
今晚她没去窗边站着。她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脑子里在放一部电影。
主演:十六岁的霍汀。
配角:沈希珩。
这部电影她已经放了十年,剧情倒背如流。但今天晚上,有些画面不太一样了——因为今天沈希珩对她说了一句话。
“其实那次在天台,我看见你了。”
这句话像一颗石子扔进水里,把她记忆里那些本来清晰的画面全都搅乱了。
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闷闷地发出一声叹息。
行吧。反正也睡不着。
霍汀坐起来,打开床头灯,从床头柜最下面的抽屉里翻出一个旧手机。
一部粉色的翻盖手机,高中时用的,外壳上贴着几张发黄的贴纸,边角都磨白了。她找了很久才在搬家时从杂物箱里翻出充电器,插上电,居然还能开机。
屏幕亮起来的时候,霍汀有一瞬间的恍惚。
壁纸是一张模糊的自拍,她和高中同桌苏晚,两个人挤在镜头前做鬼脸,背景是教室后面的黑板报。她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几秒,然后按进相册。
翻盖手机的像素很低,每张照片都带着那个年代特有的粗粝感。她翻得很慢,一张一张地看过去——运动会的横幅、食堂的饭菜、宿舍楼下的流浪猫、晚自习后在黑板上画的小人。
翻到某一张的时候,她的手指停住了。
是一张偷拍。
画面里是一个男生的背影。白衬衫,袖子挽到小臂,站在学校天台的水泥护栏旁边,微微低着头,手里拿着一个绿色的小喷壶。阳光从他背后打过来,把他的轮廓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边。
霍汀已经不记得自己那天是怎么鼓起勇气按下快门的了。她只记得自己站在天台门口,大气都不敢出,飞快地掏出手机按了一张,然后转身就跑。跑回教室的时候心跳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苏晚问她怎么了,她说没事,体育课跑的了。
那张照片在她手机里存了十年。
不对,不止十年。高三毕业那年,她换智能手机,特地把这张照片导了出来,存进新手机里。大学换手机的时候又导了一遍。工作后换手机又导了一遍。现在它正安安静静地躺在她的相册最深处,文件名是一串毫无意义的数字。
霍汀看着那张背影,忽然觉得有点好笑。
霍汀啊霍汀。你怎么连人家正脸都不敢拍呢
她把翻盖手机合上,放回抽屉里,关了灯,重新在床上躺下,拿被子蒙住脸。
黑暗里,天花板的纹路看不清楚了。窗外的城市灯火透过窗帘的缝隙漏进来,在天花板上投下一道细细的光。
她想起高一那年秋天。
那是她第一次注意到沈希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