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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

未来得及的话

沈砚之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在幼儿园中班的那个下午,抢了陆清欢手里最后一颗草莓糖。

那时候他四岁,仗着自己个头比同龄人高出一截,从老师手里分到的糖果堆里精准地捏走了最大最红的那一颗。陆清欢站在他面前,扎着两个小揪揪,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瞪得老大,奶声奶气地喊了一句:“沈砚之,你是坏人!”

然后她一把抢走了他手里的糖,顺带在他手背上咬了一口,牙印整整齐齐,三天才消。

从那天起,两个人的梁子就算结下了。

上了小学,两个人同桌。沈砚之往她铅笔盒里塞毛毛虫,陆清欢把他的作业本扔进水盆。沈砚之在她背后贴“我是猪”的纸条,陆清欢当全班面大声朗读他写给隔壁班花的情书,读到一半沈砚之脸都绿了,扑上去抢,两个人滚在地上打成一团,班主任气得罚他们俩一起站了整整一个星期的走廊。

初中分到了一个班,继续斗。沈砚之当班长,陆清欢就当副班长,但凡他提出的方案她都要反对,她组织的活动他必来捣乱。高中更离谱,两个人成绩轮流拿年级第一,今天你压我一头,明天我就反超你两分,成绩单贴出来的那天总要互相嘲讽一番,恨不得把对方的脸按在排名榜上摩擦。

所有人都觉得他俩是仇人,见面就掐,水火不容。

可偏偏两家的关系好得像一家人。陆清欢的妈妈和沈砚之的妈妈是大学室友,从小就把对方的孩子当亲生的疼。逢年过节两家必定凑在一起吃饭,饭桌上沈砚之和陆清欢隔着桌子互相甩眼刀,双方父母视若无睹,该夹菜夹菜,该聊天聊天,沈妈妈甚至还能笑眯眯地说一句:“砚之又和清欢闹呢?感情真好。”

沈砚之差点把筷子咬断。

他以为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摆脱陆清欢这个冤家,考上大学各奔东西,从此江湖路远再不相见。结果高考成绩出来那天他才知道,陆清欢跟他报了同一所大学,同一个专业,连宿舍楼都挨在一起。

他站在录取通知书的快递面前,咬牙切齿地给陆清欢发消息:“你是不是有病?”

陆清欢秒回:“你才有病,我先报的这所学校,你学我干什么?”

“放屁,我第一志愿填的就是这儿!”

“那就是你暗恋我,非要跟我上同一所大学。”

沈砚之盯着屏幕上的那行字,心跳莫名其妙漏了一拍,然后恶狠狠地打了一行字发过去:“陆清欢,我这辈子就算打光棍,也不会多看你一眼。”

陆清欢回了他一个竖中指的表情包。

大学四年,两个人继续斗。沈砚之进学生会,陆清欢就进社团联合会,两个组织搞活动的时候恨不得把对方的活动全搅黄。沈砚之谈恋爱,陆清欢就在朋友圈阴阳怪气;陆清欢被男生表白,沈砚之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端着杯奶茶慢悠悠路过,丢下一句“眼光真差”然后扬长而去,气得陆清欢差点把高跟鞋脱下来砸他后脑勺。

所有人都觉得他俩这辈子都不可能走到一起。

可大四那年冬天,陆清欢急性阑尾炎住院,半夜疼得在宿舍床上打滚。室友吓得给辅导员打电话,辅导员又联系了陆清欢的父母,可她爸妈当时在外地赶不回来。沈砚之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消息,穿着拖鞋睡衣就从男生宿舍冲了出来,翻墙出校门拦了辆出租车,一路闯进医院急诊室。

陆清欢躺在病床上疼得满头是汗,迷迷糊糊间看见沈砚之站在床边,脸色比她还白,眼眶红得像要滴血。

“你……你怎么来了?”她声音虚弱得要命。

沈砚之没说话,一把攥住她的手,力道大得她骨头都在发疼。他的手指在发抖,嘴唇也在抖,喉结滚了好几下,最后只挤出一句:“陆清欢你要是敢死,我做鬼都不放过你。”

那天晚上沈砚之在病床边守了整整一夜,第二天陆清欢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还被他攥着,他的脑袋歪在椅背上,睡得很沉,眉头皱得死紧,下眼睑一片青黑。

陆清欢看了他很久,然后轻轻地把手抽了出来,别过脸去,眼眶热得厉害。

出院之后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就变了。说不上哪里变了,就是沈砚之骂她的时候语气没以前那么凶了,陆清欢怼他的时候也没以前那么刻薄了。两个人见面还是会吵,但吵完之后会一起吃饭,吃完继续吵,吵完他会送她回宿舍,送到楼下她还要损他两句,他也不恼,就站在路灯底下看着她笑。

那种笑让陆清欢心里发毛,总觉得他在憋什么坏水。

果然,毕业典礼那天,沈砚之当着全专业两百多号人的面,从学士服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单膝跪在她面前。

现场瞬间炸了锅,尖叫声口哨声此起彼伏,所有人的手机都举了起来。

陆清欢整个人僵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

沈砚之仰头看着她,表情是他这辈子都没在她面前露出来过的认真,声音却还是那副欠揍的调调:“陆清欢,我这辈子跟你作对作了二十二年,从幼儿园抢你一颗糖开始,咱俩就没消停过。我也想明白了,既然打不过你,那就把你娶回家,在床上继续打。”

周围笑成一片。

“嫁给我,”他说,眼底有光在晃,“我保证下半辈子天天跟你吵架,让你永远不会无聊。”

陆清欢低头看着他,眼泪啪嗒啪嗒地砸了下来。她张嘴想说点什么,结果脱口而出的是一句:“沈砚之你是不是有病,戒指买这么小,你是嫌我手指粗吗?”

全场笑疯了。

她哭着把戒指抢过来自己戴上了。

婚后生活跟所有人预料的一样,这对冤家果然没有因为结婚就消停。他们只是换了个战场继续斗,从抢遥控器到争马桶,从谁做饭谁洗碗吵到谁先把对方气死谁就赢了。沈砚之会趁陆清欢睡着的时候偷吃她藏在冰箱里的提拉米苏,第二天早上她发现的时候追着他满屋子跑,拖鞋飞出去砸在门框上,沈砚之躲在门后笑得直不起腰。

陆清欢也不甘示弱。沈砚之熬夜加班的时候,她会故意端着一碗热腾腾的泡面坐到他旁边,吸溜吸溜吃得震天响,香味直往他鼻子里钻。沈砚之咬牙切齿地抬头看她,她就眨巴着眼睛一脸无辜:“怎么了老公,你不是说晚上不吃东西吗?”然后把最后一口汤喝得干干净净,舔舔嘴唇,起身走人。

沈砚之觉得这个女人就是老天爷派来折磨他的。

可他也知道,每次他加班到凌晨两三点,书房门口总会多一杯温度刚好的热牛奶,旁边压着一张便利贴,上面画着一个竖中指的简笔画小人。他把牛奶喝了,把便利贴收进抽屉里,那个抽屉里已经攒了厚厚一沓同样的便利贴,每一张上面都是那个丑得要命的小人。

他们的生活就是这样,针锋相对又密不可分,像两根缠绕了二十多年的藤蔓,早就分不清谁是谁了。

结婚第三年的结婚纪念日,沈砚之难得正经了一回,订了家很贵的西餐厅,穿得人模狗样,还买了一束陆清欢最喜欢的白玫瑰。陆清欢看到花的时候明显愣了一下,然后狐疑地上下打量他:“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

沈砚之气得想把花摔她脸上。

那顿饭吃到一半,沈砚之接了个电话。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眉头微微皱了一下,起身走到餐厅外面去接。陆清欢隔着玻璃窗看见他站在路灯下,一手插兜,脸色从轻松渐渐变得凝重,说了大概三分钟,挂了电话之后在外面站了十几秒才推门回来。

“怎么了?”陆清欢问。

“公司的事,”沈砚之坐下来,表情恢复了正常,“有个项目出了点问题,回头得处理一下。”他切了块牛排塞进嘴里,含含糊糊地说,“不是什么大事。”

陆清欢盯着他看了两秒,没再追问。她知道沈砚之在撒谎,他撒谎的时候右手的食指会不自觉地敲桌面,这个习惯从初中开始就有,他自己从来没意识到。但她也没戳破,结婚三年了,她学会了在某些事情上给他留空间,就像他也学会了在她不想说话的时候不去追问一样。

这大概就是死对头当了二十多年之后唯一的一点默契。

那天晚上回到家,沈砚之洗完澡出来,发现陆清欢已经躺在床上了,背对着他,呼吸均匀,像是睡着了。他轻手轻脚地掀开被子躺进去,伸手去关床头灯,灯灭的那一瞬间,陆清欢突然翻了个身,一条腿搭在他腰上,胳膊搂住他的脖子,整个人像只树袋熊一样挂在他身上。

“你没睡?”沈砚之愣了一下。

“睡不着,”陆清欢把脸埋在他胸口,声音闷闷的,“沈砚之,你要是敢背着我出事,我做鬼都不放过你。”

沈砚之笑了,低头亲了亲她的发顶:“这话是我先说的,你侵权了。”

“闭嘴,”她在他腰上掐了一把,“睡觉。”

他把她搂紧了一点,下巴搁在她的头顶,闭上眼睛。黑暗里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陆清欢的手指无意识地攥着他睡衣的一角,攥得很紧,像是怕一松手他就会消失一样。沈砚之感觉到了,但没有说什么,只是把手臂收得更紧了些。

他不知道的是,那是他最后一次抱着她入睡。

三天后的下午,沈砚之在公司开会,手机震了一下,是陆清欢发来的消息。他瞥了一眼屏幕,没点开,因为会上正在讨论他之前说的那个“项目问题”——实际上根本不是项目的事,而是他三个月前匿名举报了公司一位高管参与的灰色产业链,涉及金额巨大,他手里握着一部分关键证据,这段时间一直在配合相关部门做内部调查。

会议开了整整两个小时,散会之后他才想起那条消息,掏出手机点开。

陆清欢发来的是一张照片,拍的是一碗刚做好的提拉米苏,上面撒了厚厚的可可粉,旁边配了一行字:“冰箱里还有最后一个,有本事你来偷啊。”

沈砚之看着屏幕笑了一下,打了两个字发过去:“等着。”

他开车回家,路上经过花店的时候还停下来买了一小束白玫瑰,跟纪念日那天买的一样。他想好了,今天回去不跟她吵,让她赢一回也行。

车子拐进小区的时候,他看见楼下停了两辆警车和一辆救护车,红蓝灯光交替闪烁,把傍晚的暮色切割成碎片。他的心跳在那个瞬间顿了一拍,一种说不清的凉意从脚底板一直窜到头顶。

他停好车,推开车门,腿是软的。

楼下围了一圈人,邻居、保安、穿制服的警察,所有人的脸都在他视野里模糊成一团。他拨开人群往里走,耳朵里嗡嗡作响,有人在喊他,有人在拉他,他什么都听不见。他只想上楼,陆清欢还在家里等他回去偷提拉米苏。

他在楼梯口被拦住了。

一个警察挡在他面前,嘴巴一张一合,说了很多话。沈砚之一个字都没听进去,他的目光越过警察的肩膀,看见两个穿白大褂的人抬着一副担架从电梯里走出来。担架上盖着一块白布,白布下面露出一只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戒指的内圈刻着一行小字——“死对头一辈子”。

是他买的,是他刻的,是他亲手戴上去的。

他的身体像是被人从内部抽走了所有骨骼,直直地跪在了地上。膝盖砸在水泥地上的声音很闷,闷得像一声没能喊出来的咆哮。他的嘴张着,喉咙里发出一种不像是人类能发出的声音,像是从胸腔最深处被活生生撕扯出来的,粗糙、破碎,让人听了想捂耳朵。

白布被风掀起一角,他看见了陆清欢的脸。她的眼睛闭着,睫毛上还挂着一点没有干透的水痕,嘴唇微微张开,像是睡着之前刚要说一句什么话。她的脸颊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血已经凝固了,在苍白的皮肤上显得格外刺目。

后来的事情他记不太清了。警方的调查结果说,入室抢劫,她刚好在家,反抗了,挣扎中摔下了楼梯,后脑撞击硬物,当场死亡。嫌疑人跑了,监控拍到了一个模糊的背影,戴帽子戴口罩,看不清脸。警方说会全力追查,让他等消息。

他在警局坐了整整一夜,面无表情地把那个模糊的背影反复看了几百遍。每一遍都在心里把那个人杀了一次,用他能想到的所有方式。

第二天他没有去公司,把自己关在家里,坐在餐桌旁边。桌子上还放着他买回来的那束白玫瑰,花瓣已经开始卷边了。冰箱里有一个提拉米苏,他用勺子挖了一口放进嘴里,可可粉呛得他剧烈咳嗽,咳着咳着就开始掉眼泪,眼泪砸在蛋糕上,咸的。

他在那间空荡荡的房子里待了两天,没有吃没有睡,把陆清欢生前的所有东西翻了个遍。她的手机、她的笔记本、她的衣柜、她藏在床头柜抽屉最深处的一个铁盒子。铁盒子里装的全是他从小到大的黑历史——小学时候被她抢走的画着王八的作业本、初中时候写给隔壁班花的情书原件、高中时候不及格的物理试卷、大学时候学生会竞选失败的海报,还有厚厚一沓便利贴,每一张上面都画着竖中指的简笔画小人,旁边无一例外地写着一行字——“今天沈砚之也很烦人。”

铁盒子最底下压着一张照片,是幼儿园中班时候拍的,两家一起出去玩,四岁的沈砚之紧紧攥着四岁的陆清欢的手,两个人笑得露出豁牙,一人嘴里叼着一颗草莓糖。

他在看到那张照片的时候终于撑不住了,抱着铁盒子嚎啕大哭,像个被全世界抛弃的孩子。

第三天他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整个人瘦了一圈,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但目光却异常冷静,冷静到让人害怕。他没去警局催进度,没联系任何人,只是换了身黑色的衣服出了门。

他有自己的调查方向。沈砚之做商业风控做了这么多年,查人查账查线索是他的老本行。他调出了陆清欢手机里所有的通话记录和位置信息,把她出事前一周的行踪全部梳理了一遍,然后一个名字浮出了水面——方贺。

方贺是他举报的那位高管的亲信,也是那批灰色产业链的核心执行人之一。沈砚之的举报材料里有一份关键证据,是通过陆清欢名下的一家咨询公司拿到的。陆清欢大学学的是审计,毕业后自己开了家小公司,业务不大,但路子很野,认识的人三教九流都有。沈砚之当初查那批灰色交易的时候,有一笔账怎么都对不上,是陆清欢动用了自己那些乱七八糟的人脉帮他挖出来的。

他不知道方贺是怎么查到陆清欢头上的。但监控里那个背影的身形、走路姿态,和他之前调查方贺时看到的那些资料里的照片,吻合度高达百分之九十。

“入室抢劫”只是一个幌子。

沈砚之把那百分之九十的吻合度做成了详细的比对报告,连同所有指向方贺的间接证据一起匿名发给了警方。但方贺背后的人有钱有势,在警方那边的关系盘根错节,沈砚之不确定这些东西能不能真的把方贺送进去。他等不起。

他决定自己来。

方贺的行踪并不难查。这个人行事谨慎但并不低调,每周三晚上固定会去城东的一家私人会所,待两三个小时,然后独自开车回家。路线固定,时间固定,身边不带人。

沈砚之选了一条他必经的路段,那段路有一段是沿河的辅道,晚上车少人少,路灯稀疏。他把车停在距离那个路口两百米的地方,熄了火,关了灯,坐在黑暗里。副驾驶上放着一把扳手,是他从家里工具箱里拿的,握在手里的时候冰凉沉重。

他等了四十分钟。

方贺的车出现了,一辆黑色的奔驰,打着近光灯,速度不快。沈砚之发动车子,缓缓跟了上去,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他的手很稳,心跳很平,脑子里没有任何多余的想法,只有陆清欢躺在担架上那张苍白的脸,和她无名指上那枚刻着“死对头一辈子”的戒指。

戒指他后来从警方那里领回来了,现在就戴在他自己的小指上,大了一圈,他用一根红线缠了几圈固定住。开车的时候余光能瞥到那一点银色,像是她在旁边看着他。

前车拐进了沿河的辅道,四周一下子暗了下来。沈砚之踩下油门,缩短了距离,同时伸手握住了副驾驶上的扳手。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极轻的、几乎不存在的“嘀”的一声,从车底传来。那声音太小了,换了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注意到,但沈砚之的耳朵在那一刻异常敏锐,敏锐到连自己的心跳声都能数得清清楚楚。

他浑身的血液在零点一秒之内冻结了。

他做过功课。方贺背后的人做的那些灰色生意里,有一块涉及非法爆炸物。

他没有踩刹车,因为他知道来不及了。在最后的那一瞬间,他脑子里闪过的唯一一个念头荒唐至极——陆清欢要是知道他也死了,肯定会气得从那边跳过来揍他,骂他是废物点心,连个仇都报不利索。

他想笑,嘴角刚动了一下,火光就吞噬了一切。

剧烈的爆炸将整辆车掀翻,碎片如雨般洒进河里,火光映红了半边夜空。他的车在空中翻滚了两圈,重重砸在河岸的水泥护坡上,油箱二次爆炸,冲天的火焰把周围几十米的黑暗全部照亮。

在意识消失前的最后一刻,他感觉到小指上的那枚戒指在发烫,像是被人用力攥住了一样。

那枚戒指后来被消防员从烧焦的车骸里找到的时候,已经变了形,但内圈那行小字奇迹般地没有被完全烧毁,隐隐约约还能辨认出四个字——“死对头一辈子。”

两个人,真的做了一辈子的死对头,谁也没饶过谁。

他们明明什么都没做错。她从四岁开始就追在他后面咬他、骂他、跟他抢一切能抢的东西,她那么爱赢,那么不服输,那么用力地活着。他也一样,跟她斗了二十多年,好不容易把人娶回家了,还没来得及告诉她,那颗草莓糖其实是他特意留给她的,从小就是。

他们本来可以继续吵下去的。为今天的碗谁洗吵,为空调开几度吵,为以后孩子的名字跟谁姓吵,吵到头发白了牙齿掉了,坐在摇椅上还要拌嘴,然后在某一天晚上手牵着手一起闭上眼睛。

这才是他们应得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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