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遇第一次见到上官芷,是在六岁那年的盛夏。
家属院的老梧桐遮天蔽日,把正午的日头剪得碎金满地,他攥着半根没吃完的冰棒蹲在树坑边抠蚂蚁洞,身后忽然传来一声软乎乎的呵斥:“别踩它的家。”
随遇抬头,撞进一双像浸了山泉水的眼睛里。扎羊角辫的小姑娘穿洗得发白的连衣裙,手里举着半块草莓味的大白兔奶糖,指节因为用力泛着白——那是刚搬来的上官家的小丫头,全院大人都夸的、会背整本唐诗的乖孩子。
那天随遇把自己藏了三天的玻璃弹珠全塞给了她,换了那半块奶糖。奶糖化在嘴里的时候,他盯着小姑娘发顶的蝴蝶结,第一次懂了什么叫“心里像揣了只乱撞的小麻雀”。
后来的十年,老院的梧桐落了又生。随遇成了那个永远跟在她身后的影子:她被老师点名背不出课文,他在台下攥着衣角比她还紧张;她放学路上被高年级男生堵着要作业,他攥着块砖头就冲上去,哪怕自己被推得摔在地上,爬起来第一句是“你没事吧”;她中考考砸了躲在梧桐树下哭,他坐在她旁边,沉默着递了一张又一张纸巾,直到她哭累了靠在他肩膀上,他僵着身子,连呼吸都不敢太重。
没人觉得不对。全院的人都知道,随遇是上官芷的“小跟屁虫”,是她最好的朋友。只有随遇自己知道,每次她对着他笑的时候,他藏在袖子里的手,总在偷偷攥紧——他想当的,从来都不只是“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