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锦觅助阵
七政殿家宴后的第三日,锦觅做了一个决定。
她要去凡间。
这个念头是半夜冒出来的。她躺在水神府东厢房的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反复回放着天后在七政殿上那张皮笑肉不笑的脸,和她那句绵里藏针的“沈姑娘流落凡间多年,对天界的礼法规矩尚不熟悉”。锦觅越想越气,最后一把掀开被子坐起来,对着黑暗中的天花板挥了挥拳头。
“说我姐姐不懂规矩?你倒是懂规矩,你懂规矩怎么还欺负人?”
她气鼓鼓地点亮蜡烛,从床底下拖出一只旧木箱。箱子里装着她这些年攒下来的宝贝——几颗花界的瞬移种子、一卷能隐身的薄纱、一张画得歪歪扭扭的凡间地图,还有旭凤送她的一枚护身火符。她将这些宝贝一一塞进包袱里,最后小心翼翼地从枕头底下摸出一支暖玉莲花簪,正是沈霜华送她的那一支。她将簪子在掌心摩挲了两下,又妥帖地插回发间,自言自语道:“姐姐,你放心,我一定替你找到证据。等我把你在凡间救过的人的证词都带回来,看那个老妖婆还能说什么。”
次日清晨,锦觅起了个大早。她换了一身不显眼的灰布衣裙,将那些花里胡哨的发饰全摘了,只在发间留了那支暖玉莲花簪。她对着铜镜左照右照,觉得自己看起来简直像个货真价实的凡人。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皮肤太白了,白得有点不接地气。锦觅想了想,从窗台上抓了一把沈霜华晒在那里的草药根,在掌心里搓了搓,将草汁往脸上薄薄地抹了一层。草药汁染得皮肤微微发黄,她对着镜子满意地点点头,背上包袱悄悄推开了房门。
然后与站在回廊下的沈霜华撞了个正着。
沈霜华显然是刚起来,披着一件月白色的外衫,长发随意挽在脑后,手中端着一杯还冒着热气的清茶。她的目光从锦觅脸上的草药汁移到她肩上的包袱,又移到她心虚地往后缩的左脚上,微微挑眉。
“天还没亮,你打扮成这样,要去哪里?”
“去……去花界!”锦觅挺直腰板,理直气壮地回答,“我好久没回花界了,想回去看看老朋友。”
“花界的老朋友?”沈霜华啜了一口茶,语气依旧淡淡的,“你上次去花界,穿的是旭凤新给你定做的流仙裙,戴的是整套珍珠头面,临行前在我面前转了八圈,问我好不好看。这次穿粗布衣裳、脸涂得蜡黄、天不亮就偷偷摸摸出门——是花界遭了难,要你乔装打扮去赈灾?”
锦觅的笑容僵在脸上,心里暗道一声完蛋。她忘了自己的姐姐虽然失忆,但观察力比她见过的任何神仙都毒辣。
“姐姐我错了。”她肩膀一垮,老实交代,“我不是去花界。我要去凡间。”
沈霜华端着茶杯的手微微一顿。
“去凡间做什么?”
“替你找证据。”锦觅索性全盘托出,将包袱往石桌上一放,掰着手指头数起来,“天后不是说你流落凡间来历不明吗?那我就去找认识你的人——那个猎户大叔、村里被你治过病的婆婆、镇上药铺收你草药的掌柜,让他们写证词、画押,证明你这三年在凡间是个本本分分治病救人的好姑娘,不是什么来历不明的可疑人物。我就不信,铁证如山摆在她面前,她还能拿什么说嘴。”
沈霜华沉默了一瞬,然后慢慢将茶杯放在石桌上。杯底磕在石面上发出一声极轻的脆响,像是一声微不可察的叹息。
“不用去。”
“为什么?”锦觅急了,“姐姐,你不能什么都不做啊。天后是什么人?她会把你在凡间的每一寸过往都翻个底朝天。如果没有证据替你说话,她会——”
“我的过往,”沈霜华打断她,声音平静,“经得起查。”
“那也得有人替你说话啊!”
沈霜华看着锦觅那张急得皱成一团的脸,忽然伸出手,将她耳鬓边一缕被草药汁粘住的碎发拨开,指尖轻轻擦过她脸颊上那块涂得不均匀的蜡黄痕迹,露出底下一小片白皙的皮肤。
“锦觅,你脸上的草药汁,是用我晒的黄连根搓的。黄连根若是涂在脸上,半日之内就会起红疹。你为了替我找证据,不惜把脸弄成这样——”她顿了顿,声音软了几分,带着一丝无奈和一丝心疼,“这份心我领了。但凡间不是天界,没有仙侍跟着,没有旭凤护着,你一个花界精灵独自下凡,出了事谁替你兜着?”
“可是——”
“我去。”
锦觅愣住了。她瞪大眼睛看着沈霜华,嘴巴张了张,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说……你去?”
“那里毕竟是我生活过三年的地方。我带着润玉去,速去速回。顺便——”沈霜华端起茶杯重新抿了一口,语气恢复了惯常的云淡风轻,“我也想见见猎户大叔。三年了,该回去跟他说一声,我还活着,过得还不错。”
锦觅的眼眶倏地红了。她扑上去一把抱住沈霜华的胳膊,将脸埋在她肩上,含含糊糊地说:“姐姐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姐姐。你回来以后我要天天给你做好吃的。你喜欢吃什么我都给你做,不会做的我去找花界的厨子学——”
沈霜华由她抱着,半晌才伸手在她背上轻轻拍了拍:“好了。先把脸上的黄连汁洗掉。再不去洗,真要起疹子了。”
锦觅“哎呀”一声捂着火辣辣的脸颊冲了出去,跑出几步又折回来,将包袱里那枚旭凤给的护身火符掏出来塞进沈霜华手里。
“这个你带着!旭凤的火符,关键时候能挡一次致命攻击。他虽然人讨厌,但炼的符是真的好用。”
沈霜华低头看着掌心那枚泛着赤金色光芒的火符,嘴角微弯。
“那你拿什么跟他交代?”
“就说丢了呗。”锦觅冲她眨了眨眼,然后转身往井边跑去,边跑边喊,“姐姐你等一下,我洗完脸就帮你收拾行李——”
璇玑宫正殿书房内,润玉放下手中的星图,看着一大清早便登门的沈霜华。她将锦觅的护身火符放在他书案上,三言两语说明了来意。
“你要去凡间?”
“不是我要去,是我们一起去。”沈霜华纠正他,“那地方你熟——就是我捡到你的那条山道。这次换我带路。”
润玉沉默了一瞬。理智告诉他,眼下天后正在暗中调查她,此时离开天界未必是明智之举。但当他抬起头对上沈霜华的目光,看见她耳垂下那对墨玉霜花坠子微微晃动,想起她方才说“这次换我带路”时语气里那股坦坦荡荡的笃定——他便知道,他没有理由拒绝。
他低下头,继续批阅星图,语气恢复了惯常的淡然。
“璇玑宫没有合你身的粗布衣裳。”
“我穿自己的就行。”沈霜华靠在书案旁,顺手拿起他笔架上的一支狼毫在指尖转了两圈,“不过你这一身月白锦袍得换掉。凡间山里的猎户,一辈子没见过穿这种料子的人。上回你倒在路边时,猎户大叔就问我——‘你捡的这个公子哥,是不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少爷逃婚出来的?’”
润玉的笔尖在星图上顿了一下。
“……你当时怎么答的?”
“我说——‘谁知道呢,大概是吧。’”
润玉抬眼看她,嘴角弯起一个几不可察的弧度。
“那你这次回去,打算怎么介绍我?”
沈霜华将狼毫放回笔架上,站起身来,拍了拍袖口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她的语气平平淡淡,像是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
“未婚夫。反正婚期也近了,不算说谎。”
她说完便转身往门外走去。润玉坐在书案前,低头看着面前那卷星图上还没画完的最后一笔,那道笔锋在收笔时微微上扬,弯出了一个极轻极浅的弧度。
他没有犹豫,将那张几案推到一旁,起身去后殿换衣裳。路过那只她惯用的茶盏时,顺手将它往书案内侧挪了半寸——省得回来时被风吹落。
当日午后,两道凡人的身影出现在那座偏远小镇的山道上。沈霜华穿着一身靛蓝色的粗布衣裙,长发编成一条麻花辫垂在肩头,肩上挎着一只装满草药的竹篮。润玉走在她身侧,换了一身灰布短打,长发用布条束在脑后,通身的气度却怎么也藏不住,无论怎么看都不像山里人。沈霜华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伸手将他腰间那块不小心露出来的玉佩塞回衣襟里,又将他束发的布条扯松了几分,退后一步重新审视,总算满意了。
山道蜿蜒而上,两旁的松树遮天蔽日,空气里弥漫着雨后泥土和松针混合的气息。沈霜华走在前面,脚步轻盈而稳当,三年里她每天走这条路采药,闭着眼也不会踩空。润玉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熟练地绕过一片湿滑的青苔、弯腰拨开一丛挡路的荆棘、在岔路口毫不犹豫地右转——那种自在的姿态,与她在天界时的拘谨截然不同。天界里的她总是淡然有礼,像一枚被小心搁在锦盒中的寒玉,静静地放光,却不属于那里。而此刻在山道上,她就像一株长在崖边的野草,根系深深扎进石缝里,自在得不需要任何人的认可。
“你在这里的时候,”润玉忽然开口,“每天都走这条路?”
“嗯。天不亮就出门,走一个时辰到镇上卖草药,换了钱再走一个时辰回来。”她说着指了指前方一片被山壁围拢的幽谷,“寒潭就在那边。你当时火毒发作,我扶你过来泡了半宿。”
“我记得。你让我泡够了自己回去,别在山里迷了路,你还得煎药,没空去寻我。”
沈霜华回头看了他一眼,眼底带着一丝意外:“你记性倒好。”
“分人。”
她没有接话,转过脸继续走路,耳根却悄悄染上了一层极淡的红。
半个时辰后,他们停在了一间简陋的木屋前。木屋的门虚掩着,屋檐下挂着几串风干的草药,院子里的柴火堆得整整齐齐,还是她离开时的模样。只是院子里多了一张矮凳,矮凳旁搁着一把磨得锃亮的柴刀,显然这里还有人住。
沈霜华站在院门口,忽然有些踌躇。三年前她被猎户大叔从山崖下捡回来时,是个连自己名字都说不全的废人。是大叔一句一句地教她重新说话,一勺一勺地喂她米汤把她从鬼门关拉回来。她走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只留下一张字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我走了,救命之恩,来日再报”。如今三年过去,她还活着,过得也还不错——可站在院门口,她却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敲这个门。
“你若不进去,我可以先——”
门忽然从里面推开了。一个须发花白的老猎户站在门槛内,身上披着一件打了好几个补丁的旧皮袄,手里端着一碗还冒着热气的草药汤。他眯着眼睛看了看门口的人,手中的药碗晃了一下,溅出几滴褐色的药汁落在地上。
“霜华?”他的声音沙哑而不敢置信,“是你吗丫头?”
沈霜华垂下眼帘,将竹篮放在脚边,上前一步跪在了猎户面前。动作自然而然,仿佛她已经做过无数次——事实上,她确实做过。三年前她从山崖下被捡回来苏醒后,第一件事便是跪谢救命之恩。
“大叔,是我。我回来看您了。”
猎户将药碗往旁边一搁,伸出粗糙的双手将她从地上扶起来。他的眼眶红了,脸上却绽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声音比方才更加沙哑,却带着掩饰不住的欢喜。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你这丫头,当年一声不吭就走了,只留张字条——我还以为这辈子都见不着你了。”他说着抬头看见了沈霜华身后的润玉,目光带着几分审视,忽然“咦”了一声,“这位公子是……”
润玉上前一步,正要以礼相待,沈霜华已经自然而然地接过了话头。她挽住猎户的胳膊,声音平静,像是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
“他是我未婚夫。上回我在山道上捡到他的时候,您不是还问我他是不是谁家少爷逃婚出来的吗——现在不是逃婚了。”
润玉微微躬身,向猎户行了一个晚辈的礼。那礼数不算郑重,却恰到好处,既不让人觉得疏远,也不让人觉得怠慢。猎户看看他,又看看沈霜华,嘴巴张了张,然后哈哈大笑起来,笑声震得屋檐下那几串草药都跟着晃了晃。
“我就说嘛!那日我见你扶着他回来,就觉得这公子看你的眼神不一般。来来来,都进屋坐。丫头,厨房里有你爱吃的腊肉,我今天本来是要自己炖汤的,正好,正好——”
沈霜华挽着猎户走进屋里,屋里的陈设与她离开时一模一样。堂屋里摆着一张旧木桌,桌上搁着她留下的那只底部刻着小山的茶盏——那是洛霖还给她之后,她临走前留给猎户的。猎户一直没舍得用,将它摆在桌子正中央,旁边还搁着一小碟供果。沈霜华看着那只茶盏和那碟供果,脚步微微一顿,然后什么也没说,只是挽着猎户胳膊的手收得更紧了些。
润玉跟在两人身后,将院门轻轻合拢,然后转身走进了这间简陋而温暖的凡间小屋。
(第二十四章·完)
下一章预告:第25章《凡间旧事》——猎户将沈霜华三年前坠崖获救的旧事原原本本道来。一个意料之外的关键线索浮出水面,直指她失忆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