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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总,您的金丝雀飞了

潮汐退散时失温

耳鸣声像一把生锈的锯子,正一寸寸地拉扯着耳膜。

宋亚轩站在金唱片颁奖典礼的后台走廊里,手里还捏着那座沉甸甸的纯金奖杯。前台如海啸般的欢呼声被厚重的隔音门死死挡在外面,化作一阵沉闷而遥远的嗡鸣。走廊顶部的冷白射灯打下来,刺得他眼底泛起一层生理性的水光。

他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高级香水、发胶和昂贵香槟混合而成的甜腻气息,却唯独少了一股味道。

那股常年萦绕在他鼻尖、带着点苦涩的中药味,不见了。

宋亚轩推开休息室的门。

没有那个总是穿着柔软针织衫,温声细语问他“轩轩,要不要喝温水”的人。宽大的真皮沙发上空空荡荡,只有茶几上散落着几板被剪开的抗抑郁药,一张轻飘飘却刺眼的确诊单,以及一封没有封口的信。

他走过去,指尖触碰到那张纸。纸张边缘因为经常摩擦而泛起了毛边,上面打印着几行冰冷的黑体字:晚期免疫系统衰竭,伴随不可逆神经性耳聋。

落款日期,是三年前的今天。

三年前的今天,也是他二十岁生日。那天晚上,张真源在逼仄的出租屋里给他煮了一碗长寿面,笑着对他说:“轩轩,生日快乐,岁岁平安。”

原来,那天晚上他在厨房里背对着自己,那阵压抑的干呕声,不是油烟味太重,而是生命在倒计时的哀鸣。

宋亚轩的视线不由自主地落在了那封信上。那是张真源的字迹,清秀、温和,一笔一划都透着刻在骨子里的教养。

“轩轩: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不在你身边了。

别找严浩翔,也别怪马嘉祺,他们只是帮我保守了一个我求了他们很久的秘密。

这三年,我很累,但也很庆幸。庆幸能在生命最灰暗的时候,以‘张真源’的身份,而不是‘欠债人’的身份,真真切切地爱过你一次。你总嫌我无趣,嫌我连发脾气都不会,其实我只是怕,我怕我稍微大声一点,就会把你吓跑。

轩轩,你太年轻了,年轻到以为所有的包容都是理所当然,以为只要回头,我就永远站在原地。可是轩轩,人都是会死的,我的心也是。

我把该还的债都还清了,也把该给你的爱都留下了。以后,你要按时吃饭,少喝点冰的,你的胃本来就不好。

祝你岁岁平安,即使,与我无关。”

“宋总,您的金丝雀飞了。”

一道懒洋洋的声音从门框边传来。马嘉祺斜倚在那里,嘴里嚼着一颗薄荷糖,手里还端着一杯刚冲好的冰美式。他看着宋亚轩死死盯着那张确诊单的背影,眼神里没有同情,只有一种近乎残忍的清醒。

“顺便,他还带走了您半个公司的股份,以及……”马嘉祺顿了顿,将薄荷糖咬得嘎嘣作响,语气里满是戏谑,“您那颗高高在上自以为是的心。”

宋亚轩没有回头。他只觉得喉咙里泛起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像是吞下了一把碎玻璃。

“他去哪了?”宋亚轩的声音沙哑得可怕,像是被砂纸打磨过。

“不知道。”马嘉祺耸了耸肩,走到茶几旁,用指腹嫌弃地拨弄了一下那几板药,“严浩翔那个疯子把他在医院的所有档案都加密了,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宋亚轩,你平时不是挺能耐的吗?怎么,连自己养了三年的人都看不住?”

宋亚轩猛地转过身,一把揪住马嘉祺的衣领,将他狠狠按在墙上。冰美式洒了出来,褐色的液体顺着马嘉祺昂贵的衬衫往下滴。

“马嘉祺,你再说一遍。”宋亚轩的眼睛红得滴血,胸口剧烈地起伏着,手背上的青筋因为过度用力而根根暴起。

马嘉祺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只是垂下眼帘,看着宋亚轩因为用力而骨节泛白的手,语气依旧平稳得没有一丝波澜,甚至带上了一丝嘲弄:“我说,你活该。你把他当个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物件,人家凭什么要陪你玩这场过家家的游戏?”

宋亚轩像是被抽干了所有力气,猛地松开手。他踉跄着后退了两步,撞到了身后的梳妆台。

梳妆台上放着一个精致的玻璃花瓶,那是张真源昨天刚换过水的。现在,花瓶里只剩下几根干枯的玫瑰枝,刺眼地扎在空气里。

宋亚轩死死盯着那个花瓶,视线逐渐模糊成一片水光。他伸出手,想要去碰那干枯的花枝,却在半空中顿住了。

他不敢碰。

他怕一碰,连这最后一点属于张真源的痕迹,都会像沙子一样从他指缝里流走。

“轩轩……”

一声极轻的呼唤突然在脑海里炸开。

宋亚轩浑身一僵。那是张真源的声音,带着点刚睡醒的沙哑,尾音总是习惯性地往上扬,像是一把柔软的羽毛,轻轻扫过他的心尖。

以前,每次他发脾气,每次他冷暴力,每次他在外面玩得彻夜不归,张真源永远只会用这种温和包容甚至是近乎卑微的嗓音喊他:“轩轩,别生气了。”

他曾经以为,这声“轩轩”是世界上最坚固的锁链,无论他怎么挣脱,那个人都会在原地等他。

可现在,锁链断了。

宋亚轩缓缓蹲下身,将脸深深地埋进臂弯里。休息室里死一般的寂静,只有空调出风口发出单调的嗡嗡声。

突然,一阵尖锐的刺痛从掌心传来。

他低下头,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竟然死死捏住了刚才带进来的香槟杯。玻璃杯身已经碎裂,锋利的碎片深深扎进了他的掌心,鲜血顺着指缝蜿蜒而下,一滴一滴地砸在那张确诊单上。

殷红的血迹,刚好晕染在落款日期的那个“三”字上。

像是一个永远无法溃烂到愈合的伤口。

“宋亚轩。”马嘉祺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伸手拍了拍西装上的咖啡渍,眼神冷得像冰,“哭有什么用?你连他长什么样都快忘了吧。哦对了,忘了告诉你,他走的时候,连你的联系方式都删得干干净净。你在他心里,连个垃圾都不如。”

宋亚轩没有说话。他只是死死盯着掌心那滩刺目的血迹,耳边那阵生锈锯子般的耳鸣声越来越大,几乎要将他的理智彻底撕裂。

他猛地站起身,像一头被逼入绝境的野兽,撞开门冲了出去。

走廊里的冷风灌进领口,刺骨的寒意顺着脊椎往上爬。宋亚轩一路狂奔,皮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杂乱而急促的回响。

他要去找他。

哪怕是把这座城市翻过来,哪怕是把严浩翔绑起来,他也一定要把张真源找回来。

他不要什么金丝雀,他不要什么听话的影子。

他只要那个会在深夜里为他留一盏灯,会在厨房里为他煮一碗面,会用那种温柔到骨子里的声音,喊他一声“轩轩”的人。

可是,当他推开公寓大门的那一刻,迎接他的,只有一室死寂的黑暗。

空气里那股熟悉的苦涩药味,真的被抽干了。

宋亚轩站在玄关处,连鞋都没换。他像一尊被抽走了灵魂的雕塑,僵硬地站了很久,很久。

直到窗外的第一缕晨光刺破云层,照在他苍白如纸的脸上。

他终于意识到,那个永远在原地等他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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