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金斯觉得自己大概是脑子被门夹了,才会大半夜在直播间里跟人讨论手。
昨晚关直播前,【夜风】那句“手挺好看”像个鬼故事,在他脑子里循环播放了一整夜。导致他现在看自己的手,怎么看都觉得别扭。
早上七点四十。
霍金斯顶着两个巨大的黑眼圈,像游魂一样飘出房间。
客厅里,格瑞已经在吃早饭了。
餐桌上摆着两碗粥,一碟煎蛋。霍金斯慢吞吞地蹭过去,拉开椅子坐下。他没急着吃,而是下意识地把手缩在桌下,用袖子蹭了蹭,仿佛要把昨晚那点尴尬蹭掉。
格瑞坐在他对面,姿势标准得像教科书。他正拿着勺子,一下一下地搅动着碗里的粥,动作平稳、精准,没有任何多余的花哨。
霍金斯忍不住抬眼偷瞄。
格瑞的手很好看。
不是那种病态的苍白,而是常年待在室内、缺乏日照的冷白。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那双手拿着勺子的时候,腕骨微微凸起,线条利落得像刀削。
霍金斯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他的手也是那种骨节清晰的类型,但因为常年打游戏,指腹有一层薄薄的茧,肤色也偏暖。比起格瑞那种像艺术品一样的精致,他的手更像是实用型的工具,带着点漫不经心的懒散感。
“看什么。”格瑞没抬头,声音平淡。
“没看。”霍金斯立刻收回视线,抓起勺子开始喝粥,动作快得像在抢,“……我就是觉得这勺子该换了。”
格瑞终于抬眼看他,目光落在霍金斯握着勺子的手上,停留了一秒。
那一瞬间,霍金斯感觉自己的手背都要烧起来了。
“你手上有东西。”格瑞说。
霍金斯一惊,赶紧低头检查。没什么啊?干干净净的。
“左手。”格瑞补充。
霍金斯举起左手。中指指节侧面,有一点淡淡的黑色印记。是昨天拆快递时被纸箱蹭脏了,还是笔芯漏墨了?他没在意,也没洗干净。
格瑞没再说话,低下头继续喝粥。
霍金斯盯着那点黑印,突然觉得无比刺眼。他放下勺子,起身去洗手间。
水龙头哗哗流着。
霍金斯用力搓洗着那根手指,肥皂泡堆了一层又一层,直到那点黑色彻底消失,皮肤甚至被搓得有些发红。
他抬起头,看向镜子。
镜子里的人头发乱糟糟,眼神有些慌乱。而身后,洗手间的门开着,能隐约看到餐厅里那个背对着他的身影。
格瑞依然坐得笔直,正在吃那碟煎蛋。晨光落在他身上,那双好看的手动静不大,却透着一股让人无法忽视的存在感。
霍金斯关掉水,甩了甩手上的水珠。
他突然明白了【夜风】那句话的意思。
在这个家里,好看的手不止他这一双。
但格瑞的手,是用来掌控秩序、制定规则的;而他霍金斯的手,是用来打破规则、制造混乱的。
这两双手,注定要在同一个屋檐下,过着这种互相折磨又无法分离的日子。
霍金斯擦干手,慢吞吞地走回餐桌。
“那个,”他坐下,声音闷闷的,“煎蛋给我留点了吗?”
格瑞把碟子往他那边推了推,没说话。
霍金斯拿起筷子,夹了一块。他没敢再看格瑞的手,只是盯着盘子,心里那点莫名其妙的躁动,随着吞咽的动作,慢慢平息了下去。
不管怎么样,饭还是要吃的。
至于手好不好看,那是观众的事。
对他来说,这双手能打好游戏,能把充电器递出去,能在被催睡觉的时候挠挠头,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