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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四年

祺鑫:倒数的时钟

那天晚上回到宿舍,丁程鑫洗了澡,头发还滴着水就坐到了书桌前。

室友已经睡了,他不敢开大灯,只拧开了桌上的小台灯。橘黄色的光在黑暗中切出一小块明亮的区域,正好照在他的日记本上。这本日记本是他从练习生时期就开始写的,皮面已经有些磨损,边角卷起来,纸张泛着淡淡的米黄色。记录的大多是训练心得和出道后的工作笔记,偶尔夹杂几句对当天的零散感受。但今天他要写的东西,和训练无关。

他翻开新的一页,笔尖抵在纸面上,停留了很久。墨水和纸纤维接触的那一小块地方慢慢晕开了一个细小的墨点,像是一个犹豫了很久的省略号的开端。

然后他开始写。

“他说在循环里,他最长的时间是三年。三年之后,一切归零。他说‘很久很久’对他来说是一个从来没有实现过的愿望。”

写到这里他停了一下。台灯的光把他的影子投在墙上,像一个沉默的、正在思考的巨人。他低头看着自己写的字——字迹比平时要潦草一些,因为他的手指在微微发抖。

他继续写。

“三年。一千零九十五天。两万六千二百八十个小时。”

他把数字写出来的那一刻,忽然觉得三年变得很具体。不是马嘉祺嘴里那个轻描淡写的“三年”,而是一个可以丈量的、有边界的、正在一秒一秒减少的东西。像是沙漏里的沙子,每一颗都在往下坠,每一颗都在提醒他——时间在走。

他在“两万六千二百八十个小时”下面画了一条横线,然后在横线下面写了两个字。

“四年。”

写完之后他看着这两个字,看了很久。四年比三年多三百六十五天。八千七百六十个小时。五十二万五千六百分钟。

他想了想,在“四年”后面加了一个问号。

四年够吗?四年和三年有什么区别?多出来的三百六十五天能改变什么?他握着笔,盯着那个问号看了片刻,然后划掉了它——笔触很用力,纸面被划出了一道浅浅的痕迹。然后在问号原来的位置上,他画了一个省略号。

六年。十年。二十年。永远。

他把所有能想到的时间长度都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然后意识到一个问题——他根本不知道“永远”有多长。没有人知道。马嘉祺不知道,他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知道。但马嘉祺在不知道“永远”有多长的情况下,已经等了无数个循环,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去。他只知道自己可以给一个比“三年”更大的数字。

哪怕只大一天。

那也是更大的。

他在省略号后面写了一句话:“也许我做不到永远,但我能做到每一次。每一次,都比上一次多一天。”

这是他今天在录音棚里对马嘉祺说过的话。当时说出来的时候没有多想,但现在写下来,他才意识到这句话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不只是在安慰马嘉祺,他是在给自己下了一个承诺——一个没有截止日期的、没有验收标准的、只能靠自己的心来衡量的承诺。

丁程鑫合上日记本,关上小台灯。

黑暗中他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走廊里又响起了熟悉的脚步声——经过他的门口,放慢,停下,停留三秒,然后继续往前。

他在黑暗中无声地笑了一下,然后把被子拉到下巴,闭上了眼睛。

三秒。每天晚上都是三秒。不多不少,精准得像是在数数。

丁程鑫有时候会想,马嘉祺在那三秒里在想什么。是在确认他的呼吸声?还是在听他有没有翻身?又或者什么都不想,只是站在那里,用这三秒钟的时间提醒自己——这个房间里的人还在,还没有消失,还没有忘记他。

不管他在想什么,丁程鑫都觉得那三秒钟太短了。

他想打开门,对走廊里的马嘉祺说:进来吧。不用站在外面。不用数三秒。你可以在这里待一整晚。

但他没有。

因为他知道,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有些事情就会变得不一样。不是说“不一样”不好,而是——马嘉祺还没有准备好。他在无数个循环里习惯了保持距离,习惯了不靠太近,习惯了在即将触碰到的时候后退一步。那不是因为他不想靠近,而是因为他害怕。害怕靠得太近之后,失去的时候会更疼。

丁程鑫理解那种害怕。他不能替他消除那种害怕,但他可以慢慢地、一点一点地、让他觉得也许这次不用退。

所以他今晚只是在日记本上写了一句话。

很小的一句话,藏在日记本某一页的角落里,字迹潦草,笔画歪斜,看起来像是随便写的。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写下那句话的时候,他的手有多稳。

因为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事情这么确定过。

第二天早上,丁程鑫是被刘耀文的闹钟吵醒的。

刘耀文的闹钟是那种老式手机的默认铃声,刺耳、尖锐、像是要把人的耳膜刺穿。丁程鑫从床上弹起来的时候,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一定要让刘耀文换个闹钟。

他揉着眼睛走进洗手间,挤牙膏的时候从镜子里看到马嘉祺站在他身后,也在挤牙膏。

两个人的目光在镜子里相遇。

“早。”马嘉祺说,嘴角带着一个很淡的笑。

“早。”丁程鑫含着一嘴的牙膏沫,含糊地应了一声。

两个人并肩站在洗手台前刷牙,动作出奇地同步——同时抬手,同时刷牙,同时漱口。刘耀文后来经过洗手间门口的时候看到这一幕,愣了一秒,然后大声说:“你们俩是双胞胎吗?”没有人回答他。

那天有一整天的训练安排。新歌的舞蹈版MV要在一周后拍摄,编舞老师把舞蹈又改了一版,比之前的版本更复杂,对默契度的要求更高。七个人在练习室里泡了一整天,从早上九点一直练到晚上十点,中间只休息了一个小时吃饭。

丁程鑫注意到马嘉祺今天的训练状态出奇地好。不是说他以前不好——马嘉祺一直都是稳定的,不管多累都不会出错。但今天不一样。今天他的动作里有一种以前没有的东西,不是技巧上的提升,而是状态上的变化。

他好像更放松了。

不是那种“终于可以松一口气”的放松,而是一种更底层的、像是有人卸掉了他身上某个背了很久的重物的那种放松。他的肩膀比平时低了半寸,他的眉头比平时舒展了一度,他的嘴角比平时多了一个几乎看不见的弧度。

丁程鑫在休息的时候走到他身边,递给他一瓶水。“你今天心情很好?”

马嘉祺接过水,拧开盖子喝了一口。“嗯。”

“为什么?”

马嘉祺没有立刻回答。他靠着墙壁,仰头看着练习室的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排日光灯,白得刺眼,但他看着它们的时候表情很柔和,像是看到了什么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因为昨天晚上,”他慢慢地说,“我做了一个梦。”

“什么梦?”

“梦到我在一个白色的房间里,什么都没有,只有我一个人。以前我经常做这个梦,梦里的我很害怕,因为那个房间太大了,太安静了,好像整个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他低下头,看着手里的水瓶,“但昨天晚上的梦不一样。那个房间里多了一个人。”

他没有说那个人是谁。但丁程鑫知道。

“那个人跟我说了一句话。”马嘉祺的声音很轻,“他说,‘你不用再一个人了。’然后我就醒了。”

练习室里很吵。刘耀文在和宋亚轩抢音响的遥控器,张真源在角落做拉伸,贺峻霖和严浩翔在讨论晚饭吃什么。所有的声音混在一起,嘈杂、混乱、充满生活的气息。

但在这些嘈杂和混乱中,马嘉祺靠着墙壁,手里握着一瓶水,表情平静而柔和,像是在一个喧嚣的世界里开辟出了一个只属于他自己的安静的角落。

丁程鑫站在他旁边,背靠着同一面墙壁,肩膀几乎要碰到他的肩膀。

“那个人说的对,”丁程鑫说,“你不用再一个人了。”

马嘉祺偏过头看着他。两个人肩膀之间的距离不到十厘米。丁程鑫没有看他,他看着前方的镜子,镜子里映出整个练习室的景象——七个人,四面镜子,一排在墙角的水杯,和满地的汗水。

但马嘉祺知道丁程鑫不是在跟镜子说话。

他在跟他说。

“我知道。”马嘉祺说。

那天训练结束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所有人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宿舍,轮流洗澡,各自回房。丁程鑫躺在床上,拿出手机,打开那个加密的相册。

里面只有一张照片——那条视频的截图,马嘉祺在采访中看向他的那一秒。

他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然后退出去,打开了和马嘉祺的聊天框。

上一次聊天记录还停留在几天前的“晚安”。他往上翻了翻,发现他们的聊天记录少得可怜——大部分都是工作相关的信息,偶尔有几条“睡了?”“嗯”“晚安”之类的简短对话。

他想了想,打了几个字。

“睡了?”

发出去之后他盯着屏幕,看着那个“已读”跳出来。

马嘉祺的回复来得很快。

“没有。”

丁程鑫看着那两个字,手指悬在键盘上方,停了一会儿。然后他打了一行字,发了出去。

“你今天在练习室说的那个梦,梦里的那个人的声音,你之前听过吗?”

对面正在输入的提示闪了很久,闪了又灭,灭了又闪。比平时要久得多。

终于,消息来了。

“听过。在每一次重置前的最后一秒。”

丁程鑫的手指僵住了。

“每一次重置前的最后一秒,所有声音都在消失,但那个声音不会消失。它会在最后一秒的时候说同一句话。以前我一直听不清那句话是什么,因为声音太远太轻了。但昨晚我听到了。”

停顿了一下。

“‘别再一个人了。’”

丁程鑫盯着这六个字,心脏跳得很重,每一下都像是有人在他的胸腔里擂鼓。

然后他打了一行字。

“那你要听吗?我的声音。”

对面沉默了很长时间。长到丁程鑫以为马嘉祺已经睡着了,长到他的手机屏幕自动熄灭了一次,他又点亮,又熄灭,又点亮。

然后消息来了。

只有两个字。

“要的。”

丁程鑫按住了语音键。

在黑暗的房间里,他把手机举到嘴边,用只有他和手机能听到的音量,轻声说了一句话。

“马嘉祺,你不是一个人。”

松开发送键。语音消息被压缩、编码、打包,穿过空气,穿过墙壁,穿过走廊,穿过马嘉祺房间那扇半掩的门,落进了他的手机里。

马嘉祺点开那条语音消息的时候,丁程鑫的声音从手机扬声器里传出来,很小,很轻,但在安静的房间里清晰得像有人在耳边说话。

“马嘉祺,你不是一个人。”

他听完一遍。又听了一遍。又听了一遍。

然后把手机扣在胸口上,闭上了眼睛。

那条语音消息后来被他存进了手机里一个加了密的文件夹。那个文件夹里只有一条语音消息,和一张截图。截图的配文是“是他”。语音消息的内容是“你不是一个人”。

他在心里默默地把这两样东西放在了一起。

不是因为他觉得它们应该被放在一起。

而是因为它们本来就是在一起的。同一个人的声音,和同一个人被镜头捕捉到的那个藏不住的眼神。

来自同一个丁程鑫。同一个在他最脆弱的时候伸出手的丁程鑫。同一个在日记本上写下“四年”和省略号的丁程鑫。

马嘉祺把手覆在心口上。怀表在发热,温柔的、持续的、像是一盏不会熄灭的灯。

他没有看表盘上的读数。

因为不需要看了。

不管上面显示的是什么数字,三年、两年、一年,或者那些看不懂的陌生符号——

他都不在乎了。

因为丁程鑫说他不一个人。

那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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