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夕阳里,把那封信读了一遍又一遍。草稿本里夹着一片干枯的银杏叶,是去年秋天我们在活动室门口捡的,她当时说要当书签,纪念《星空下的誓约》定稿。叶片边缘还留着她用铅笔画的小小星誓纹章。
那天我坐了很久,直到天完全黑下来,才慢慢把信折好,和草稿本、神话,史诗一起锁进了书桌最深处的抽屉。
也就是那天,我彻底想通了。
再宏大的史诗,再耀眼的英雄,再辽阔的星空设定,没有那个和你一起执笔打捞的人,也只是空壳。太满的热忱易碎,太亮的锋芒容易招雨。那些看起来宏大耀眼的东西,往往攥不住;真正扎实的、谁也拿不走的,永远是最平实的内核,是落在日常里的、稳稳的陪伴。
后来我封了很久的笔。
再提笔时,我把所有华丽的修辞、宏大的架构、铺张的情绪全都剥掉了,只剩下最克制的白描。很多人问我为什么风格大变,怎么不写以前那种大气的英雄史诗了,我都只说写腻了。
其实不是腻了。
是我终于明白,文字和人一样,最珍贵的从来不是光鲜宏大的外壳。
是真诚,是并肩,是没说出口却实实在在落在实处的在意。
这些道理,是那个夏天,一部没补完的古老史诗,和一场没来得及告别的离别,教给我的。
只是我不知道的,她留下的不只那三页还有曾经的心意,一片独白
“神啊,我喜欢的男孩子是个天才
他一定是文学的新星
如果他走在这条道路,那我无法企及
那是天才的星球,现在我的无法生存
他是个温柔的人,一定会有不少喜欢他
我不奢求他可以一直喜欢我
但我希望可以留下足够深,好的印象
足以让我下一次坦然面对他
可以说出喜欢
我狼狈的逃了,其实我应该和他道歉
对不起,我没有考虑到你的心情
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我希望未来可以一直陪伴在他身边
他喜欢文学我拼尽全力也在帮助
即使那不是我能做到的,如果有神
我希望你能保佑他,让他交到交心的朋友
不被那些坏女人伤害,让他可以幸福地生活
最后一点点私心,我喜欢他,如果可以站在他身边
我甘愿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