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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穿越士兵2

金少华在207宿舍住了下来。一个上校,住在四个中尉一个少尉一个士官的宿舍里,睡的是拓永刚让出来的上铺——拓永刚本来要打地铺,金少华说“不用”,踩着梯子就上去了,动作利落得像他每天都在爬上下铺。他把那个军用背包放在枕头旁边,拉开拉链,里面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一个刮胡刀、一把手枪、一个弹匣、和一个用油纸包着的、压得有点扁的、但依然能看出是桂花糕的东西。

金宝仪看到那个油纸包的时候,眼眶又红了。金少华把油纸包递给她,说:“妈让我带的。”金宝仪接过油纸包,打开,里面的桂花糕已经碎了两块,碎屑散在油纸上,金黄色的桂花沾在油纸的褶皱里,怎么都抖不下来。她用指尖拈起一块最大的碎屑,放进嘴里,抿化了,没有说话,眼泪掉了下来。

金少华没有安慰她,没有说“别哭了”,没有伸手给她擦眼泪。他只是把油纸包往金宝仪的方向又推了推,然后转身去整理床铺了。金宝仪捧着一包碎了的桂花糕,站在207宿舍中间,哭得像一个拿到了全世界最珍贵礼物的小孩。

接下来的日子,207宿舍的每一个人都开始用一种新的眼光看待“宠”这个字。他们以前觉得自己挺宠金宝仪的——给她留排骨,给她买奶糖,带她去镇上买点心,在她睡着的时候把窗帘拉上。但金少华来了之后,他们才意识到,他们的“宠”和金少华的“宠”之间,隔着一整个银河系。

金少华每天早上比所有人都早起十分钟,不是为了出操,是为了给金宝仪挤牙膏。他把牙膏挤在牙刷上,用量刚好盖住刷毛的三分之二,不多不少,金宝仪从小习惯的这个量。他把漱口杯装满温水,放在洗漱台最左边——金宝仪习惯用左手拿杯。他甚至在水杯旁边放了一条叠好的毛巾,毛巾叠得方方正正,像一个缩小版的军被。做完这些,他才去洗漱,才去出操,才去以一个上校的身份出现在老A的训练场上。

金少华在金宝仪的床头贴了一张作息表。不是给她看的,是给207宿舍所有人看的。作息表上写着:金宝仪晚上十点半睡觉,早上六点半起床,中午十二点半到一点半午休。作息表的最下方有一行小字——“请勿在以上时间段内打扰”。字是用钢笔写的,小楷,笔锋凌厉,力透纸背。拓永刚看到那张作息表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想笑,第二反应是笑不出来了,因为他意识到金少华是认真的,而且是那种“你如果不遵守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上校的愤怒”的认真。

金少华每天中午从老A的食堂打饭回来,不是因为食堂的饭好吃,是因为金宝仪说“我不想走路了腿酸”。他端着两个搪瓷缸子走回207宿舍,一个缸子里是金宝仪的饭,一个缸子里是自己的饭。金宝仪的饭缸子总是比他的满,菜总是比他的多,肉总是比他的大块。有一次齐桓看到金少华从食堂出来,手里端着的两个缸子里的内容对比如此悬殊,忍不住说了一句“你给她打这么多”,金少华看了他一眼,说“她在长身体”。齐桓沉默了。金宝仪十八了,齐桓觉得她大概不会再长身体了,但他没敢说。

金少华每天晚上给金宝仪洗头。这件事在207宿舍引起了不小的震动。金宝仪的头发太长了,自己洗总是洗不干净,不是这里还有泡沫就是那里没冲透。金少华来之前,她都是凑合着洗,洗完用干毛巾包着,等它自然干。金少华来之后,每天晚上九点整,洗漱间里就会出现这样一幕——金少华穿着作训T恤,袖子卷到手肘,站在水池前,手里拿着花洒,调水温,调水压,调到他用手指背试过的、刚好不烫不凉的温度。金宝仪弯着腰,头发垂在水池里,像一匹黑色的、柔软的、闪着光的绸缎。金少华把她的头发打湿,挤洗发水,搓出泡沫,从发根到发梢,一寸一寸地洗,动作轻柔得像是在抚摸一只刚出生的小猫。他洗得很仔细,每一缕头发都不放过,洗完一遍冲干净,再洗第二遍,洗完用护发素,等三分钟,冲干净,用干毛巾包起来,轻轻地拍干,不搓,搓了会伤发质。

吴哲有一次路过洗漱间,看到了这一幕。他站在门口,没有进去,看到金少华弯着腰、袖子卷到手肘、手上全是泡沫、认真地给金宝仪洗头发的样子,看到了金少华脸上那种专注的、细致的、像是全世界只剩下这一件事的表情。吴哲站了两秒,转身走了。他走到走廊尽头,推开窗户,夜风吹进来,他才发现自己一直在憋着气,憋得胸口发闷。

金少华给金宝仪吹头发。他用的是金宝仪从2026年带来的那个小小的白色吹风机——他第一次看到那个吹风机的时候,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好像2026年的东西出现在2006年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他把吹风机举在离金宝仪头发二十厘米远的地方,温度调到中档,风速调到高档,一只手拿着吹风机,一只手插在她的头发里,一边吹一边用手指把头发梳开。金宝仪坐在椅子上,闭着眼睛,头发在暖风里飞舞,脸上是一种舒服得快要睡过去的、毫无防备的、像个婴儿一样的神情。

拓永刚那天晚上正好从外面回来,推门看到这一幕,脚步骤停。他站在门口,嘴巴微张,看到金少华的手指在金宝仪的头发里穿行的样子,看到那些黑色的发丝从他的指缝间流过,像是时间的具象化,像是某种温柔的、不可逆转的、正在流逝的东西。金宝仪的脑袋在暖风里一点一点地往下栽,快要栽下去的时候被金少华的手稳稳地托住了下巴。金宝仪嘟囔了一声什么,没有睁眼,脑袋在金少华的掌心里蹭了蹭,像一只被摸舒服了的猫。

拓永刚悄悄地退了出去,把门带上了。他站在走廊里,靠着墙,仰头看着天花板上的日光灯。灯管的一端在闪,一闪一闪的,像一颗快要熄灭的星星。他看了很久,直到那根灯管彻底灭了,他才重新推门进去。

金少华和金宝仪长得太像了。这是207宿舍所有人共同的认知。他们坐在一起的时候,那种相似度是惊人的——同样的杏眼,同样的鼻梁,同样的唇形,同样的下颌线。基因是个神奇的东西,它把同一套蓝图印在了两个人身上,只是用了不同的墨水和纸张。金宝仪是暖色调的,金少华是冷色调的;金宝仪是柔软的,金少华是坚硬的;金宝仪是水,金少华是冰——但冰是水的另一种形态,温度到了,冰也会融化。

金宝仪吃东西的时候,金少华看着她。这是207宿舍每天都会出现的固定画面。金宝仪啃排骨,金少华看着她;金宝仪吃桂花糕,金少华看着她;金宝仪嗦奶糖,金少华看着她;金宝仪喝粥,金少华看着她。他看她的眼神不是那种随意的、顺带的看,是那种专注的、认真的、像是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的看。他的目光追随着她的筷子,从盘子到嘴边,从嘴边到盘子,每一口都不放过,好像他看着她吃,他自己也就饱了。

成才注意到那个眼神的第二天,把自己的床铺换到了离金少华最远的那个位置。不是因为他觉得金少华不好,是因为那个眼神让他觉得太近了,近到像是贴着他的脸在看,他受不了。马小帅和甘小宁也注意到了,两个人交换了一个眼神,那个眼神的长度大概只有零点三秒,但内容极其丰富——丰富到他们决定以后再也不在熄灯后讨论这件事。

齐桓注意到了,但他什么都没说。他是一个把“不该管的别管”刻进骨子里的人,别人的感情,哪怕再明显,哪怕再浓烈,只要不影响到训练,不影响到任务,不影响到这间宿舍的任何一个人,那就不是他该管的事。他把被子拉到下巴,闭上眼睛,在黑暗中听到金少华从上铺探下头来、轻声问下铺的金宝仪“被子盖好没有”的声音,听着那个声音里那种不自觉的、温柔得不像一个上校该有的语气,翻了个身,面朝墙壁,把被子拉过头顶。

拓永刚是最藏不住事的一个人。他在第三天就看出了金少华对金宝仪那种超出兄妹界限的感情,他憋了两天,终于在第五天憋不住了,跑去找吴哲。他拉着吴哲的袖子,把他拽到走廊尽头,左右看了看没人,压低了声音说:“吴哲,我跟你说个事,你别跟别人说。”吴哲看着他,等他说。拓永刚深吸了一口气,像是要宣布什么惊天大秘密一样,声音压得极低极低:“金少华,他,喜欢金宝仪。不是哥哥喜欢妹妹的那种喜欢,是那种——”他比划了一下,找不到合适的词,急得脸都红了,“就是那种,你懂吧?”

吴哲看着他,没有说话。

拓永刚以为他没听懂,又比划了一下:“就是……你喜欢一个人,你想跟她在一起,一辈子在一起,的那种喜欢。”他说完自己先红了脸,好像说出这句话本身就已经越过了什么边界。

吴哲沉默了两秒,说:“我知道。”

拓永刚愣住了,眼睛瞪得大大的:“你知道?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第一天。”吴哲说完就走了,留下拓永刚一个人站在走廊尽头,嘴巴张着,像一条被拍在岸上的鱼。

金少华自己知道吗?这是207宿舍所有人心照不宣的另一个问题。

金少华是上校,是副参谋长,是一个在任何场合都能保持绝对冷静和克制的人。他的意志力像一块经过千锤百炼的钢,能够在任何极端环境下做出最理性的判断。他对金宝仪的感情,他大概比任何人都清楚——清楚它是什么,清楚它从哪里来,清楚它该被放在哪里。

所以他从不说。他把所有的情绪都压在那张冷硬的、拒人千里的脸下面,压在那些整齐划一的动作里,压在那些恰到好处的距离感里。他给金宝仪挤牙膏、打饭、洗头、吹头发、盖被子,每一件事都做得像一个哥哥应该做的那样,不多一分,不少一毫。他的手指在她头发里穿行的时候,动作是稳的,呼吸是平的,表情是自然的。他不会让任何人抓住任何把柄,不会让任何人说出任何闲话,不会让金宝仪感觉到任何不适。

但眼神是藏不住的。眼睛是人类唯一无法完全控制的器官。你可以控制你的表情、你的语言、你的肢体动作,但你控制不了你的瞳孔在看到某个人的时候微微放大,控制不了你的目光在某个人的身上多停留零点几秒,控制不了你在人群中下意识地寻找某个人的身影。金少华已经把他的眼神控制到了人类极限——他看金宝仪的时间从来不会超过三秒,他会在第三秒结束之前把目光移开,移到窗外,移到天花板上,移到任何一个没有金宝仪的地方。但就是那不到三秒的目光里,装着的东西太多了,多到任何一个有心人都能看出来,多到207宿舍的每一个人都在第一天就看出来了。

吴哲看出来了。他在金少华走进207宿舍的第一分钟就看出来了。不是因为金少华暴露了什么,是因为吴哲太擅长观察了,他能在零点几秒内捕捉到一个人最细微的表情变化和肢体语言。金少华看金宝仪的眼神里有一种东西,那种东西不是哥哥看妹妹时会有的——哥哥看妹妹的眼神是温暖的、保护的、偶尔带着点不耐烦的,但金少华看金宝仪的眼神里有温度,但那种温度不是太阳晒在皮肤上的那种暖,是冬天里捧着热茶时的那种暖,是从手掌心一直暖到心脏的那种暖。

齐桓看出来了。他在金少华蹲下来给金宝仪穿鞋的那一刻就看出来了。一个哥哥给妹妹穿鞋,很正常。但金少华给金宝仪穿鞋的动作太慢了,慢到像是在进行一场仪式,像是在做一件他等了很久、想了很久、终于有机会做的事情。他把鞋带系成蝴蝶结,蝴蝶结的两只耳朵一样长,他调整了一下,又调整了一下,直到两只耳朵的长度精确到毫米级才停下来。一个上校,蹲在地上,给一个十八岁的女孩系鞋带,系了两分钟。齐桓在那两分钟里没有看他们,他低着头看自己的鞋,但他在心里确认了一件事。

成才看出来了。他在金少华给金宝仪吹头发的那天晚上就看出来了。他躺在床上,面朝墙壁,听到吹风机嗡嗡的声音,听到金少华的手指在金宝仪头发里穿行的细微声响,听到金宝仪舒服得哼哼唧唧的声音。那些声音混在一起,像一个温暖的、柔软的、让人想缩进去的茧。成才把被子拉过头顶,在被窝里睁着眼睛,听着自己的心跳。他的心跳很平,很稳,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但他知道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有什么东西在被子里、在黑暗中、在他听不到的地方,悄悄地碎了一下。

马小帅看出来了。他在金少华第一天拿出那张作息表的时候就知道了。一个哥哥会在妹妹的床头贴作息表吗?会。但一个哥哥会在作息表上写“请勿在以上时间段内打扰”并用钢笔小楷写得那么认真吗?马小帅不知道,他没有哥哥,但他觉得不会。他觉得一个正常的哥哥大概会说“她睡了别吵她”,而不是用尺子量着距离、在纸上画出格子、一格一格地写下时间、然后用最工整的字体誊写上去。那张作息表被贴得端端正正,四角用透明胶带粘得没有一丝褶皱,像是博物馆里在展出什么珍贵文物。

甘小宁看出来了。他在金少华说“她在长身体”的那一瞬间就知道了。金宝仪十八岁,身高一米六二,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没有长高一毫米,以后大概也不会再长了。但金少华说她“在长身体”,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笃定得像是他亲眼看到了她的骨骼在生长、她的细胞在分裂、她的身体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拔高。甘小宁觉得这不是哥哥在说妹妹,这是一个在说“我希望你还在长身体,我希望你还在成长,我希望你永远不要停在一个固定的形态里”的人。

拓永刚看出来了,但他是在第五天才确认的,因为他需要时间来说服自己那不是他的错觉。他确认的方式很简单——他观察了金少华看其他人的眼神。金少华看齐桓的眼神是平的,看成才的眼神是平的,看吴哲的眼神是平的,看马小帅、甘小宁、拓永刚本人的眼神都是平的。那种平不是冷漠,是一种正常的、健康的、不带任何额外情绪的目光。但他看金宝仪的时候,那道目光会在某个瞬间凹下去一块,像是一块平整的地面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坑,坑里有水,水里有光,光是那种深不见底的、让人不敢多看的光。拓永刚看到了那个坑,他想伸手把它填平,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填,于是他选择了不看。

没有人说。

207宿舍的六个人,没有一个人说出来。不是因为这件事不能说,是因为他们觉得,这件事不应该由他们说。这是金少华的故事,不是他们的。他们有权利看到,但没有权利评判,更没有权利传播。

吴哲在第七天晚上做了一个决定。他把金宝仪给他做的、刻着钢笔和问号的那把枪,从腋下的枪套里取出来,放在枕头下面,然后从柜子里翻出一块干净的绒布,把枪从头到尾擦了一遍。擦完之后,他把枪举到眼前,在月光下看了看,枪身上的钢笔在夜色中泛着幽幽的、银白色的光。他把枪重新插回枪套,扣好扣子,然后闭上眼睛,睡了。

齐桓在第十天做了一件事。他把金少华拉到训练场上,没有说任何关于金宝仪的事,只是说“队长,切磋一下”。金少华看了他一眼,脱了外套,两个人面对面站好,然后同时动了。他们没有用任何技巧,就是最原始的、最直接的、拳拳到肉的打法。拳头砸在身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没有人躲,没有人退,两个人像两堵墙一样互相撞击,直到两个人的身上都挂了彩、嘴角都见了血,才同时停下来。齐桓擦了一下嘴角的血,对金少华说了一句“你是个好人”,然后转身走了。金少华站在训练场上,嘴角的血顺着下巴滴在地上,他看着齐桓的背影,没有说话。

成才在第十五天没有做任何特别的事。他只是在那天早上,在金少华给金宝仪挤牙膏的时候,把自己的牙刷和漱口杯从金宝仪的旁边移到了洗漱台的最右边。那个距离不算远,大概只有五十厘米,但成才觉得,五十厘米就够了。够他不用再每天早上一抬头就看到金少华的手和金宝仪的牙刷靠在一起的样子。

拓永刚在第二十天做了一件傻事。他买了一包大白兔奶糖,放在金宝仪的枕头旁边,然后站在金宝仪的床边,看着那包奶糖看了很久。金宝仪问他“你看什么呢”,他说“没看什么”,然后转身走了。他走到走廊尽头,靠在墙上,从口袋里摸出一颗自己藏起来的大白兔奶糖,剥开,塞进嘴里。奶糖很甜,甜得他眼眶发酸,他把糖嚼碎了,咽了,又剥了一颗。

马小帅和甘小宁在第二十五天同时做了一件事——他们不再偷偷看金少华和金宝仪了。不是因为他们不好奇了,是因为他们发现,每次看到金少华看金宝仪的眼神,他们的心里就会有一个地方隐隐地、细细地、像被针扎一样的疼。那种疼不是因为喜欢金宝仪——虽然他们确实喜欢,是一种年轻的、炽热的、还没说出口就已经结束了的喜欢。那种疼是因为他们看到了金少华眼里的东西,那种东西太重了,重到他们觉得自己这辈子大概都不会有这样的眼神,重到他们觉得金少华好可怜,重到他们开始心疼一个上校。

马小帅在熄灯后把被子拉过头顶,在被窝里小声说了一句“金少华挺好的”,甘小宁在上铺听到了,翻了个身,床板吱呀一声,他没有回答。

金宝仪知道吗?这个问题,没有人问,没有人答。

金宝仪是那种被宠大的孩子。她被宠了十八年,被父母宠,被哥哥宠,被亲戚宠,被同学宠,被老师宠。她被宠得太久了,久到她对“被宠”这件事已经产生了某种钝感——她知道有人在宠她,但她分不清不同种类的宠之间的区别。她分不清哥哥的宠和别人的宠有什么不同,因为她只有一个哥哥,她从出生开始就被这个哥哥宠着,她觉得哥哥宠妹妹就是这样子的——挤牙膏,打饭,洗头,吹头发,系鞋带,贴作息表。这是她认知里的“哥哥”这个角色的默认设置,就像太阳从东边升起、水从高处往低处流一样自然,不需要被质疑,不需要被分析。

她不知道的是,金少华在她三岁的时候就开始学怎么给她扎辫子。她不知道的是,金少华在她六岁的时候因为在幼儿园被男生揪了辫子,跑去把那个男生的书包扔进了水池里。她不知道的是,金少华在她十二岁第一次来月经的时候,红着脸去超市买卫生巾,买了整整一购物车,从护垫到夜用加长,每一个品种都拿了,结账的时候收银员阿姨问他“你妹妹多大了”,他的耳朵红得能滴血。她不知道的是,金少华在她十五岁被男生递情书的时候,把那封情书要过来看了一遍,然后对那个男生说“字写得不好看,重写”,那个男生再也没有递过第二封。她不知道的是,金少华在她十八岁生日那天,准备了一对凤凰金钗,和她妈准备的那对一模一样。他没有送出去,因为他在她生日那天被派去执行任务,等他回来的时候,她已经不在了。

金宝仪不知道这些。她只知道她的哥哥对她很好,从小就很好,好到她已经习惯了这种好,好到她已经不会因为这种好而感动了。不是因为她不感恩,是因为这种好已经成为了她生活的底色,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她不会因为呼吸而感动,但她会因为失去了空气而窒息。

金少华来到老A的第二十八天,金宝仪在207宿舍的门口听到了一段对话。

她不是故意偷听的。她只是想去洗漱间刷牙,走到门口的时候听到走廊尽头有人在说话,声音很低,但她听到了自己的名字。她停下来,躲在门后面,耳朵贴在门框上。

是吴哲和齐桓。

“……我觉得应该跟她说。”这是吴哲的声音,很低,很沉,像是从胸腔里挤出来的。

“说什么?”齐桓的声音。

“说她哥的事。”

“她哥什么事?”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

沉默。走廊里安静了很久,久到金宝仪的耳朵都快贴麻了。

“不能说。”齐桓终于开口了,声音比刚才更低了,“这是她哥的事,不是我们的事。我们没有资格替他说。他选择不说,有他的理由。”

“他有什么理由?他是上校,她是——”

“她是她。”齐桓打断了吴哲,“他是他。他做什么选择是他的事。我们能做的,就是当没看到。”

又是沉默。金宝仪站在门后面,心跳得很快,快到她能听到血液在耳朵里流动的声音,像海浪一样,一波一波的,拍打着她的耳膜。她没有听懂他们在说什么,但她感觉到了什么——一种说不清的、模糊的、像雾一样的东西,正在从门缝里渗进来,包围着她,让她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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