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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审判

朱砂判

开庭那天,闻昭在法院走廊里站了很久。

他今天穿的不是便装,是常服。深蓝色的警服熨得笔挺,肩章上的星在走廊冷白色的灯光下泛着银质特有的哑光。衬衫领口扣到最上面那颗,领带结打得一丝不苟。他站在旁听席入口处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法院大院里的梧桐树。深秋的梧桐叶子落了大半,剩余的几片挂在枝头,在风里轻轻打旋,像一群不肯降落的翅膀。

走廊里陆续有人进来。老陈来了,穿了一件洗得发白的夹克,手里拎着公文包,包里装着那份在人工湖底压了二十年的法医补充报告。宋明德来了,还是那件卸了肩章的旧警服,袖口上那道蓝墨水渍被他用漂白水洗过,颜色淡了一些,但痕迹还在,像一条干涸了太久、却始终不肯消失的河床。陆知行最后一个到,他今天没有穿行政夹克,换了一件深灰色的西装,领带是藏青色的,系得端端正正。他在走廊里和闻昭对视了一眼,微微点了点头,然后独自走进了旁听席最后一排最靠边的位置。

法槌敲响的时候,闻昭坐在旁听席第二排靠过道的位置。这个位置是他特意选的——不是第一排,不是最中间,而是刚好能看见被告席侧脸的位置。他想看江辞的侧脸,看他在听到判决时会是什么表情。

江辞被法警带进来的时候,手腕上没有手铐。他穿了一件浅灰色的衬衫,扣子系到倒数第二颗,领口微微敞开,露出锁骨上方一小片干净的皮肤。眼镜还是那副黑框的,镜片擦得很亮,在法庭的灯光下反着薄薄的蓝光。他被带到被告席上站定,然后微微偏过头,目光越过辩护席、越过公诉人、越过旁听席黑压压的人群,准确地找到了闻昭。

四目相对的时间很短,大概只有两秒。但闻昭在那两秒里看见了江辞嘴角那个极淡的弧度——不是笑,不是挑衅,是一种只有他们两个人之间才有的、安静的确认。像是在说:你来了。像是在说:我没事。

闻昭没有笑。他只是把交叠在膝盖上的双手微微收紧了一下,然后松开。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的声音在法庭里回荡,每一个字都经过麦克风的放大,清清楚楚地落进在场所有人的耳朵里。起诉书很长,从周敬亭案开始,然后是郑北、张博。三起故意杀人案,作案时间横跨数年,作案手法高度一致——利用合成致幻剂诱发Alpha信腺过量分泌信息素,导致急性心脏骤停。三名被害人在死亡前均经历了强烈的幻觉,幻觉内容为他们各自一生中最渴望见到的人或事。

“被告人江辞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诉人念完最后一句,合上文件夹。

审判长是一位头发花白的女法官,戴一副金丝边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睛很锐利,但眼角有细密的纹路,是常年做刑事审判的人特有的那种——见过了太多恶,却仍然没有被恶磨钝的眼睛。她低头翻看案卷,翻到某几页的时候,手指在纸面上停顿了片刻,然后抬起头,目光越过镜框上缘,落在江辞身上。

“被告人江辞,公诉机关指控你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你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

江辞站直身体,声音平稳:“没有异议。”

“你是否自愿认罪?”

“自愿。”

审判长将案卷翻过一页。“辩护人有无举证?”

辩护律师站起来。那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女律师,穿深蓝色套装,短发,说话语速不快,但每一个字都落在实处。她从文件袋里抽出一沓材料,依次向法庭呈上。

“辩护人向法庭提交以下证据:第一,被告人江辞主动供述未被公安机关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包括苏青梧失踪案、陆行舟死亡案的完整证据链,直接导致宋长河被逮捕归案,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第二,被告人江辞在羁押期间,主动提供了宋长河二十年前搜索记录的恢复方法,协助警方恢复了被删除的电子证据。第三——”

她停了一下,声音比之前更轻了一些。

“第三,被害人周敬亭、郑北、张博三人,均为十五年前沈眠坠楼案的加害人。该案当时被定性为意外事故,加害人未受任何法律追究。被告人江辞系沈眠同母异父的弟弟,案发时年仅十一岁,被锁在案发现场天台杂物间内,透过门缝目睹了全过程。这是他在之后长达十五年的时间里,第一次有机会——也是唯一一次机会——让加害人受到惩罚。”

法庭里安静了几秒。然后旁听席上传来一声极轻微的、被压住的哽咽。闻昭没有回头。他知道那是谁——陆知行。

“辩护人请求法庭在量刑时,充分考虑本案的特殊起因、被告人的重大立功表现、以及其主动认罪悔罪的态度。”

审判长接过材料,翻看了很长时间。法庭里的空气像是被拉成了一根极细的丝,所有人都在等那根丝被放开时发出的回响。江辞没有看审判长,也没有看辩护律师。他微微偏过头,目光越过旁听席的人群,再次落在闻昭身上。这一次他没有看闻昭的脸,而是看向闻昭的手——那双交叠在膝盖上的手,手指微微蜷曲,虎口上有一道被钢笔压出的旧茧。

他看了很久,然后转回头,垂下眼睛,像是在心里记下了某样东西的位置。

“被告人江辞,”审判长合上材料,摘下老花镜放在案卷旁边,“你最后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江辞沉默了片刻。

“有。”他说,然后侧过身,面向旁听席。他没有看所有人,只是看着最后一排最靠边的位置,那个位置上坐着一个穿深灰色西装的中年男人。

“陆老师,”他说,声音很轻,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你当年在天台楼梯间举着手机的时候,我就在你下面两层楼梯拐角处的消防箱后面,你只要往下走两步,就能看见我。你举了很久,没有按拨出键。我当时恨你——恨你为什么没有报警,为什么没有冲上去,为什么没有拦住那些正在按着我哥的人。后来我才知道,你那天刚开完会,包里有你花了三年时间收集的宋长河违纪证据。你如果冲上去,那些证据就会被宋长河发现。所以你没有冲上去。”

江辞停了一下,摘掉眼镜,露出那双干净的鹿眼。他的眼眶有点红,但没有泪。

“你用那些证据,在之后把宋长河调出了政教处,让他再也没有机会接触学生。你做的这件事,我用了十年才查到。查出真相的那天晚上,我在人工湖边坐了一整夜。天快亮的时候,我看见你一个人走过来,站在歪脖子槐树下面,对着湖心说了很久的话。我没听清你说的是什么。但我想——你大概也是在道歉。向那些你没能救到的人道歉。”

他重新戴上眼镜,转向审判长。镜片后面的眼睛已经恢复了那种独特的平静,像被溪水冲刷了很久的石头,表面光滑,深处却藏着时间留下的所有纹路。

“审判长,我认罪。我对三名被害人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但我不后悔——不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做得对,而是因为后悔没有用。如果有用的话,我哥早在十五年前就把自己后悔回来了。他不会回来,所以我不后悔。我只承担。”

法槌落下的声音在法庭里回荡了很长时间。那声音很闷,闷到像是敲在所有人的胸口上,而不是审判台上那块已经被敲了无数次、表面布满了细小凹痕的槌垫上。

“本院认为,被告人江辞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重大犯罪线索,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且本案起因系被害人长期逍遥法外的严重犯罪行为所引发,对被告人可依法减轻处罚。”

审判长将判决书翻到最后一页。法庭里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只剩下纸张翻动的轻微脆响,和旁听席上不知谁压抑到了极致的呼吸声。

“判决如下:被告人江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法槌落下的余音渐渐消散在法庭高耸的天花板之间。旁听席上有人在哭,有人在叹气,有人沉默地站起来,对着审判长深深鞠了一躬。陆知行从他最后一排靠边的位置上站起身,整了整领带,转身走进了法庭外面明亮的光线里。闻昭坐在第二排靠过道的位置上没有动。他看着江辞被法警带出被告席,看着他在即将走进侧门的最后一刻转过头,对着旁听席的方向——不是对着所有人,只是对着第二排靠过道的位置——轻轻弯了一下嘴角。

闻昭垂下眼睛,发现自己交叠在膝盖上的手指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松开了。虎口上那道被钢笔压出的旧茧在法庭的灯光下泛着淡白色的光泽,像一道被磨了很久的烙印。他没有握拳,只是把掌心翻过来朝上,然后慢慢收拢手指,握住了掌心里那团被体温焐热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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