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二,他们在一家驿站歇脚。
姜南絮刚安顿好,驿丞就送来了一封信。
“姑娘,有您的信,京城来的。”
姜南絮接过信,拆开。
信纸上的字迹清隽有力,如行云流水。
是萧珩的笔迹。
“阿絮,见字如面。北境的雪终于化了,比往年晚了整整一个月。野花开了,漫山遍野都是,白色的,小小的,像星星一样。我摘了一些晒干,装在一个小布袋里。等你回来泡茶喝。北境的仗打完了,叛军首领被斩首,余部已经投降。皇帝召我回京,我没回。我说北境的事还没办完。其实办完了。只是还没想好怎么见你。阿絮,我想你了。萧珩。”
姜南絮看完信,眼泪一滴一滴地落在信纸上。
他想她了。
他说他想她了。
这是萧珩第一次说“想”这个字。
以前的他,从来不说。
他只是默默地做——用摄政王之位换她七天活命,冒死去万安寺踩陷阱,在北境为她摘野花、寄狐裘。
他做了那么多,却从不说一句“我想你”。
可这一次,他写了。
“阿絮,我想你了。”
姜南絮把信贴在胸口,闭上眼睛。
“萧珩,我也想你了。”
她铺开信纸,回信。
“萧珩,见字如面。你的信我收到了。野花等我回去泡茶喝。北境的仗打完了,你就应该回来。皇帝召你回京,你不回,他会起疑心的。别担心怎么见我。你什么都不用说,站在那里就够了。因为我会走过去。南絮。”
她将信折好,交给驿丞。
“八百里加急,送到北境摄政王手中。”
“姑娘,八百里加急是——”
“用我的命去换。”姜南絮说,“他等这封信,等了很久了。”
驿丞张了张嘴,最终没说什么,接过信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