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之后,我以为一切该结束了。
像一本书翻到了最后一页,合上就行。像一场电影散场了,站起来走掉就行。
可现实不是书,也不是电影。
现实是你把书合上了,故事情节还会在你脑子里一遍一遍地转。现实是电影院的灯亮了,你站起来,却发现脚被粘在座位下面,走不了。
婚礼后的第三天,我删掉了霍舟的微信。
不是拉黑,不是屏蔽,是删除。让那个对话框彻底从列表里消失,连同里面所有的聊天记录——那些我舍不得删的“晚安”,那些他喝醉了发来的语音,那些我反复听过的、带着酒意的、含混不清的句子。
“兮妤……你是我见过最好的姑娘。”
“真的。”
“我跟你说真的。”
最后一条语音是凌晨两点发的,日期是三年前的某个冬天。那时候他刚跟第二任女朋友分手,一个人喝了一整瓶威士忌,打给我让我去接他。我在零下的风里等了四十分钟才打到车,到的时候他蹲在便利店门口,像一只被雨淋湿的大狗。
他看到我第一句话是:“你怎么才来。”
第二句话是:“还是你对我好。”
我把这两个句子在心里放了三年,像两个滚烫的硬币,握在手心里舍不得花。
现在我把它们和对话框一起删掉了。
删完的那一秒,手机变得很轻,轻得像随时会飞走。我握着它,忽然有一种强烈的、想把他加回来的冲动。拇指悬在搜索栏上空,我知道只要打一个“H”,他的头像就会跳出来。
我把手机扣在了桌面上。
去洗澡。
水开到最热的那一档,蒸汽弥漫了整个浴室。热水从头顶浇下来,顺着脊背往下淌。我闭着眼睛站在那里,听见水声哗哗的,像下雨。
像那年暴雨封山的声音。
我把脸仰起来,让水浇在脸上。
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哭。
热水也是咸的。
婚礼后第五天,沈吟发了一条朋友圈。
是婚礼的幕后花絮,九张图里有三张拍到了我。有一张是我在帮霍舟整理领结,角度是侧拍,我踮着脚,霍舟微微低着头。沈吟配文:“我最美的伴娘团。”
底下一堆人评论,说伴娘好漂亮,问有没有男朋友。
霍舟也评论了,只发了一个笑脸。
我把那张照片点开,放大,看了很久。
照片里我的侧脸很安静,眼睛里有一种近乎虔诚的认真。那是我自己都没见过的表情——像一个人在捧着一件易碎的东西,轻拿轻放的样子。
我保存了那张照片。
然后又把它删了。
婚礼后第十天。
我收到一个包裹。没有寄件人信息,拆开是一只毛绒玩具,一只穿着白衬衫的兔子,做工粗糙,一看就是那种精品店里几十块钱的玩偶。
里面夹着一张卡片,没有署名。
“替我还给你。它比我更适合穿白衬衫。”
字迹潦草得像喝醉了写的。
是霍舟的字。我认得。他的“还”字永远少一横,“适”字的走之底总是画得特别长。
我抱着那只兔子在沙发上坐了一个小时。
脑子里有一根弦,绷了十年的弦,忽然松了一下。
就那么一下。
水漫了出来。
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梦。
梦里是高中那个操场,阳光很烈,草皮被晒得发烫。霍舟穿着白衬衫,靠在那棵大树下喝水。我站在他面前,心跳得很快。梦里的我知道这是假的,知道一切都要结束了,所以我想说点什么。
我想说,霍舟,我喜欢你。
从我见到你的第一天起。
可是梦里我张着嘴,发不出任何声音。像被什么东西捂住了嘴,所有的字都堵在喉咙里,变成一个很小很小的肿块。
霍舟在梦里冲我笑了一下。
然后他转过身,朝另一个方向走了。
他的背影越来越远,越来越小。
我拼命追,脚像陷在泥里,每一步都重逾千斤。
“霍舟——”
我叫出声的那一刻,醒了。
凌晨三点四十二分。窗帘没拉严实,月光从缝隙里漏进来,细细的一线,落在地板上像一道伤口。
那只白衬衫兔子躺在我枕头旁边,纽扣做的眼睛歪歪扭扭地看着我。
婚礼后第十五天。
我请了年假,一个人去了趟高中。
学校翻新过,但大门没变,梧桐树还在。十一月的树叶子掉光了,只剩光秃秃的枝丫戳向灰蒙蒙的天。
操场上有人在跑步,一圈一圈的,像不知疲倦。
我在那棵大树下站了一会儿。
地上有几片没扫干净的落叶,踩上去咔咔响。我想起十六岁的自己站在这棵树下,手里拿着一瓶水,犹豫了整整一节体育课要不要送过去。
最后没送。
因为有个女生先送了。
她长得好看,胆子大,笑声响亮。她递给霍舟的时候说:“请你喝。”霍舟接了,说了声谢谢,拧开盖子喝了两口。
我站在十步之外,把那瓶水捏在手心里,捏到瓶身都变形了,最后扔进了垃圾桶。
十步。
我和霍舟之间的距离,从来不是最远的那个。不远不近,刚好够我看见他,却永远够不到他。
这是最要命的距离。
从学校出来,我一个人去吃了碗面。是以前学校门口那家牛肉面馆,老板娘换了人,味道不一样了。我在面里加了很多辣椒,辣到流眼泪,用纸巾擦了,以为是辣出来的,就还好。
吃着吃着,隔壁桌坐下来一个男人,牵着个小女孩。
小女孩大概四五岁,扎两个小揪揪,脸圆圆的,奶声奶气地喊:“爸爸,我要吃荷包蛋。”
“好,加两个。”
我看了他们一眼,忽然想到一件事。
霍舟以后也会有孩子的。可能是儿子,可能是女儿。他会抱着那个小孩举高高,会教他打篮球,会用那种我很熟悉的、漫不经心的语气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笨”。
他会有家庭,有生活,有一切属于“别人”的东西。
而这些,都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从始至终,都没有。
我把面吃完了,一滴汤都没剩。
晚上回到公寓,打开门,屋里黑漆漆的。
那只白衬衫兔子还躺在沙发上,保持着同一个姿势,一动不动。
我没有开灯,靠着门板慢慢滑坐下去,把脸埋进膝盖里。黑暗像水一样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安静得能听见自己血管里血液流动的声音。
手机亮了。
是霍舟的短信。
对,短信。微信删了,但他还存着我的号码。
“兮妤,最近怎么没看到你发朋友圈?”
我没有回。
他又发了一条:“在吗?”
手机屏幕的光映在脸上,我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很久。
“在吗。”
他问我在吗。他永远是这样,在所有不合适的时间出现,用最漫不经心的方式,把我好不容易垒起来的墙推倒一面。
我想回他。我想说“在”。我想说我一直在,从十六岁到二十六岁,我随时随地都在,只要你喊一声我的名字,哪怕我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我都会跑着来见你。
可是我不能了。
我不能再在那个“在”字里继续耗下去了。
我把手机翻过去,扣在地板上。
黑暗里,我终于哭了出来。
没有声音的那种。
眼泪无声无息地淌了满脸,一滴一滴砸在地板上。我不敢出声,因为一旦出声就会失控,一旦失控就会给他打电话,一旦打了电话,一切就都白费了。
十年积攒的体面,十分钟就能毁掉。
我用全身的力气忍住去拿手机的冲动,指甲掐进掌心里,掐出一道一道的月牙形的印子。
不知道过了多久。
手机又震了一下。
然后一下。
又一下。
最后是一条语音。
我没有点开。
我不敢。
我怕他说“兮妤我好难受”,我怕他说“你过来陪陪我”,我怕他说“还是你对我好”。每一个字对我都是毒药,而我是个戒断了一样的瘾君子,经不起任何一口。
我把语音转换成了文字。
屏幕上跳出一行字——
“兮妤,你是不是生我气了?”
我盯着这行字,忽然笑了一下。
眼泪还挂在脸上,嘴角却弯了上去。那种笑太难形容了,不是开心,不是苦涩,而是一种终于确认了什么之后的、释然的荒凉。
原来霍舟这辈子,连我在生他气都不知道。
他甚至不知道我为什么删他。
不知道那件白衬衫意味着什么。
不知道那个暴雨天把伞塞给他的人,独自发着高烧在破庙里等救援的时候,嘴里喊的是他的名字。
不知道他每一段恋情的分分合合,有一个人比他更痛。
不知道那些深夜里他随手发来的消息,对另一个人而言是整整一个失眠的夜晚。
什么都不知道。
他甚至连我正在哭,都不知道。
我没有回那条消息。
也没有回后面的那些。
我在黑暗里坐了很久很久,久到手机屏幕暗了又亮、亮了又暗,久到窗外的月光从这一块地板移到了那一块地板,久到膝盖麻了、腰也僵了。
最后我站起来,走到窗边,拉开了窗帘。
城市的夜景铺展开来,万家灯火,每一盏都是一个故事。
霍舟的灯也在其中一盏里面。他和沈吟的新房,我知道地址。此刻他或许正坐在沙发上,看着手机困惑为什么那个永远秒回的人忽然不见了。
他终于注意到了。
在他婚礼后的第十五天。
可我要的从来不是“注意到”。
我要的,他给不了。
不是因为他不想给,而是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我需要的是什么。我藏的太好了,好到像一场完美的犯罪,没有任何证据指向凶手。而最大的讽刺是——
受害者是我自己。
我拿刀的那个人,也是我自己。
第二天早上六点,我回了那条语音。
只打了一行字:
“霍舟,我没生你气。我只是要往前走了。祝你幸福,是真的。”
发完,关机。
从抽屉里翻出一个旧信封,把那只白衬衫兔子装进去,把衣柜里那件白衬衫也取下来,叠好,放进去。
门卫大叔问我寄哪里。
我想了想。
“不用寄了。”
我把信封撕碎了,扔进了垃圾桶。
转身往外走的时候,阳光很好,照在脸上暖洋洋的。路边的早餐摊冒着热气,有人在排队买煎饼果子,有人在打电话说“我马上到你楼下”,一只橘猫蹲在台阶上眯着眼睛晒太阳。
世界一切如常。
没有人在意有一个人刚刚结束了一场长达十年的暗恋。
就像没有人会在意一根蜡烛燃尽了。
烛火熄了,天也亮了。
——本就是不该共存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