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舟的请柬寄来时,我正在熨一件白衬衫。
快递员按了两遍门铃,我才匆忙关掉挂烫机去开门。签收时瞥见寄件人那一栏熟悉的笔迹,手一抖,圆珠笔划出去一道长长的痕。
“麻烦签这里。”快递员指了指。
我嗯了一声,把名字写上。兮妤。这两个字我写过无数遍——试卷、日记本、入职登记表,没有哪u次像这样,一笔一划都像在沙地上写字,风一吹就要散。
关上门,靠在玄关柜上拆信封。
象牙白的卡纸,烫金的字,拉开是一朵压印的茶花。霍舟的字写得比从前好看了,不再是高中时那种潦草的连笔。新娘子叫沈吟,名字写在霍舟旁边,像生来就该放在一起。
我翻来覆去看了两遍,放进抽屉,又拿出来,最后压在冰箱贴下面。
手机的群聊已经炸了。
大学同学群,高中同学群,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在议论这桩婚事。霍舟,霍家长孙,二十七岁接手分公司,年轻有为,未婚妻是沈家的千金,留学归来的油画修复师。门当户对四个字都不足以形容这种登对。
“伴娘定了吗?有没有内部消息?”
我打了几个字,又删掉。
最后只发了句:“恭喜霍舟。”
发出去的消息像一颗石子投进湖里,很快被更多的恭喜淹没。我没有再说话,转身去把那件白衬衫从熨衣板上取下来。挂烫机还在冒热气,白雾模糊了穿衣镜里自己的脸。
那件衬衫是他的。
准确地说,是十年前的霍舟随手披在我肩上的那件。
暴雨、泥泞、坍塌的山路。高二暑假的夏令营,返程时遇上百年一遇的山洪。二十几个学生被困在半山腰的破庙里,手机没信号,食物只够撑一天。带队老师决定分两批突围,霍舟被分到第一批。
他走之前看了我一眼。我蹲在墙角发抖,淋了太久的雨,嘴唇都是紫的。他走过来,把身上的校服外套脱了,随手搭在我肩上。
“兮妤,你怎么总这么冷。”
声调是上扬的,带着点调侃,像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
然后他就走了,白衬衫的衣角消失在雨幕里。
我在那件外套里缩了一整夜,闻到洗衣液的香味和一点点他身上的松木气息。第二天第二批出发时,我把外套叠好想还给他,他已经被救援车接走了。
后来我在学校还他,他说:“你留着吧,我衣橱放不下。”
就是这样。轻飘飘的一句话。
我却把那件外套洗干净、熨平整,用衣架撑好,挂在衣柜最里面。大学四年搬了三次宿舍,工作后换了两次房,它都跟着我。从来不穿,只是偶尔打开柜门看一眼。
像守着一座荒冢,祭一个活人。
请柬上的日期是十月十七。
还有四十一天。
那天晚上我失眠到凌晨三点,起来翻出一本旧日记。浅蓝色的封面,边角都磨毛了。翻开第一页就是他的名字,用圆珠笔写的,用力到印透到背面。
“霍舟。”
只有两个字,画了一个圈圈住。
翻过几页,终于找到那一篇。高二下学期,四月十二,星期三。那天下午最后一节是体育课,霍舟穿了一件白衬衫,领口解开两颗扣子,打完篮球后靠在大树下喝水。阳光从树叶间漏下来,碎金一样落在他肩上。
他大概是感觉到有人在看他,忽然转过头来。
我措手不及,视线来不及躲,就那么直直地撞上他的。
他愣了一瞬,然后笑了。
不是那种礼貌的、社交性的笑,是真真正正被逗乐了,眼睛弯起来的笑。
“看什么?”他用口型说。
我耳朵烧得发烫,低下头去翻书,却发现书拿倒了。
那天晚上我在日记里写——
“今天他穿了白衬衫,很好看。我决定再喜欢他一天。”
这“一天”持续了十年。
我合上日记,把脸埋进枕头里。
四十一天。九百八十四个小时。五万九千零四十分钟。
够我把这场暗恋从头到尾再活一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