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翠是我在长沙胡同邻居的孩子,大名叫张翠。那会儿她和我妹的成绩都不好,两个女生从小就和毛头、熊仔等我们混在一起。那时社会也比较乱,我们几个胡同串子也学着别人截小孩,不过我胆子小,他们分配给我的任务是望风。
十五六岁,我上高中而她去上了职高。那年寒假,我看见她坐在一个男孩的腿上,此时我觉得很心疼,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酒,喝醉了把电线杆当成她去拥抱时,摔了个大跟头,至今下巴还有一块伤疤。我也学着社会青年用烟头给自己胳膊上烫了一个疤。她知道我喜欢她,我俩通过书信保持了三年的联系。我用零花钱给她买了很多礼物,她在回信中也夹了一个印有唇印的手绢……后来她告诉我,她考上了湖南电视台一个频道的播音员,是主持湖南经视的天气预报栏目。
后来,我们的书信就少了,再后来,两个人断了联系,一摞摞书信连同带有唇印的手绢都不知道到哪儿去了,估计是我妈给偷偷扔了。
我一直认为,翠翠是我的初恋。是她让我感受到了爱情的滋味。从等待一封信惴惴不安的焦急,到看到印有唇印手绢的狂喜,再到看到她在人家怀中的痛苦……初恋时单纯的也是短暂的,这种朦胧的感情其实禁不起时间和地域的考验,但是我感谢她让我在知道爱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