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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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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第一次牵手,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放学路上。

那天刚下过雨,柏油马路被洗得发亮,像一条黑色的河。林屿把伞往宋知夏那边偏了偏,自己的左肩全湿了。宋知夏低头看鞋尖,忽然伸手勾住他的小指,小声说:“你别感冒。”

几年后,他们仍用同一只手,拎着同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站在校门口的石狮子前拍照。宋知夏把通知书卷成望远镜,对着林屿喊:“未来四年,也请多关照。”

林屿笑着去揉她头发,阳光碎在他睫毛上,像撒了一把金粉。

那年夏天,他们终于接吻。傍晚的河堤,蝉声嘶哑,宋知夏的嘴唇带着桃子味。林屿笨拙地咬到她舌头,两人分开时都在喘,却笑得比晚霞还亮。

“我们以后,”宋知夏把脸埋在他肩窝,“要一起毕业,一起读研,一起留在这座城市,好不好?”

林屿没回答,只是把她抱得更紧,像抱住自己整个少年时代。

大二那年,林屿准备求婚。

他把地点选在城西的废弃游乐园——小时候他们常翻墙进去,坐在锈迹斑斑的摩天轮舱里,分一根棒棒冰。林屿提前三个月去踩点,发现那里要改建为商业区,于是连夜画图、借钱、托人,在园区深处搭起一座只有他们两人能看见的“时间博物馆”:玻璃匣子里摆着宋知夏弄丢的第一条红领巾、他替她誊写的数学笔记、两人高中时传过的 127 张纸条。最中间,是一枚用奖学金定制的戒指,内圈刻着“L&S 2012-∞”。

他定了 9 月 12 日——他们认识整整 4004 天。

他提前一天去布置,却在跨出巷口时被一辆逆行的渣土车掀翻。

醒来是三天后。左小腿粉碎性骨折,神经束像被剪刀胡乱铰过的线头。医生把钢板拍成光片,递给他:“能走路就不错。”

宋知夏扑在病床前,眼睛肿成核桃,却死死攥着他右手:“没事,我们慢慢来。”

林屿笑,嗓子干裂:“以后不能跑八百米了,你可别嫌弃。”

“我替你跑。”宋知夏把脸贴在他绷带,“我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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