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可以输入3000个字
初见,他身如玉树,孑然倨傲,宛若天神;她诈尸还魂,九死一生,卑贱如泥。 他不可一世的将她踩在泥坑里:“你救的那人,命是我要的,你救了他,本王不太高兴呢……” 她为保小命,用尽浑身解数,施展美人计! 不是她吹,就她这张脸……刚贴上去……“滚!”他一记利落的旋风腿……两人结了仇! 再见,他温润如玉的欺上身来:“女孩子不要总是舞刀弄剑,这样不好,不解风情……” 她嗤之以鼻:“那女孩子做什么才算解风情?” 他勾勾手指,三两下将她衣衫解尽:“女孩子嘛,当然要这样才解风情,来,本王帮你……” “滚!” “莫急,解开就滚……”
宋瑜知道外人眼中体弱多病的沈三郎以后会位列人臣,权倾朝野。 她不图他以后多有钱有势,只盼他不像原书中那样,将她折磨至死。 穿书之后,她没败他的家,没气死他老娘,也没发卖他的弟妹,还把他们沈家食肆发展了起来。 这样,等他有了功名,应该就能一别两宽,相忘江湖了吧? 直到沈三郎中了状元,做了权臣,当了首辅,她也没能与他别了,忘了,反而还生了一窝小包子? 沈珺:娘子既招惹了我,哪还有落跑的道理?
作为新现代女性叶半姝,一朝穿越的第一天就被自己的酒鬼父亲卖给了浣西村一个傻子冲洗,只为了几两酒钱。不是吧?人家穿越都是什么公主、嫡小姐的,最次也是一个反派女儿,怎么我这?哎! 既来之,则安之?那是不可能的,电视剧中穿越的情节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什么能被困在这个小破山村,跟一个傻子过一辈子。叶半姝便开启了自己的逃婚之旅,可偏偏每次出逃都能意外碰到自己的傻子夫君。 眼见这户人家可怜,一个老母亲带着一个傻儿子,叶半姝决定干脆发挥自己善良的优点,带着这一家子在这小破地方发家致富,没想到偶然间竟发现自己的这个夫君竟然如此豪横,数钱数到手抽筋都数不完。
快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