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

…

算了,我不猜了,

可以,你带人来就行

我伸着手仔细的瞧了瞧自己的指甲,
嗯,还是很整齐的,
暂时还不用剪,
我可不想用这古代的剪刀剪手指甲,脚趾甲那是没有办法,
手指甲都是花满楼给我剪的!
不得不说,花满楼这个恩报得,我真的是非常满意了。
叶孤城不奇怪她会答应,但是,
“去白云城如何?”
为什么?

我歪了歪头看向他,还视线放肆的全方位打量了这个美男子一圈儿,
叶孤城一阵不自在,这也太轻佻了,
但意外的,自己并不反感,只是有些不习惯。
她的眼睛里,好像没有白云城城主,没有绝世剑客,只有一个俊秀的美男子,也就是叶孤城本人。
这人?
嘿

伸手在他眼前挥了挥,
怎么走神呢?没看见这儿有一个大美人儿嘛!
叶孤城确实由于经年的积累,下意识一把抓住了眼前晃动的东西,劲儿还挺大。
嘶!你干嘛!放手!

叶孤城吓了一跳,连忙撒开,就看着那洁白如玉的腕子上,有一圈红红的印子,那尺寸,一看就是自己弄的,
心里立马就慌了。
可是他从没遇见过这样的情况,
只是僵着一张脸一动不动的,
看得我气更大了,问都不想问了。
你现在就走,我不想看见你,

说着就起身想关门了,
叶孤城的脚仿佛粘在地板上,
谁也不能另它们分离。
明天就是白云城行了吧!

你快走,去给我准备好衣物用品去。

听了这话,叶孤城才乖乖的退出了房间,
吩咐下人去采买一些女子的用品,而叶孤城自己,也是在隔壁开了一个房间,坐着沉思。
直到天色渐晚,夜幕降临,去办差的下人回来禀报,才将叶孤城从沉思中唤醒。
要说沉思,他还真没有想什么大事,但要说想了些什么,他有搞不清楚了,一下午都糊里糊涂的。
(对的,就是被我这狐狸精给迷了!)
.
一路行来,我没跟叶孤城碰上哪怕一面,
直到下船的时候。
这就是白云城了!

果然是,大名鼎鼎啊!

恢宏的建筑,秀美的景色,
来往的行人没有一个是衣衫褴褛的,都衣着得体并且脸色红润,
可以看出,
这个地方的百姓,
生活的很安逸。
我瞧了一眼走在旁边的人,
看不出来啊,

你这城主,

还是有几分本事的。

叶孤城暗自窃喜,表面上却波澜不惊,
引着人往城主府去了。
要救治的人早就到了,
原来,
就是那个著名的南王世子的父亲老南王。
这次,我给他治好了,说不准就不会有造反那回事儿了呢!
于是,
为了世界的和平,为了爱与正义,
我,
奉献精神突出的小姑娘,
尽心尽力,竭尽全力的,
给老南王治病去了。
闭关了整整四个月啊!!
终于给他治好了,
就剩下好好养身体了,据我这几个月所知,只要这老南王再多活那么一两年,那南王世子,就翻不起波浪来。
啧啧啧,

我可真是救世主在世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