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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与香烟(四)

玫瑰与香烟——万宝

玫瑰与香烟

我是个不作为的人。我的不作为使我的生活在外人看来顺风顺水。从幼儿园时期代表全园到市里表演节目,到长大后从师范学校毕了业回到老家当高中,语文老师,我基本没遇到什么坎坷。但其实这根本就只是我不反抗的结果罢了。至于我查出精神分裂这件事,说实话我着实松了一口气并开心地第一次接纳了自己——成了精神病,说明我不是什么随波逐流的二傻子。如果你对这个世界没有热情,你是不会苦恼的。尽管我知道靠那个来实现自我认同是很扭曲的做法。

我深深明白我的命和我的思想不适合担任这个工作,但我还是习惯性地不去作为,任凭事情发展。第一天上班我就迟到了,是故意的,因为我预想到了我将被几十双眼睛恶意探究的状况,我要极力表现出不在乎才不会被伤害——不让他们看出我的害怕。有个女生去的比我还晚,我眼睁睁看着她在教室门口踩灭烟头然后慢吞吞地走到最后一排座位上坐下,全程视我如无物。她身上套着油渍麻花的校服,一头短发却蓬松而干净。我隔着几十张桌子看到她瘦削的脸颊上有很多痣,很像我十八岁时喜欢的那个女孩。她坐下后就开始睡觉,高高的个子蜷缩成小小一团,头发吃进了嘴里。

我拍拍课桌,开始介绍自己。无非是“我叫王兴焉,毕业于某某大学,今后担任你们的语文老师”的一些套话。班里的几个男生开始起哄,其中一个插嘴大喊“美女,可以加你微信吗”,全班人哄堂大笑起来,除了刚才迟到的女生。我站在那儿一句话也憋不出来,最好忍住厌恶开始板书讲课。然而底下的骚乱并没有停止,那几个男生故意大声地讨论数学题,我手里的粉笔在黑板上咔吧一声断了,于是哄笑声变得更加放肆。我背对着他们,头疼的想跳进冰水里。

“嘭!”我被惊到了。女生提着书包正往自己的座位上走去,说要加微信的男生捂着头倒在了地上,哎哟哎哟的叫唤。女孩回头看看我,带着狡黠的微笑扯开书包向我展示了一下。我尖叫一声:

“谁会在书包里装砖头来学校啊!”

上班第一天,我就和这个名叫卢孜玫的学生一起被押进了训导办。 我们被骂得狗血淋头,当然她比我更倒霉——请家长,检讨书,医药费,记过……我没想到的是她面无表情的表示,她没爹没娘没钱没皮没脸,爱咋咋无所谓,而那个男的是该打,公开骚扰女性算什么。我望着她有些感动,她浑身写着挑衅,这一点让她更像我的初恋女友了。

后来我替她交清了费用,又按着她道了歉才算了事。我拿出老师的威严吓唬她说你这辈子差点完了,知不知道?她梗着脖子还是那三个字:无所谓。这女孩真好玩,跟我年轻时候完全不一样。我觉得自己迟迟未来的叛逆期好像有点露头了,被她给招惹得。之前我妈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她闺女没有叛逆期,逢人就说。

我问她为什么在包里放砖头,她先是说家那边治安不好,来回得防备着点。过了很久很久很久,我们确定关系之后,她才不好意思地告诉我,其实是之前的语文老师经常体罚她,那天她决心反抗来着。

“我没想到换了个老师,更没想到还这么好看。”她摸我的脸,笑眯眯地。我喜欢她努力逗我开心的样子。

其实一起挨骂只让我们从陌生人变成了关系普通的师生。 她从不主动问问题,成绩也很糟,还抽烟翘课逃学。可不知为什么,我发现自己心中竟然老是觉得她是我最好的学生,甚至,好过了头,超出了学生的限度。有时我会翻出自己高中时的书本,抚摸夹层中藏着的行楷字体:

你形容我是这个世界上无与伦比的美丽。但我知道你才是。

但我也会在失眠时看到那年我对字体主人说出“我喜欢你”后她诧异和不可置信的表情,然后无比清晰地听到那句“我也很喜欢你……可你不觉得我们这样很恶心吗?”我无数次地被愤怒和羞耻惊醒,发现自己早已沉溺在对卢孜玫的幻想中寻找起了安慰。我真的好恨这样的自己,自私得可怕,不讲道德,根本不应该是王兴焉老师。她和她真的太像了,慢慢地,卢孜玫的面容覆盖了那个她的脸,在我心中越来越立体,越来越丰厚。于是我很快就深深爱上了这种刺激,也爱上了她——卢孜玫,我的学生。

忘了哪个说的,“我爱的不是你,我爱爱你时的我自己。”我爱她让我开始自顾自地叛逆和违背。从这时候,我的人生仿佛才刚刚开始。

我在日记中与她谈心,用文字与她共舞。

“我给你我贫瘠的街道和破碎的星星。

我给你我生长的废墟,燃烧的玫瑰。

我给你我全部的珍贵。

我的笔,我丑陋的道德,我苍白的美。”

我曾经在日记里写过,“我愿意为了你将自己修改到根正苗红。我要像爱国那样爱你,像坚持初心一样永远爱你。可是你以为我是什么,我不过是封建迷信的人烧纸留下的灰,全靠你这一股春风托着。卑贱又虔诚的我,你知不知道,从楼上摔下来也能粉身碎骨。我死闭着眼睛只念你的美与好,你真的好美,美到我不自量力地起歹念——我想让你心碎,让你痛哭流涕,因为我,也为了我。记住,不可以死在我前面,不可以逃离我的眼睛。记住我,我亲爱的。”虽然我不知道这是写给谁的,但我确定一定会有这么个谁。我渴望春风,渴望被剖析分解,甚至渴望被伤害。没能做到心里健全,我也感到很遗憾。

她是我的老师,却似乎完全不应该是个老师。她的害怕太容易被我这样的人看破。我十八岁生日那天,将砖块装进书包,准备随缘跳海。可我遇到了她,我看到了她身上的尘垢和血污,比我的不确定性更加强烈。可她在我眼中,依旧是一个天地日月孕育出的永恒的处子。

我生平第一次给别人递烟,是递给她的。她咳嗽得要吐也吐不出来。那时我多想她听她叫我孜玫,而不是冷冰冰的卢孜玫同学。

后来的后来,我们在一起了。我离开只有我一个人的房子住进了她的家中,我们第一次的地方。我们一起养花,玫瑰花,我和她共同的最爱。我们一起看书,我给她朗读《轻舔丝绒》,为南希终于寻找到了爱而开心。她拉着我给我化妆,说这样很美。

我知道的啊,只有涂上浮夸浓重的妆容,我才能变成一个女人,而不再是她年轻的学生,她才能心安理得地上我。

更好地上我。

于是我顺从。

有时候我也会不顺从,这时我会点一根烟,然后掐灭在玫瑰花瓣上。

晚上我陪她一起失眠,浅浅地聊天。

“孜玫,你会为我死吗?”

“不会的,老师放心好了。”

“嗯,我们都不敢承认自己爱得不够浓烈。”

“嗯嗯,老师,我喜欢自由。”

“我们都得好好活着呢。”

“我们都在好好活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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