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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

乱七八糟纤式

夏月扒干净碗里最后一粒米饭,若有所思地慢慢嚼着。等到他从桌子旁边站起来的时候,他还是觉得饿得非常难受。可是,只有他一个人吃过东西。隔壁房里的宝贝女儿早就给送上床了,因为睡觉能能忘记饥饿。妻子什么也没吃过,默默地坐着,担心地瞧着他。

夏月坐在窗旁一张经不住他的重量歪斜的椅子上,他把手伸到上衣口袋里机械般的摸索着。口袋里一根烟都没有。他不由皱起眉头,怪自己健忘,然后把打火机放回裤兜。他的动作缓慢,简直有点笨拙,仿佛不胜肌肉沉重的负担。他是个身体结实、看起来呆头呆脑的人。他的白衬衫是而是二十快清场大处理的廉价品,领口已经磨破,还有很多去不掉的油漆斑点。

前两年他在酒吧里跟朋友聊天,无意中说起他年轻时候英俊的相貌。令他没想到的是整个酒吧哄堂大笑。的确,现在他的这张脸确实无法和英俊联系在一起。两片嘴唇破了相,合成一张极难看的嘴巴,他的下巴显得咄咄逼人,粗壮而残忍。他的眼睛转动得很慢,眼皮很厚,在紧扣的浓眉下面,几乎毫无表情。他简直是个野兽,而最像野兽的部分就是他那双眼睛。这双眼睛看上去昏昏欲睡,跟狮子的一样——是好斗的野兽的眼睛。

他的头发剪得很短,可以看见他那个相貌凶恶的脑袋上的每一个隆起部分。他那断过两次的鼻子,因为挨了无数次打击,变得畸形,他的耳朵跟卷心菜一样,老是肿的,已经比原来大了一倍。这些就是他脸上的全部装饰品。此外,他的胡子虽然才刮过,皮肤里的胡子茬儿却长出来,在他的脸上涂上了蓝黑的颜色。

总之,这是一张在黑胡同里,或者在偏僻地方见了叫人害怕的脸。不过,夏月不是罪犯,也没有干过犯罪的事。他除了在擂台上跟人打架以外,没有伤过任何人。也从来没有听说他跟人吵过嘴。他是以拳击为职业的人,他的好斗的野蛮行为,全留到拳击场上表现出来。在拳击场外面,他是一个行动迟缓、性情随和的人,而且在他年轻时,钱来得容易,他对人非常慷慨,不为自己打算。他不记旧恨,也很少有仇人。对他来说,拳击就等于谋生。在拳击场里,他把人打伤,打成残废,甚至打死人,可是并无恶意。

这不过是很普通的业务。观众花钱到场子里来,就是为了看人们互相打倒在地。赢的人可以拿到一大笔钱。二十年前,当他要跟高杰拳击的时候,他知道高名的下巴曾经在新堡的比赛里给人打坏,好了还不到四个月。因此,他就专门去攻那个下巴,终于在第九个回合里,又把它打坏。这并不是因为他对高杰怀着什么恶意,这不过因为要打倒高杰,赢得那一大笔钱,只有这个办法最可靠。高杰也没有因此而记仇。比赛就是这么回事,他们都明白,而且都是这么干的。

夏月从来不多说话,他常常沉闷地坐在窗户旁边,盯着他那双手。手背上的血管隆起来,又粗又肿,一看那些打伤、击碎、变了形的指节,就知道他是怎样用拳的。他从来没听说过,一个人的生命,就等于他的动脉的生命,可是他完全懂得这些肿大的青筋的意义。他的心脏以最大的压力通过血管,曾经输送过太多的血液。现在,这些动脉已经不中用了。它们已经胀得失去了弹性,同时,由于血管肿胀起来,他的耐力也不行了。现在,他很容易疲倦。他再也不能很快地斗上十二个回合,拼命地斗呀,斗呀,斗呀,从一次锣声到又一次锣声,越斗越猛,一会儿给打得靠着绳子,一会儿又打得他的对手靠着绳子,而且一次比一次猛烈,终于在第十二个回合里,引得全场的观众站起来狂呼,而他自己却用冲、打、闪的方法,用暴雨般的拳头一阵阵打击对方,同时也挨对方一阵阵的拳头,而他的心脏总是忠实地把汹涌的血液送到适当的血管里。那些血管虽然当时胀得很大,可是总是缩回原状,不过,也并不完全如此——

每一次拳击完后,它们总要比原来胀大了一点,只是起初看不出而已。他盯着这些血管和打伤了的指节,霎时仿佛看到了这双手年轻优美的形象。

现在,他又觉得饿了。

“一点米都没有了吗?”

“我已经到米店那儿去过了。”妻子有点儿抱歉地说。

“他们不肯借?”

“不肯,向老板说……”她吞吞吐吐地没有说下去。

“说下去!他说什么?”

“他说,他觉得今天晚上龙杰一定会打败你,而且你欠他的账已经够多了。”

夏月,哼了一声,可是没有回答。他正在一心想着年轻的时候他养的那条狗,他不断地喂它牛排。那时候,就是他要赊一千块牛排,向老板也会答应的。可是时代变了。夏月上了年纪。一个在二等俱乐部拳击的老头子,是不能指望商人赊给他多少账的。

这天早晨,他一起来就想吃一块牛排,这个心思一直没散。这一次拳击,他没有事先好好锻炼过。这一年,庄家大旱,生活很艰难,连临时工作都不容易找到。他没有陪他练拳的人,他吃的伙食,非但不是最好的,而且有时还吃不饱。他有时即使找得到工作,也是临时当几天苦力。每天一早,他都要在陶门公园周围跑几圈,练练腿。可是这样也很难练好,他既没有伙伴,又得养活他的老婆同两个孩子。自从他得到龙杰比赛的机会之后,商人们才稍微对他放宽了一点赊账。快活俱乐部的秘书也只肯预支500块给他——这是失败的人可以得到的酬劳——

除此之外,他就不肯再借了。有时他设法从他的老朋友那儿借到几个钱,他们本愿意多借几个给他,可是遇到这样的大旱年,他们自己也很困难。

比赛前他锻炼得很不够。他应当吃得好一点儿,心里没有牵挂。此外,一个四十岁的人练起来,当然要比二十岁的时候难得见效。

“老实说,丽丽,我简直没有好好的训练。”

他伸手拿起帽子,就向门口走去。他并没有去跟她接吻——他出去时从不跟她接吻道别——可是这天晚上,她却主动地去吻他,用胳膊搂住他,强迫他低下头来跟她亲嘴。他的身体那么魁伟,相形之下,她就显得更小了。

“希望你交上好运,夏月,”她说“你一定要打败他。”

“对,我一定要打败他。”

他笑了起来,装得很痛快,这时候,妻子跟他贴得更紧了。他从她的肩膀上瞧了瞧这个空荡荡的房间。这就是他在世界上所有的一切:欠了很久的房租、老婆与孩子。现在,他正在离开家,在黑夜里到外面去为他的老伴和小家伙弄点儿吃的东西——

不过,他并不是像现代的工人一样到车床上去耐心工作,而是用古老的、原始的、威武的、野兽一样的方式去角斗。

“我一定要打败他,”他重复道,这一次,稍微带着一点儿拼命的口气,“如果打赢了,那就是6000块钱,我就可以付清全部的账,还剩下一大笔钱。如果打败了,我就什么也得不到,连坐公交回家的一个钱也得不到。俱乐部已经把输家的那一份全给我了。再会吧,老太婆。要是打赢了,我就马上回来。”

“我等着你。”她在走廊里对他喊道。

到快活俱乐部,足足有两里路,他一边走,一边想起他当初的黄金时代——他曾经当过大夏市的重量级选手。那时候,人人都认识他。

如今他老了,世界对上了年纪的人真是不好。除了做苦工以外,他简直毫无用处,即使这样,他的坏鼻子和肿耳朵还要跟他作对。他真希望当初他学会一样手艺。从长远来看,那总要好一点。可是从来没有人对他这样说过,再者,他心里也明白,即使有人跟他说过,当时他也不会听的。那时候,生活太轻松了,有大笔的进账,还有激烈、光彩的战斗和一段段休养和闲游的时间。

一大串拼命奉承他的人总是跟在他后面,拍拍他的背,握握他的手,那些阔少也都乐于请他喝酒,借此可以跟他谈五分钟的话,以为莫大的荣幸。

那种情形的确光彩:全场观众狂呼起来,他用暴风雨一样的拳法来收场,评判员总是宣布:“夏月,胜!”而第二天报纸的体育栏里就会登出他的名字。

那才是黄金时代!但是现在经过他慢慢地回想,他才明白,给他打倒的都是些老头子。那时候,他是青年,正在成长;而他们都是老年,正在没落。怪不得他赢起来这么容易——

原来他们的血管都已肿胀,指节已经打伤,由于长期的拳击比赛,筋骨也已经疲乏。他记起那一次在金顶大厦,在第十二个回合里,他怎样打垮了老张凡,后来老张凡在更衣室里像小孩子一样哭了起来。也许老张凡当时也是拖欠了房租;也许他家里也有一个老婆同两个孩子;也许在拳击的那天,老张凡也渴望吃上一碗饱饭:当时,老张凡斗得很勇,因此挨了他无比凶狠的还击。现在,在他自己也受到了这种折磨之后,他才明白在二十年前的那天晚上,老张凡是为了更大的赌注去斗拳的,而他,年轻的夏月不过是为了荣誉和得来容易的钱罢了。

总之,看起来,一个人一生只能斗那么多次。这是拳击比赛的铁的规律。有的人的精力,也许能够狠狠地斗一百次,有的人也许只能斗二十次;每一个人,根据他的体格和气质,都有一定的数字,等到他斗完了这个数字,他就完了。不错,他斗的次数比大多数同行都多,他所经历的艰苦奋战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本分——

而这种比赛,总是使心脏同肺仿佛要破裂一样,使动脉失去弹性,使年轻的灵活柔软的肌肉结成硬块,使他神经麻木、精力衰退,而且由于过分用劲儿与过分忍受使他的头脑同筋骨疲乏不堪。是的,他比他们干得都好。他的老搭档已经一个也没有了。在老一辈的拳师里,他是最后一个。他看见他们一个个完蛋,其中有几个人的完结跟他也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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