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刚刚泛白,鸟儿就在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荀奕涵也早早的醒了,躺在床上望着屋顶那盏泛黄的的古灯发出微弱的暗光,一动不动,似乎在冥想着什么!
不知不觉过了很久,荀奕涵从一声敲门声中惊醒,管家秦叔在卧室门口以一种恭敬但不失严肃的语气说着“少爷,该起床啦,不然报到要晚了。”,毕竟秦叔是荀棣的得力干将,所以荀奕涵不敢多吭声,连忙应和着,迅速从床上爬起来。
待他噼里啪啦收拾好,下楼的时候,荀棣已经端正的坐在餐桌旁看起了报纸,荀奕涵很礼貌的朝他问安,他只是点了点头,继而放下了手中的报纸,朝他说“快坐下吃早餐吧,厨房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早餐,吃了这一顿,又得好久才能吃到。”
他边坐下边说着“好久才能吃到?我不是就在本市读书吗,可以经常回来!”
荀棣的笑颜渐渐收着,意味深长的看着他,“你这次是去深造,而不是单纯的读书,得深刻的体验大学生活,学好文学,为你未来的子钰打下很好的基础,所以一切如旧,不到放假不能回家,有什么重要的事,打电话给秦叔处理,从此刻起,抛开你所有的光环,做个平常的书生!”
“哦哦,记住了,那一会儿送我吗?”
“嗯...”
吃完早餐,他就等着父亲送他去学校,这时,他听到此起彼伏的嘶鸣声,跑出去一看,顿时惊得目瞪口呆。
两匹健壮的汗血马雄立在草场的围栏外,荀棣一身骑马装站在一旁,“还不快点,愣着干嘛!”
荀奕涵还没从惊讶中走出来,虽然他擅长马术,但是万万没想到,父亲居然会选择骑马送他。
这时马鞭啪啪地轻触他的头,他晃了晃身体,虽百般不情愿,但还是乖乖转身背着行囊从老宅出来了。他大件的行李早就被秦叔运到了学校。
“接着(马鞭朝他飞来)...”
“上马,学校前面有一块草场,咱爷两比比马术,看谁先到那里!”随即马鸣萧萧,荀棣的宝驹窜了出去,荀奕涵还在原地站着
老宅在郊区,M大也在郊区,但两者间相隔甚远,由于都在郊区,也都是富人居住,地势开阔,所以就建了一条马道,可是人们习惯了汽车,骑马还是很罕见的。
荀奕涵回过神来,很矫健的一跃上马,拎着缰绳,“驾...”,以其精湛的马术,不一会儿就赶上了先出发的父亲,笑着说“爸,你也太慢了,我可是让了你一大段时间的,哈哈哈,我要先行一步啦。”随即扬长而去
可是,他忽略了,自己如此喜爱骑马,都是父亲的影响,父亲可谓是他马术的授业恩师。
荀棣也不理会他,骑着马悠闲的看着他远去,嘴角还留有一丝笑意,那种骄傲的笑。
当荀棣到学校的时候,荀奕涵早早的站在了那里,挥舞着他的标志,示意着他的胜利!
荀棣不紧不慢的走过来,指着那匹汗血马说着,“给他取个名,叫钰魂,送给你了!”荀奕涵早就料到会如此,便没有太过欣喜。
“知道我为什么选择骑马送你吗?”
“知道一两分...”
“说说看。”
“一马当先,马到成功,最后老马识途。”
“不错,是长大了许多;但不完全明白。”
“汗血马,马之精品,千里而行,最重要的一点是,我希望我荀棣的儿子,能成为千里马,并且找到自己的伯乐,不至于骈死于艚籬之间。”
“去闯你的天下吧!”
“嗯嗯,谢父亲教诲。您回去吧,我开始涅槃之旅,不负所望。”
荀奕涵很轻松的走进了M大堪称完美的校门,远远看着一群人在那里站着,似乎很焦急。
像发生了啥大事似的,荀奕涵走过去,看着他们胸前挂的牌:M大学生会办公室,原来是接他们的,他却不解为何他们一脸愁容。
他看到其中一个特别出众的女孩,白皙的皮肤,倒是脸气得通红,他走上前“学姐,你们这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啊?不是在给新生报到吗?”
女孩很甜美的声音,开口说到“你是新生吗?”
“那你可得等一会儿了,刚刚操作不小心,不知什么情况,所有的电脑同时死机,估计之前报到了的,还未来得及保存的同学的资料都丢失了!”
“也真是,越忙越出错!”
“这么严重啊!那我也是挺惨的(哭脸)。”
“能不能让我瞧瞧啊?”
“你会?”学姐一副怀疑的表情看着他
“试试嘛!反正站着干等维修人员也是浪费时间。”
“那你去看看吧!”
只见他噼里啪啦按着键盘键,几十秒后,罢工的电脑又安然无恙了!
“哎呀,看不出来,你还是高手,我们一堆计算机系的高材生都没解决,被你给弄好了,真棒!”
“你叫什么名字啊?该说说你的家门了。”
“荀奕涵...”
“张若琳,法语专业二年级的,你得叫我姐姐”脸上露出了欣赏的笑容
“嘿嘿,相当我姐姐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哦!”
“哈哈哈,我就喜欢挑战男生,不过你这么厉害,我是得花点功夫了!”
“厉害的还在后面呢!我可是一块会发光的金子。”
说话间,报到程序就走完了,荀奕涵背着包就朝宿舍走去了,再回头,微风吹着,张若琳的头发丝丝绕绕,衬上白皙的皮肤,精致的五官,好一幅清新优美的图,他不禁感叹着,望着万里无云的蓝天,交错着道路两旁的银杏,继续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