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城市的某高校记者特大新闻,洛城九中有学生杀人
市民们都在围观,不久看到一个身穿校服,被警察带上头套的人走了出来,即使他带着头套,但他的嘴巴他的眼睛让所有人昏倒,有人认了出来,他就是洛城市十大少年的王俊凯。
不久,洛城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件王俊凯我认罪
法官现在我宣布,你被判刑6年,在第九监狱服刑,没有意见就在认罪认罚书上签名吧!
刚刚签完,一群警察就把王俊凯戴上了手铐和脚镣,押上了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