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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封 薄荷白衬衫味

一百万个祝福:陈情

  阿令亲启

  

  这个季节,仿佛只有我在倔强地穿秋衣,出门老三套,加绒皮卡丘卫衣、厚重的黑色登山鞋以及一顶白色棒球帽。

  

  加条围巾都能当企鹅了。

  

  回到家就是,鞋子一甩、衣服一脱、帽子一扔,鬼知道我这是什么德行,我爱上了我家被单,在家里都披着被单。

  

  好像被鼓风机一吹,茅草一样的头发被卷起一个不太唯美的形状,但我还真有那么一点宫廷古风的感觉了。

  

  自恋是种骄傲。

  

  我在文字里是畅游的鱼,诉说着真实的虚幻的迷离的我身上的我以外的一切事物,淋漓尽致。

  

  所以很多人对我有误解,以为我是属于淮上、木瓜黄一类的美女作家,其实不是,我就是个小透明,也是个普通小孩儿。

  

  钱钟书曾经对想拜访他的女士说,假如你吃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又何必认识那个下蛋的母鸡呢?

  

  I cannot agree any more.

  

  其实现实中的我是极不自信的,也极没有安全感。虽然我成天把老娘这辈子就是不婚,活到哪算到哪,有钱买房就买,没钱就租,但其实……

  

  我常常会因为卫生间闯入一只硕鼠,而尖叫地楼板震天响;也常常会因为小强和巨蛛蛛,而毫无形象地夺门而出。

  

  我有在话本的群里,某天无意听人提起过一个名字,黄鸿升,那位朋友问,有没有认得他的。

  

  我在手机的键盘上,噼里啪啦地打出一句,我只认得黄飞鸿欸。后来才得知,黄鸿升那天走了。不知者无罪啊,阿弥陀佛么么哒。

  

  真的很年轻的一个男孩子,三十来岁,也就比我表哥年长些许,我表哥也才去年结的婚。人呐,真的是来去仓促。

  

  我们出生,是因为不得不来到这个世上;我们死去,是因为不得不告别这个世界。

  

  小沈阳演过一个小品,说人生最悲哀的事莫过于,人活着,钱没了。可是我却觉得更悲哀的是,人死了,钱还没花完。

  

  最愚蠢的赚钱方式,是以透支身体作为代价,去拾取那并不一定属于你的金钱。

  

  可偏偏这世界上,一百个成年人说有一百种无奈,崩溃只能在夜阑人静的深夜,把呜咽留给魇兽。

  

  我不知道生活到底能把一个活蹦乱跳的躯体,压榨成什么模样。我只看到了,我的列表里,我的社交圈子里,不乏风花雪月和无病呻吟。

  

  只是少数啊,如果有恰巧读到我这个的,请不要生气,我没有内涵你,我只是很认真地在说说,我身边的现象。

  

  累,崩溃,不理解,被辜负……

  

  有一百种无奈,一千种表达,一万种委屈。总说身边有个爱你的人,哭才有点意思。

  

  小孩子也是这样子的,跌一跤或者脑门上磕了个大包,要是有个大人在身边,非得从早上嚎到中午,还赌气不吃饭呢。

  

  要是没有,那多半是拍拍灰,站起来继续玩小猪佩奇了。

  

  可是真的孤身一人,就不配哭了吗?不是的,作为一个成年人,大家都有权利支配自己的身体和情感。

  

  就好像,有人挑灯夜读,书中未见黄金属;有人拙玉慵懒,前方自有锦路静候;有人早早成家,似乎也不太幸福……

  

  而我,我爱得盲目,有眼无珠,人生难得糊涂,何必清醒吐露。

  

  我这个人,没有什么太大优点,只知道不勉强别人,也别为难自己,处不好一段关系,就放手。

  

  我从不觉得,身骑白马的会是我的王子,因为大家都知道啊,唐僧呢,也是身骑白马的,但人家是修行之人,怎可坏其道行。

  

  要求姑娘家身世清白、懂琴棋书画,也会诗酒茶花,西施容貌且赚钱养家,最好自己事业还能仰仗岳父的,有这些想法的男孩子啊,敲黑板啊。

  

  这个择偶择优,为了下一代是吧,没错。但问题是,人家这么优秀,你们的地位对等吗,房子挣够了几套,车买了吗,初次可还在否,对爱情专一吗,以后会不会胡搞。

  

  我看别人的爱情,那都是溺毙的温柔,我身边呢,特么爱情跟个鬼一样,从出生到现在都没见过。

  

  我其实挺讨厌的,总有些好事者站出来说,那些适婚年龄的还不找的,就是眼界高,看不上人家呗,就一直单着。

  

  不是说谈不了恋爱,只不过没有喜欢你然后你也喜欢的,懂吗。

  

  婚姻的围城,进去的人碎碎念说不好,可是城外的人依旧有想去的。

  

  就好像,我最喜欢吃蓝莓味的糖,你却给了我荔枝味的,偶尔换个口味没什么不好,出于礼貌,我也会说,谢谢。

  

  可是你不要觉得这样,我就会因为新鲜感或者好奇,就沉沦了。

  

  我没资格放纵我的情绪。

  

  没有人懂我的灵魂,那就一直等;等不到也没什么所谓,那就一直不婚。

  

  讲到这,我强烈感受到我思维的跳脱了。行吧,反正这不是命题作文,没有阅卷老师,去品评一番,哪里好哪里不好。

  

  自由就好。

  

  嘶,我发现有的人血管是紫色的欸,就是那种冷白皮的人,皮肤亮得发光,像开了特大号的磨皮滤镜。

  

  我的是青色的,也不知是因为胖还是咋,有回抽血,小护士试了五六次才把针插进血管。那个疼哦,比肝肠寸断少一半,比锯子锯伤腿多一半。

  

  昨天去帮爸爸取回干掉的白衬衫,加大号的衬衫,啊远去的少年感。没看过他之前的照片,我还不以为然,其实他年轻的时候挺像苏有朋的。

  

  中年人总是难以逃脱肥胖定律。

  

  我还是好喜欢那句话啊:我渴望有人至死都暴烈地爱我,明白爱和死一样强大。

  

  最迷恋的,还是小说里白衬衫少年,身上淡淡的薄荷味。单车穿梭在大半个城市,少女裙裾翩然,小心翼翼地抓住少年的衣角。

  

  现实里没有,我没有,这样的情景不属于我。

  

  今日背景Rap。

  

  “所有都被一笔带过

   他曾说的话有没有兑现

   他现在又站在谁的对面

   谁又让你站在暴雨中的街角淋个整夜”

  

  112°E,26°N,小暮亲笔。

  

  呜,待会要去洗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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