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回到家,就会喊“妈,我饿了”。随后就听见一声“悦耳”的声音,“臭小子,又上哪疯去了之后才回来的吧,饭煮好了,自己去吃”,然后我就以最快的速度进厨房大快朵颐去了,家里还有个酒鬼老爸。他是个小学教师,还有个姐姐,正在初中就读。回到家总免不了一顿酒鬼老爸的唠叨。
小学时候的普翔,在别人眼里是一个没有什么特长,也没有太多的兴趣去做什么事的人,在别人眼里他除了玩,就是玩。在老师眼里,他就是一个规规矩矩的老实人(也许是因为普翔的谐音差不多就是朴实嘛哈哈哈),在同学眼里,他就是一个平平常常的同学,身上找不出一个可以称赞的地方。
但对他来说,森林,是他唯一的乐趣。只有学校的其中的一位老师知道他的智力,还有他的梦想,他唯一的梦想。所以,这个老师也时常调侃他说
“普翔,是不是又想去当狙击手了?哈哈现在还早呢,以后就有机会了,现在主要任务是学习,就先不要想那么多了,以后有的是机会”。
“呵呵”他也是笑笑的回应着老师的调侃。
周末,草草的吃了饭,就跟家里。说了几句他就又带着狩猎工具,一个人就钻进了树林。
他从小就有着一个梦想,就是去当狙击手,所以,他热爱森林,狙击手是他唯一的梦想,所以,并为此默默努力着。
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普翔都没有表现出任何突出的地方,唯一一次上台的机会,也只是老师在给他戴上了红领巾的时候。
但只有小孩自己知道,他的记忆力,比谁都好,动手能力比谁都强,别人花几天的功夫才可以完成的事情,他可以一分钟就做到。只是他没有学习上表现出来,对他来说,学习,成绩,只要他愿意,就像每天吃饭,拿筷子那样简单,因为从小就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但因为他不想过多的表现自己,所以他每次在考试的时候故意的错几题,或者一次性不做,因此就导致了他在别人眼里平凡的一面。
普翔了解森林,就像了解他自己一样,他感觉得到森林的呼吸和心跳。对森林的认识程度,除非是那些世世代代住在森林里的隐士,任谁也赶不上他。小学就在平平常常的时光里度过,他,也没有表现出太多的能力。唯一一次波澜是在六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懵懵懂懂中,他感觉喜欢上了一个女孩,他没有表露出来,后来他发现,他的兄弟,也喜欢那个女孩。俗话说,兄弟之妻不可欺。虽然还没有成为他的媳妇,但也不能做那种没义气的事情,所以他选择了放弃,成全他的兄弟。那个女孩是让他第一个心动的女孩,但他却成全给了自己的兄弟,之后过了好久才发现,那个兄弟也没有去表白。因为这个后来普翔与这个兄弟普怒成了共患难共享荣华的生死兄弟。(别认为我们都叫普就认为我们是亲兄弟,因为我们是少数民族所以有统一的姓,顺序一般老大为普,老二为邓,老三为肯。。。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