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苏苏要结婚了。
沈黎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美国收集写作的资料。作为一位全职作家,她的小粉丝一直催她开新文。
拿到请帖的时候,沈黎有些惊讶,但又有些在意料之中。她把请帖塞进包里,坐上了赶往回国机场的车。路上,她还打了个电话给秦苏苏。
“喂,梨子,到了没?”电话一接通,还没等沈黎开口,苏苏就问道。
“没呢,连机场的影子都没看见。”说罢,还微微探身看了一眼前面,然后头疼的说:“正在堵车。”
“那你打什么电话,跨国话费贵啊!”
“呵呵。”沈黎冷笑两声,道:“都当上老板娘了,还心疼这钱?”
“莫杨赚钱不容易啊,我要持家。”苏苏有些害羞。
“唉~也不知道是谁在上大学的时候,动不动就去血拼,难不成是我看走眼了?”
“我……我现在可是有夫之妇了,我妈让我收敛点。”
看来这才是真相,沈黎心说道。
“不过,苏苏,这么早结婚,不后悔?”
“不。我和莫杨是青梅竹马,他对我一直都很好,我也很爱他,分不开了。”她还想再说些什么,但沈黎听见那头传来莫杨的声音,他来叫苏苏试婚纱了。
知道他们在忙,沈黎也不在打扰,挂了电话。其实刚刚苏苏那个充满爱意与甜蜜的语气,让她很放心,也很羡慕。有那一瞬间,她又想到了他,而且,是深深地想起来。
周衡北,这个名字已经埋在心里那么多年,沈黎以为自己都要忘了他。但是刚刚她发现,她还是败了,她根本,无法忘记那个名字。
正思绪着,却被司机的几声鸣笛给拉了回来。
“fuck。”司机忍不住低声骂了两句。
“怎么了。”这个司机是个中国人,所以沈黎也就直接用中文了。
还没等到司机说话,沈黎旁边的车窗上突然出现一双手。沈黎皱眉,摇下了车窗。是个男人,看上去好像还是个混血儿。
“那个,拜托载我一程,我的飞机要晚点了。”他刚刚一直打不到车,看着时间赶,来不及,心里一直很着急 。看见沈黎的车,这才扑上来。
沈黎明白了为什么刚刚那个司机爆出口了。司机看向她,用眼神询问她的意见,这是沈黎叫的专车,同不同意,还是要问她。沈黎无奈,点了点头,让那个男人上来。
男人坐在副驾驶,长长的舒一口气,才自我介绍:“我叫Tom,是个混血儿,中文名叫容隐。”
还真是个混血儿。沈黎见他自顾自的自我介绍了,也不好意思不理人家,便说:“你好,你中文说的挺好的。”
Tom听见这话,很是自豪:“我妈妈是中国人,不过她在生了我之后就死了。所以我的中文是上大学才学的。”
沈黎一噎,他的母亲,去世了?她连忙道歉:“对不起,我不知道。”
“没事,以前还挺在乎,不过现在,也没有多少感觉了。我一直都想去我妈妈生活的国家看看,所以我很努力的学中文,并且很努力的从家里逃了出来。”
“你是逃出来的!”沈黎讶道。现在小孩子胆子越来越大了,饶是当年她叛逆的时候,都没敢逃走。
“是我爸逼得!他要我回去打理他的农场,他好和那个老女人安逸的过日子。”说完,还小孩子般的哼了一声。
不过当他看见沈黎欲言又止的脸色,突然想到了什么,身子一缩,抓住自己右上方的拉杆,道:“别想报警把我抓回去。”说着,又发现沈黎手中的手机,声音里都带上了一丝委屈和悲壮:“要不然,我就跳车。”
沈黎无奈地扶额,目测这家伙不仅年级比她小,可能心理年龄还只有三岁。她摆摆手:“我不报。”本来她也不想去多管别人的家事。
确定她真的没有报警的意图后,容隐才松了一口气,不过他不敢再多说什么了。一直安安静静地坐着直到车开到了机场。
很巧的是,容隐和她同一班机,于是她和这个小鬼头,一起坐飞机回到了q市。
一下飞机,沈黎便看见了站在等候区的秦苏苏和另一个闺蜜林子吟。两人看见沈黎,都冲了上来,秦苏苏比较夸张,她是整个人挂在沈黎身上。
“梨子,我想死你了。我对你,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
沈黎把她拽下来,道:“得了吧,这话用在莫杨身上还差不多。”
“而且,你别忘了,莫杨在机场外面等着呢,小心被他听见了。”林子吟在一旁帮腔。
“不会的,他听不见。”秦苏苏看上去很无所谓,但还是有些警惕地看了眼机场门口那边。
容隐在一旁看着她们三个,道:“哇,小姐姐,她们是你的朋友嘛,看起来感情很好!”
三人这才注意到他,除了认识他的沈黎,其余两人都用一种哥们你是谁的眼神看着他。
“怎么回事啊?”林子吟虽然看着容隐,但问得却是沈黎。秦苏苏还用一种发现了奸情的眼神盯着她。沈黎感觉自己背后都起鸡皮疙瘩了。
“他就是我回来路上的一个同行的人。秦苏苏你够了,再用那种眼神看我,我就回去把你的零食全部拿出来上交给莫杨。”
秦苏苏瞬间败下阵来,要说在这个世界上,秦苏苏最爱的人,是莫杨,最怕的人,也是莫杨。
随后沈黎又看向容隐,问:“有没有人来接你?”
“有,我有朋友在这边。”
这下放心了,沈黎点点头,朝他道了别,便拉着秦苏苏和林子吟离开。
“暧,我说那个外国小哥长的挺帅的。”秦苏苏忍不住犯了花痴。沈黎想了想,感觉还好吧。也许是心里有人了,看谁都一样。
“秦苏苏,你说谁帅呢?”突然响起来的声音让秦苏苏浑身一怔,抬起头来。只见莫杨的那张俊脸,现在很黑。
“没什么,我有说吗?”说完,她看向两个好友,用眼神求助。
沈黎和林子吟十分默契的点了点头。
莫杨提着秦苏苏的小领子,凑到她的耳边:“回去再收拾你!”说完,又换了一副面孔,微笑地对沈黎说:“回来了,我送你们回去。”然后,牵着秦苏苏的手,带着她们去他停车的地方。
在车上,秦苏苏虽然坐在副驾驶,但还是很好动地扭着身子转头对沈黎说:“伴娘服我已经交给林子吟了,你回去试试。”
沈黎点点头。
“我告诉你,那件伴娘服绝对很配你……”秦苏苏还想要讲下去,沈黎出口止住了她:“苏苏啊,如果你明天还想活着看见我们的话,赶紧转过身去,没看见你老公的脸黑着吗?”
秦苏苏一看,果然如此。她赶紧狗腿地讨好:“不会的,我老公对我很好的。”说完,还用讨好般的眼神看向莫杨。
“是的。”莫杨点点头,随后嘴角露出一抹笑意:“我对我老婆很温柔的,除了在床上。”
秦苏苏一噎,不敢说话了。
林子吟佯装生气:“梨子,你说说,哪有他们这么欺负人的?欺负我没有男朋友?”
“是的呗,不想被欺负就赶紧找一个吧!”沈黎在一旁道。
可是林子吟却突然不说话了,就连平时一直说不停的秦苏苏也闭嘴了。还是莫杨开口,打破了这尴尬的氛围。
“梨子不能说子吟啊,你自己也该找了。等不到,就算了。”
沈黎知道她们为什么沉默了。
良久,沈黎开口:“不,我会一直等下去的。”
“真的非他不可?”林子吟道,“梨子,不要委屈了自己。”
“可是没办法了。”沈黎双手一摊,佯装懊恼:“本来以为我忘的掉,但是我喜欢他喜欢了七年,怎么会忘的掉。真的,非他不可了,除了他,我谁都不要。”
她在飞机上的时候,一直在想周衡北,想他的样子,想他的动作,想他的声音。她承认,曾经有过一段时间,她想忘记他,重新开始。可是当她看见秦苏苏的请帖时,就知道,不可能了。
莫杨听见这话,微微一笑,不过很快又板回了脸,不能这么快露馅的。
车子开到了沈黎和林子吟合租的公寓,莫杨帮沈黎拎了东西上楼便带着秦苏苏回家了。林子吟因为甜品店还有些事情也先走了。只剩下沈黎一人独守空房。
看着眼前发光的电脑屏幕上突然蹦出来编辑的催文信息。沈黎思考了良久,还是决定开新文。
之前去美国,只是因为曾经预备的新文稿里有一些是关于女主住在美国的细节。但最大的理由还是自己想要休息,出去逛逛。
不过,她突然不想写之前准备好的那稿子了,她想周衡北了,所以,她决定写周衡北了。
她给编辑回复完信息,便准备开始打草稿来着。不过现在离高中那会有七年了,她记得,第一次遇到周衡北,是在校园里的一张长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