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春的京城裹在一层浮热里,护城河边的垂杨柳抽了满枝新绿,风一吹就晃得人眼晕,落晖楼最高座的“摘星阁”里,花知薇灌下第三杯竹叶青的时候,已经把面前盘里的五香花生壳堆成了小山。
陪她喝酒的是新晋状元郎周珩,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脸早就红透了,攥着酒杯的手都在抖,哪敢劝公主停,只能硬着头皮陪。花知薇斜靠在临窗的罗汉床上,绣着缠枝莲的撒花丝袍松了领口,露出一点雪色的锁骨,头发松松挽了个髻,金步摇斜斜插着,晃一下就叮咚响。她指尖转着空酒杯,笑的时候露出两颗小虎牙,哪有半分公主的端庄:“周状元,你倒是喝啊,怕什么?我又不吃人。”
周珩咽了口唾沫,硬着头皮端杯:“臣……臣不胜酒力,公主饶臣。”
“饶你?”花知薇啧了一声,伸手挑起他的下巴,指尖带着酒气,蹭过年轻人温热的皮肤,“当年金殿传胪,你抬头站着,眼尾都带着少年气,我一看就喜欢。怎么,如今给你脸了,陪我喝杯酒都不乐意?”
这话要是被御史听见,明天又得写一摞奏折骂她,说她秽乱宫廷,调戏新科状元,荒唐误国。可花知薇不在乎,她从十五岁住进宫外的公主府,这三年,骂她的奏折能把太和殿的门槛给淹了,她早就习惯了。她本就是先皇捡回来的野种,当年生母得罪了太后,被赐了毒酒,先皇心软,把她养在宫里,没给封号没给位分,直到先皇驾崩,新帝看她可怜,才封了个“乐安公主”,让她搬出来住。
她要是安安稳稳做个透明公主,谁也不会说什么,可她偏不——她抢过京里富商的玉器,打断过御史的腿,还把宫里的小侍君留住在公主府过夜,这些破事儿一件接一件,坐实了她“恶毒荒唐”的名头。谁都知道乐安公主碰不得,沾一身骚,偏她今天逛落晖楼,正好撞见新科状元游街,她一眼看上了,直接让人拦了,拉上来陪喝酒。
周珩哪里敢反抗,只能僵着身子,被公主摸了下巴,汗都下来了。花知薇看着他这副样子,突然觉得没意思,把手收回来,挥了挥手:“行了行了,看你这怂样,下去吧,明天给你送两匹宫锦,算姐姐赏你的。”
周珩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行了礼,差点绊倒在门槛上,出去的时候,正好和上楼的人撞了个满怀。他抬头一看,撞的是吏部尚书沈逸之,当下脸更白了,结结巴巴行了礼,一溜烟跑了。
沈逸之站在摘星阁门口,穿一身月白色常服,腰束玉带,发带也是同色的,脸型周正,眉眼温淡,手里还拿着一把折扇,正是暮春时节,风从窗外吹进来,掀动他的衣摆,连周身的气儿都是清润的。他今年才二十七,十七中进士,二十入翰林院,二十五就坐到了吏部尚书的位置,正二品,年少成名,满京城谁不说沈尚书是天上的月亮,温润端方,才貌无双,多少世家贵族挤破了头想把女儿嫁给他,他都一一婉拒,至今还是孤身一人。
花知薇听见脚步声,抬头就看见他,眯着眼睛笑了,指尖敲了敲桌面:“这不是沈大人大驾光临吗?怎么,御史台派你来抓我了?还是陛下让你拿旨意来训我?”
沈逸之走进来,让伺候的酒楼伙计把桌上的残酒残碟都撤下去,声音温温和和的,像春风拂过湖面:“陛下让臣出宫办差,正好听见下面人说,公主在这里拦了状元陪酒,臣来接公主回去。”
“接我回去?”花知薇笑出声,身子晃了晃,酒劲儿往上涌,她撑着额头,歪头看他,“沈逸之,你倒是说说,我花知薇是什么人?整个京城谁不知道我恶毒荒唐,抢男霸女,无恶不作?你一个清清白白的朝廷大员,不好好当你的尚书,凑过来沾我这一身腥,就不怕明天御史参你一本,说你和我乐安公主同流合污,丢了你的乌纱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