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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穿越士兵2

袁朗没有回宿舍。

他走回了那棵老槐树下面,靠着她刚才靠过的那面树干,后脑勺抵着粗糙的树皮,仰头看着那弯瘦月牙。月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落在他的脸上,冷白色的,像一层薄薄的、不会融化的霜。他的手插在裤兜里,摸到了那包已经被他捏得变了形的烟,抽出一根,叼在嘴里,打火机打了两下才打着,火苗在夜风中晃了晃,终于点着了烟丝。他深吸了一口,烟雾从他的唇间溢出来,在月光下是灰白色的,像一条缓缓上升的、很快就会散掉的河。他就那样靠着树干,一口一口地抽着烟,看着天上那弯瘦月亮,脑子里全是金宝仪刚才说的那些话。他不想想,但那些话像钉子一样钉进了他的脑子里,拔不出来。

“正常人不会喜欢自己的哥哥。这是不对的。这是不正常的。这是病,得治。”她蜷在树根上,抱着膝盖,对着月亮说这些话的时候,声音那么小,像是在跟月亮商量一件很丢人的事。她的眼泪从眼角滑下来,沿着鼻梁,沿着脸颊,沿着下巴,一滴一滴地落在她的膝盖上。她没有擦,好像那些眼泪不是她的,好像她只是一具容器,泪是容器里的水,满了就会溢出来,不需要她去控制。

“我太恶心了。我就是个变态。”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变了。不是变小了,是变硬了,像一把刀砍在石头上,刀刃卷了,石头也裂了。她骂自己的时候,嘴唇在发抖,但她骂得很用力,用力到那两个字像是从她牙缝里挤出来的,带着血和铁锈的味道。她以为自己真的是变态,以为自己对金少华的感情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应该存在的、最肮脏的、最该被消灭的东西。她不知道的是,金少华在食堂里喝醉了酒,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我不甘心只做她的哥哥”的时候,那个表情和她骂自己“变态”时一模一样——一样的用力,一样的痛苦,一样的觉得自己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袁朗把烟掐灭了,烟头在他的指间被碾碎,碎烟丝从他的指缝间簌簌地落下去,落在地上,和泥土混在一起,再也分不清哪些是烟,哪些是土。他把最后一口烟吸进肺里,尼古丁在他的血管里炸开,给他一种短暂的、虚假的、但此刻非常需要的平静。他靠在树干上,闭上了眼睛,树皮的纹路隔着衣料硌着他的后背,有一点疼,但那点疼让他清醒。

他开始想一个问题。一个他不该想的问题,一个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的问题,一个他想了也改变不了任何东西的问题——如果金宝仪和金少华不是兄妹呢?如果他们没有那层该死的、无法改变的血缘关系呢?如果他们只是两个陌生人,在某个普通的城市、某个普通的日子、某个普通的街角相遇了呢?

金宝仪会穿着她的红色曲裾,头发用那根一次性筷子盘着,挎着她的宝蓝色刺绣挎包,走在一条她从来没走过的街上。她会对什么都好奇,会在杂货店门口看三分钟的塑料凉鞋,会在水果摊前蹲下来闻半天的水蜜桃,会用手机对着路边一棵普通的树拍十几张照片然后选出最好看的那一张。她会笑,会对陌生人笑,会对卖水果的阿姨笑,会对路边经过的小狗笑,会对天上飘过的一朵云笑。她的笑容会像一颗石子投进平静的湖面,在每一个看到它的人心里漾开一圈又一圈的、温柔的、无法平息的涟漪。

金少华会路过那个街角。他大概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衬衣,袖子卷到手肘,手里拿着一本书,或者一杯咖啡,或者什么都不拿。他大概刚从某个地方回来,或者正要去某个地方。他走路的样子会和现在一样,背挺得直直的,步子不疾不徐,每一步都踩得很稳。他的表情大概也和现在一样,冷的,硬的,拒人千里的。但他的目光会在扫过那个街角的时候停下来,因为那里有一个穿着红色曲裾、头发上插着一根筷子、对着路边一棵树笑得眼睛弯弯的女孩子。

他们的目光会在空气中相遇。金宝仪会先愣一下,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人。然后她会笑,不是因为认识他,不是因为想认识他,就是因为她看到一个好看的人,心情很好,所以笑了。金少华不会笑。他会在那不到一秒的时间里,在金宝仪的笑容击中他的那一瞬间,产生一种他从未体验过的、无法用任何语言描述的、像是一颗炸弹在他胸腔里爆炸了的感觉。他不会表现出来,他的表情依然是冷的,硬的,拒人千里的。但他的瞳孔会微微放大,他的呼吸会微微停顿,他的心脏会漏跳一拍,然后在接下来的几秒钟里跳得又快又乱,像一个第一次握枪的新兵,紧张得手心冒汗,扣不动扳机。

袁朗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睛。他看着头顶那弯瘦月牙,月牙还在那里,瘦瘦的,薄薄的,像一片快要融化的冰。他伸出手,好像想抓住那片月牙,但他的手指够不到,天太高了,月亮太远了,他的手臂再长也够不到。他把手放下来,放在膝盖上,手指微微蜷着,像握着一把看不见的、永远不会属于他的枪。

他继续想那个问题。如果金宝仪和金少华不是兄妹,金少华会走过去。他不是一个会犹豫的人,不是一个会因为害怕被拒绝而退缩的人。他会在那个街角停下来,转过身,走回到金宝仪面前,看着她的眼睛,说“你好,我叫金少华”。他的声音会是冷的,硬的,像一块石头丢进了水里,但他的眼睛不会冷,他的眼睛会出卖他——那双和金宝仪一模一样的杏眼里,会有一种光,那种光是他藏了一辈子的、从未给任何人看过的、连他自己都以为不存在的温柔。

金宝仪会歪着头看他,然后说“你好,我叫金宝仪”。她会伸出手,因为她从小被教育要有礼貌,见到新朋友要握手。她的手白嫩嫩的,小小的,指甲圆润,像五颗小小的贝壳。金少华会握住那只手,他的手掌大而粗糙,茧子厚得像一层铠甲,但他握她的力度会轻得像在握一只蝴蝶,生怕一用力就会捏碎她的翅膀。他不会松开。他会握着那只手,握着,握着,握到金宝仪开始觉得奇怪,开始往回抽,他才意识到自己握了太久。他会松开,退后一步,说“对不起”。金宝仪会笑着说“没关系”,然后她会问他“你是做什么的”,他会说“当兵的”,她会说“哇,好酷”。她的眼睛会亮起来,那种亮不是刻意的讨好,是真正的、发自内心的、对这个世界保持着新鲜感和好奇心的、十八岁的亮。

袁朗从口袋里摸出那包烟,烟盒已经空了。他把空烟盒捏扁了,捏成一个很小的、很硬的、像石头一样的东西,攥在手心里。手心里的空烟盒硌着他的掌纹,留下一个方方正正的、红色的印子。他没有松开,就那样攥着,好像这个空烟盒是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丢了就再也找不到了。

他想,如果金宝仪和金少华不是兄妹,他们会在那个街角聊很久。金宝仪会问他部队的事,问他枪的事,问他有没有打过仗,问他一堆乱七八糟的、天马行空的、让他不知道怎么回答的问题。他不会回答,但他会听。他会站在那里,听她说她在哪个学校上学,学什么专业,喜欢吃什么,讨厌吃什么,最近在看什么书,最近在追什么剧。她会说她喜欢桂花糕和桃花酥,说她的梦想是开一家甜品店,说她要做出这个城市最好吃的桂花糕。她会说她怕黑,怕打雷,怕一个人走夜路。她会说她虽然怕黑,但她晚上还是会一个人出来散步,因为晚上的风很舒服,星星很好看。她会在说到星星的时候抬起头,指着天上最亮的那颗星说“你看,那颗星星好亮”。他会抬起头,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但他看的不是星星,是她的侧脸。月光落在她的脸上,把她的轮廓照得柔和而清晰,像一幅工笔画,每一笔都恰到好处,每一笔都美得让人想哭。

袁朗靠在树干上,树皮的纹路硌着他的后背,他不在乎。夜风吹过来,带着青草和泥土的味道,还有远处庄稼地里传来的、若有若无的、甜甜的玉米叶子的气息。他闭上眼睛,在黑暗中继续描摹那个不可能的、永远不会发生的、只存在于他想象中的画面。

金少华和金宝仪会在那个街角告别。金少华会说“我送你回去”,金宝仪会说“不用了,我认识路”,但金少华不会听她的。他会跟在她身后,隔着三步远的距离,不近不远,刚好够他看到她的背影,刚好够他在她摔倒的时候冲过去扶住她。金宝仪会走在那条月光铺成的小路上,银白色的光洒在她的头发上,把她的黑发染成了浅浅的银灰色,像一匹会发光的绸缎。她走着走着会忽然停下来,转过身,看着他,说“你为什么跟着我”。他不会回答。他会看着她的眼睛,那双杏眼在月光下亮得像两颗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黑珍珠,里面倒映着他的脸,也倒映着天上的月牙和星星。他会想,如果时间停在这里就好了。不需要明天,不需要未来,不需要任何承诺。就现在,就在这里,在这条月光铺成的小路上,在这个十八岁的女孩子看着他的这一刻。

金宝仪会等不到他的回答,然后笑一下,转过身,继续走。她会走到一栋楼前,推开门,走进去,在门快要关上的时候,她会从门缝里探出头,对他挥挥手,说“再见”。他会站在那里,看着门关上,看着门缝里的光一点一点地变窄,直到完全消失。他会站在那里很久,久到月亮从这头移到了那头,久到他的腿站麻了,久到他终于说服自己——她不会再出来了。他会转身,走回他来的那个方向,走回那个没有她的、灰蒙蒙的、像一张褪了色的老照片一样的世界里。

袁朗睁开眼睛。月牙还在天上,瘦瘦的,薄薄的,像一片快要融化的冰。它没有融化,还在那里,发着冷白色的、淡淡的光,像一个永远不会离开的、沉默的朋友。袁朗看着那片月牙,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他是一个特种部队的中校队长,四十三岁了,经历过战争、生死、背叛、失去,见过这个世界上最黑暗的东西,也见过这个世界上最光明的东西。他以为自己已经不会被任何事打动了,以为自己已经像一块被河水磨了千万年的石头,所有的棱角都在水面以下,所有的情绪都被压在了最深处,再也浮不上来了。

但今晚,在这棵老槐树下,听到金宝仪对着月亮说“我喜欢他”的时候,他的胸口有一个地方忽然疼了一下。不是那种剧烈的、尖锐的疼,是那种钝钝的、闷闷的、像被人用拳头不轻不重地捶了一下的疼。那一下捶在了他最柔软的地方,捶得他措手不及,捶得他发现自己原来还会疼,原来还没有麻木,原来还会为一个十八岁的、喜欢上了自己哥哥的、觉得自己是变态的小姑娘心疼。

他心疼金宝仪,也心疼金少华。他心疼他们两个人,隔着一层薄薄的、透明的、谁都捅不破的纸,各自在纸的一边,藏着同一个秘密,承受着同一种痛苦。那种痛苦不是外人能理解的,不是“时间会治愈一切”能解决的,不是“你们可以在一起”能化解的。他们的痛苦在于,他们永远都无法在一起,不是因为不够爱,是因为太爱了。爱到不敢说,爱到不能说,爱到要把这份感情带进坟墓里,和骨头一起化成灰。

袁朗站起来。他的腿蹲麻了,膝盖在抗议,腰也在抗议。他用手撑着树干,慢慢地直起身,活动了一下发麻的腿,然后站在那棵老槐树下面,仰头看着那弯瘦月亮,站了很久。他在想一件事——如果他们是兄妹这件事,是老天爷给他们开的一个玩笑。一个残忍的、不公平的、让人想骂人的玩笑。老天爷把他们造得那么像,给了他们一样的眼睛、一样的鼻子、一样的嘴唇、一样的下巴,给了他们一样的聪明、一样的手巧、一样的倔强、一样的温柔。老天爷让他们在同一个屋檐下长大,让他们朝夕相处了十八年,让他们成为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然后在他们十八岁和二十四岁的某一天,把“喜欢”这颗炸弹,同时丢进了他们的心里。

炸弹爆炸了。他们的胸腔被炸得血肉模糊,但他们不能喊疼,不能让人看到伤口,不能告诉任何人“我被炸了”。他们要用微笑、用平静、用“哥”和“宝仪”这两个看似普通的称呼,把那些炸碎了的、血淋淋的、还在跳动的东西,一点一点地捡起来,塞回去,缝上。自己缝。没有麻药,没有帮手,没有人在旁边握着他们的手说“忍一下,很快就好了”。他们只能自己咬着一块木头,一针一针地缝,每一针都扎在自己最软的地方,每一针都疼得想喊,但喊不出来,因为嘴里咬着木头,因为不能让别人听到。

袁朗把那个被捏扁了的空烟盒从手心里拿出来,看了看。烟盒已经被他捏得面目全非了,红色的纸壳皱成一团,上面的字也看不清了。他把烟盒放在树干的一个树洞里,塞好,拍了拍,好像在为它找一个家,好像这棵老槐树是他可以托付心事的朋友。

他转身,朝着办公楼的方向走去。走了几步,他停下来,没有回头,对着那棵老槐树说了一句话。声音很小,小到像是在跟自己说,又像是在跟月亮说,又像是在跟那个已经不在了的、不知道还会不会回来的金宝仪和金少华说:“如果他们不是兄妹,那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夜风把他这句话吹散了,吹成了碎片,吹到了他不知道的地方。老槐树的叶子在风中沙沙作响,像是听到了,又像是没听到。月牙还在天上,瘦瘦的,薄薄的,像一片快要融化的冰。它没有融化,还在那里,发着冷白色的、淡淡的光,像一个不会说话的、什么都知道的、永远不会泄密的朋友。

袁朗走了。他的步子很大,很稳,军靴踩在草地上发出沙沙的声响,那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轻,最后完全消失了。草地上留下他的脚印,深深的,一个一个的,像一串孤独的、通向远方的省略号。夜风吹过来,把那些脚印边缘的草吹得歪了,好像想把它们填平,好像想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没有人来过这里,没有人靠着这棵树抽过烟,没有人把空烟盒塞进树洞里,没有人对着月亮说过“如果他们不是兄妹”。

但一切都已经发生了。金宝仪喜欢金少华,不是妹妹喜欢哥哥的那种喜欢。金少华喜欢金宝仪,不是哥哥喜欢妹妹的那种喜欢。他们是一对兄妹,有同一个爸妈,有同一种长相,有同一份被血缘困住的、无法挣脱的、致死都不会说出口的爱。而袁朗,一个旁观者,一个无关的人,一个不该被牵扯进这个故事里的中校队长,在这棵老槐树下,在这个月光很好的夜晚,想了一个他不会告诉任何人的问题——如果他们是兄妹这件事,是老天爷给他们的惩罚,那老天爷真的太狠了。狠到让他们在最靠近彼此的地方,永远不能靠近。

袁朗走回办公楼,上了二楼,推开了办公室的门。门没有锁,吱呀一声开了,月光从窗户照进来,在地上画了一个方方正正的、银白色的光斑。他没有开灯,走到办公桌前,坐下,把脚搁在桌上,后脑勺靠在椅背上,看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道从窗户透进来的、月光投射的银白色的光斑,在天花板上慢慢移动,像一只缓慢的、不发光的蜗牛。他在黑暗中睁着眼睛,看着那道银白色的光斑从这头移到那头,从那头移到这头,直到它移到了他再也看不到的地方。

他想起了金宝仪说的一句话——“月亮,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我喜欢上我自己的哥哥了。我是不是这个世界上最有病的人。”他当时站在树后面,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的手在口袋里攥紧了那包烟,攥得烟盒都变了形。他想走出去,想告诉她“你不是有病,你是太正常了,正常到会喜欢上一个对你最好的人,这不是你的错”。但他没有走出去,因为他知道,他说的这些话,金宝仪都对自己说过。她不是不知道这些道理,她只是做不到。道理是道理,感情是感情。感情从来不听道理的。

袁朗在黑暗中笑了一下。那个笑容不是开心的笑,是一种无奈的、苦涩的、带着一点点自嘲的笑。他笑自己四十三岁了,还在为一个十八岁小姑娘的感情问题失眠。他笑自己经历过那么多事情,以为自己已经刀枪不入了,结果被一个小姑娘的几句话击中了心脏最软的地方。他笑自己刚才坐在树下想了那么多“如果”,想了那么多不可能发生的事,想了那么多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的东西。

他是谁?他是袁朗。他是老A的中校队长。他的任务是带好这支队伍,保卫这个国家,而不是坐在这里为一个不存在的假设而感伤。但那个假设太美了,美到他不舍得放下,美到他想在黑暗中多留它一会儿,哪怕多留一秒,也是好的。

袁朗从抽屉里摸出一包新的烟,拆开,抽出一根,叼在嘴里,点着了。火光在他指间亮了一下,又暗了,烟雾从他的唇间溢出来,在黑暗中慢慢上升,像一条银灰色的、会呼吸的河。他深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地、一点一点地吐出来,好像想把胸腔里的那些不该有的情绪,都随着这口烟吐出去。他知道吐不出去的。有些东西一旦进了你的心里,就再也出不去了,就像金宝仪的那些话,像金少华的那些话,像那个“如果他们不是兄妹”的假设——它们会住在你的心里,在你的血液里流淌,在你的每一次呼吸里进进出出,直到你死的那一天。

袁朗把烟灭了,在烟灰缸里摁灭了,火芯在烟灰缸里亮了一下,然后彻底暗了。他站起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夜风吹进来,带着六月的闷热和远处庄稼地的气息。他看着窗外那棵老槐树的方向,从这里看不到那棵树,但他知道它在那里。他知道那棵树下面有金宝仪的眼泪,有金少华的秘密,有他袁朗留下的一个被捏扁了的空烟盒和一个永远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假设。

月光照在他脸上,把他脸上的皱纹照得清晰可见。那些皱纹不是岁月的痕迹,是老A的痕迹,是无数个不眠之夜和无数次生死抉择留下的印记。他的表情在那银白色的月光下显得格外平静,像一潭死水,像一面古井,像一块被河水磨了千万年的石头。

但他的眼睛不平静。那双眼睛里有光——不是月光,不是灯光,是一种他很久很久没有见过的、温柔的、潮湿的、像春天第一场雨一样的光。那种光在他的瞳孔里慢慢地、无声地流淌着,像一条看不见的、不会干涸的河。

袁朗站在窗前,看着窗外那弯瘦月牙,在心底最深处,那个他以为已经死了很久的、不会为任何事情而悸动的角落里,轻轻地、小心翼翼地、像做贼一样地想了一句话——

如果他们不是兄妹,那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这句话他永远不会说出口。不会对金宝仪说,不会对金少华说,不会对任何人说。它会被他埋在心底最深处,和那些他在战场上失去的战友、那些他来不及告别的朋友、那些他这辈子都无法弥补的遗憾埋在一起。它会和那些东西一起,慢慢地、一点一点地腐烂,变成他骨头里的一部分,变成他血液里的一部分,变成他生命里一个永远不会被提及的、永远不会被遗忘的、沉默的秘密。

袁朗关上了窗户。窗帘被风吹得鼓起来,又落下去,像一个在夜色中无声地呼吸着的、巨大的、白色的肺。他拉上了窗帘,月光被挡在了外面,办公室重新陷入了黑暗。他在黑暗中走到办公桌前,坐下,拿起桌上的文件夹,翻开,开始看明天的训练计划。他的表情专注而认真,和每一个普通的、加班的夜晚没有任何区别。

但他的手在微微发抖。不是因为害怕,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他的心脏还在为那个不可能的假设而跳动着,一下,两下,三下,每一下都在说同一句话——如果他们不是兄妹。

袁朗把文件夹合上,放在桌角,关了台灯。他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他的呼吸渐渐平缓下来,心跳也渐渐慢了下来,像一台机器在慢慢冷却,慢慢停止运转。但他的脑子里还有一个画面挥之不去——金宝仪和金少华站在一条月光铺成的小路上,两个人面对面站着,月光落在他们的头发上、脸上、肩膀上,把他们整个人都镀上了一层银白色的、温暖的光。金宝仪在笑,金少华没有笑,但他的手握着金宝仪的手,握得很紧,像是永远都不会松开。

袁朗在心里对那个画面说了一声“晚安”,然后翻了个身,把脸埋进臂弯里,像一个把自己藏起来的、不想被任何人找到的、孤独的孩子。窗外,月亮慢慢移到了天的另一边,月光从这扇窗户移到了另一扇窗户,像是一个温柔的、不打扰任何人的守护者,在夜色中无声地巡逻。它看到了一切,听到了所有,但它什么都不会说。它只是安静地挂在天上,发着冷白色的、淡淡的光,像一个沉默的、什么都知道的、永远不会泄密的朋友。

老槐树的树洞里,那个被捏扁了的空烟盒,安静地躺在那里。月光从树洞的入口照进来,落在那个皱巴巴的红色纸壳上,像一个微型的、被遗忘了的、没有观众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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