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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狼族弃女和她的吸血鬼工具人

月下血契 · 番外集

番外一 · 初拥那天(塞巴斯蒂安视角)

三百年前,伦敦。

雨下得像天漏了一样。

我叫塞巴斯蒂安·卡米拉,二十三岁,圣杰姆斯学院的学生。我不记得自己还有什么亲人,也许是有的,但在我能够记事之前,他们就离开了。我是在教会的孤儿院长大的,靠着一点小聪明和大量的运气,考进了这所贵族云集的学院。同学们叫我“那个来自贫民区的书呆子”,语气里没有恶意——只是纯粹的、不加掩饰的轻蔑。

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书。所有的书。诗歌、历史、哲学、自然——只要印在纸上的东西,我都想读。读书让我忘记了自己穿着打了补丁的衬衫,忘记了宿舍里其他人故意把臭袜子塞在我的枕头底下,忘记了这个世界从一开始就没有为我留出位置。

那个雨夜,我正从图书馆走回宿舍。怀里抱着三本书——奥维德的《变形记》、普林尼的《自然史》、还有一本从旧书店淘来的、关于东欧民间传说的破旧小册子。雨太大了,大到油纸伞撑不住,大到我的眼镜被雨水糊成一片模糊的玻璃。

我在巷子里迷了路。

伦敦的巷子是这座城市的毛细血管,密密麻麻,纵横交错。白天你觉得自己认识每一条路,到了夜晚——尤其是一个下着暴雨的夜晚——它们就会变成一座迷宫,把你吞进去,不给你吐出来的机会。

我看见巷子深处有一个人影。

起初我以为那也是个避雨的人。我走过去,想问问路。走近了才发现,那个人没有伞,没有雨衣,他就那样站在暴雨中,浑身湿透,一动不动,像一个被遗忘在雨里的雕像。

我停下脚步。

一种说不清的感觉爬上了我的脊背。不是恐惧——我从小就不太会恐惧,也许是在孤儿院里被大孩子打多了,恐惧的神经被打断了。而是一种更深层的、更古老的警觉,像是我身体里的某个部分在对我喊:不要靠近,转身,跑。

但我没有跑。我站在那里,看着那个人慢慢转过身来。

月光从云层的缝隙中漏出一线,落在那个人脸上。那是一张老人的脸,皱纹像干裂的河床,皮肤苍白得像在墨水里泡过。他的眼睛是红色的——不是发炎的那种红,而是像两颗烧红的炭,在黑暗中发出暗沉的光。

他看着我。我看着他。

雨在我们之间下落。

“年轻人,”老人说,声音像砂纸在木头上摩擦,“你身上有书卷的气味。”

“……您闻得到?”

“我闻得到很多东西。恐惧的气味,贪婪的气味,孤独的气味。你的身上没有恐惧,没有贪婪。只有孤独。”老人歪了歪头,红瞳中闪过一丝近乎好奇的光,“很多很多的孤独。”

我没有否认。

“你叫什么名字?”

“塞巴斯蒂安·卡米拉。”

“卡米拉……”老人重复了这个姓氏,像是在品味一款陈年的红酒,“你知道这个姓氏的含义吗?”

“不知道。我是个孤儿。”

“卡米拉,”老人说,一步一步向我走来,雨水在他身后形成了某种不自然的、近乎雕刻的纹路,“是血族最古老的姓氏之一。它的意思是‘生于黑夜’。”

他停在我面前,距离近得不正常。近到我能看见他嘴唇下面那两枚尖锐的獠牙,近到我能感觉到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不是体温而是某种更冷的东西——一种让我皮肤起鸡皮疙瘩的、无形的压迫感。

“年轻人,”他说,“你愿意成为我的后裔吗?”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答的。也许我点了头,也许我没有。但我记得后来的事情——

疼痛。不是被针扎的那种刺痛,而是整个身体被掏空的、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剧痛。他的獠牙刺入了我的颈侧,我感觉自己的血液像决堤的河水一样涌出身体,涌进他的嘴里。我想尖叫,但嗓子发不出任何声音。我想推开他,但手臂软得像两条湿透的布条。

我以为我要死了。

然后他松开了我。我已经站不住了,瘫倒在雨水横流的地面上,意识模糊,视野发黑。我听见他在说话,但他的声音像隔着一层厚厚的水。

“……活下去的方法只有一个……”

他把手腕凑到我嘴边,用獠牙划开了一道口子。暗红色的血液从伤口中涌出,滴在我的嘴唇上。那血液的气味很奇怪——不是铁锈味,而是一种更浓烈的、近乎甜腻的香气,像熟透了的浆果,像深秋的最后一场霜。

我喝了。

不是因为我决定要喝,而是因为我的身体替我做了决定。我的嘴巴自动张开,我的舌头自动舔舐着那些滴落的血液,我的喉咙自动吞咽。那血液流进我的食道,流进我的胃,然后像一盆炭火被倒进了我的血管——灼热,狂暴,不可阻挡。

我的意识在那一刻彻底碎裂了。

等我再次睁开眼睛,雨已经停了。老人站在巷口,背对着我,月光在他的肩头镀了一层银白色的边。

“从今天起,你不再是人类,”老人说,“你是不死者,是夜之子,是卡米拉姓氏的继承者。”

“我……”

“你有很多问题。你会有几百年的时间来寻找答案。”

他走进月光里,消失了。

我挣扎着站起来。雨水从我的头发上滴落,但我感觉不到冷了。我的身体是凉的——不是那种被雨淋湿后的冰凉,而是一种从内到外的、像死去了很久的、没有任何体温的凉。

我低头看向地面上的积水。

积水倒映着月亮。

没有我的脸。

我站在月光下,却没有任何倒影。

那天晚上,我蹲在伦敦的陋巷里,哭了很久。不是因为悲伤——我已经很久不知道什么是悲伤了。而是因为一种说不清的、像被人从一具温暖的躯壳里硬生生拽出来的、彻底的茫然。

我是一个吸血鬼了。

一个不需要呼吸、不需要心跳、不需要任何人类温度的东西。

我擦干眼泪,站起来,捡起掉在雨地里的三本书。书页被雨水泡得皱巴巴的,墨水洇成了一片模糊的蓝色。

我翻开那本关于东欧民间传说的破旧小册子。

被泡烂的那一页,只剩下几个字还能辨认:

“……狼……弃女……月下……”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但三百年后,我会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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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 · 第一次争吵

血契缔结后的第三十七天。

艾莉丝和塞巴斯蒂安在边界附近的一个山洞里驻扎。任务进展得不算顺利——南方狼族的探子比预想中更狡猾,他们追了三次,扑空了两次,第三次只抓到了一条断尾。艾莉丝的耐心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耗。

但今天的问题不是任务。

今天的问题是:塞巴斯蒂安在三天前的一次小规模冲突中受了伤。一个南方狼族的狼人用银制匕首划破了他的手臂。伤口不深,但银对血族来说是剧毒,伤口周围的皮肤一直在溃烂,无法愈合。

他什么都没说。

艾莉丝发现了,是因为她在他换衣服的时候看见了他手臂上缠着的绷带。绷带已经被血和脓液浸透了,散发着腐臭的气味。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三天前。”

“三天前?!你三天前受伤了,然后一直瞒着我?”

“没有瞒着你,只是没有特意告诉你。”

艾莉丝觉得自己的血液在沸腾。体内那头原初之狼也在低吼,她能感觉到那种暴躁的、想要撕碎什么东西的冲动在她的血管里乱窜。

“塞巴斯蒂安·卡米拉。”

“你叫我全名的时候,说明你真的很生气。”

“我当然生气!”她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把绷带扯开。伤口比她想象的更严重——一道三寸长的裂口,边缘发黑,泛着银色的诡异光泽,周围的皮肤已经坏死了,露出了下面暗红色的肌肉组织。

“你需要治疗,”她说,声音不自觉地发抖,“银毒会扩散的。你可能会失去这条手臂,甚至更糟。”

“我知道。”

“你知道?!你知道还不告诉我?”

“因为告诉你也没用,”塞巴斯蒂安的声音平静得近乎残忍,“这里是边界,离最近的狼族医者有三天的路程,离血族宗土更远。你能做什么?看着我疼?还是用你的原初之狼的力量给我吹一口仙气?”

艾莉丝僵住了。

不是因为他的话刺伤了她,而是因为他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红瞳中有一丝她从未见过的、近乎自毁的东西。

“你觉得自己不值得被担心。”她说。

“……”

“你觉得自己活了三百多年,受了无数次伤,多这一次少这一次都无所谓。”

“艾莉丝——”

“你觉得自己是吸血鬼,不会死,所以不需要告诉任何人你疼。因为告诉别人你疼,是一种软弱。”

塞巴斯蒂安沉默了。

山洞外面,风在呼啸。洞口堆着他们用来挡风的石头,石头的缝隙中漏进来的风吹灭了油灯,只剩下月光从洞口斜斜地照进来,落在两个人之间。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不配被爱?”艾莉丝问。

这句话像一把刀,精准地捅进了某个塞巴斯蒂安自己都不知道存在的伤口。

他的红瞳震颤了一下。

“我不是——”

“你是。你就是。”艾莉丝蹲下来,和他平视,“初拥那天,你蹲在伦敦的巷子里哭了很久。不是因为变成了怪物,而是因为你觉得自己从此以后不配再被任何人关心。”

“你怎么知道这些?”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血契。你忘了?你的意识和我的意识是连着的。你不跟我说的事,你的潜意识会跟我说。”艾莉丝伸出手,轻轻握住他没有受伤的那只手,“塞巴斯蒂安,你等了三百年的那个人,是我。我就在这里。你可以告诉我你疼。你可以告诉我你害怕。你可以告诉我你想要什么、缺什么、需要我做什么。”

“我不会笑话你。我不会离开你。”

“这是血契的约定,也是我给你的承诺。”

塞巴斯蒂安看着她。

月光落在她的脸上,银白色的光点在灰色的瞳孔中缓缓流动。她比他矮一个头,蹲下来的时候,下巴刚好到他胸口的高度。她的手指很凉——狼人的体温本来就比人类低,血契之后又更凉了一些——但那种凉意对他来说是温暖的,因为他自己的体温更凉。

“疼。”他说。

声音很小,像一个在做错事后终于鼓起勇气承认的孩子。

“哪里疼?”

“手臂。还有……胸口。”

“胸口为什么疼?”

“因为活了三百多年,”他说,声音越来越轻,“从来没有一个人像你这样看我。像看一个值得被照顾的人。”

艾莉丝的眼眶红了。

她没有再说话。她低下头,把嘴唇贴在他手臂的伤口上。原初之狼的力量从她的唇间涌出,银白色的光芒渗入溃烂的伤口,像春天的雨水渗入干裂的土地。

银毒在银白色光芒的冲刷下一点一点地被逼出伤口。黑色的脓血从伤口中流出,气味刺鼻,但艾莉丝没有松开嘴唇。

塞巴斯蒂安看着她。

他想说点什么。想告诉她,银毒不是那么容易清除的,想告诉她,这样可能会消耗她太多的力量,想告诉她,她不需要为他做到这个地步。

但他没有说。

因为他忽然意识到,他想说的所有这些“不需要”,本质上是同一句话——“我不值得你这样做。”

而她刚才已经回答过这句话了。

他闭上嘴,闭上眼,感受着从手臂上传来的、三百年来从未感受过的温暖。

不是体温意义上的温暖。

是另一种。

很久以后,当有人问起他们的第一次争吵,艾莉丝会说:“他瞒着我受伤了,我骂了他一顿,然后治好了他。”

塞巴斯蒂安会说:“她教会了我一件事——活着不需要理由,被爱不需要资格。”

两个版本都正确。

但都不完整。

完整的版本是:那天晚上,在边界附近一个没有名字的山洞里,一个三百二十三岁的吸血鬼,学会了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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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三 · 布莱恩的独白

我叫布莱恩·灰尾。

二十一岁,狼辅之子,狼王养子,北方狼族年轻一代最强者。

这些都是别人给我的标签。不是我选的。

我父亲布兰·铁牙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他很少说话,很少笑,很少表现出任何情感。他教我战斗,教我忠诚,教我在狼王面前低头、在敌人面前亮出獠牙。但他从来没有教过我——怎么分辨“愤怒”和“嫉妒”,怎么区分“不服气”和“不甘心”。

所以当我的内在狼在三年前第一次看见艾莉丝·格雷的时候,我以为那种强烈的、让人窒息的冲动,是愤怒。

她那么瘦。那么苍白。低着头从人群中穿过,像一条被踢过太多次的狗,已经学会了夹着尾巴走路。

我看着她的背影,内在狼在我体内撕扯,咆哮,几乎要把我的理智撕碎。我以为那是内在狼在说:这个人是弱者,去攻击她,去证明你的强大。

所以我推了她。

她从台阶上滚下去,脚踝磕在石阶的棱角上,血流如注。她趴在地上,没有哭,没有尖叫,没有向任何人求助。她只是慢慢爬起来,用袖子擦了擦腿上的血,然后一瘸一拐地走开了。

我站在原地,内在狼忽然安静了。

安静得像死了一样。

我那时候不懂。我以为内在狼安静了,是因为它满足了,因为它完成了“攻击弱者”的本能。

后来我才知道——它不是安静了。它是难过了。

它在对我说:你这个蠢货。那不是敌人。那是你的命运伴侣。你刚刚亲手推开了你此生唯一的机会。

我花了三年时间才明白这件事。

三年里,我看着她在狼群的边缘苟延残喘。看着她的父母先后死去,看着她被赶到那间破木屋里,看着她的体重一天天下降,看着她眼睛里的光一点一点熄灭。我想走过去,想说点什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我当时太蠢了。

但我没有。

因为每次我想迈出那一步,我都会想起父亲的话。他说:“强者不需要道歉。道歉是弱者的专利。”

我信了。因为我父亲从不说错话——至少在遇见艾莉丝·格雷之前,从不说错。

然后那个吸血鬼出现了。

塞巴斯蒂安·卡米拉。三百二十三岁,血族卡米拉家族的嫡系血脉,红瞳,黑发,没有影子。他在月圆之夜走进伴侣舞会,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艾莉丝是他的命运伴侣。

我想杀了他。

不是因为我恨吸血鬼——虽然我也恨——而是因为他在用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眼神看着艾莉丝。那种眼神里没有怜悯,没有居高临下的“我来拯救你”,没有任何“我比你强所以你应该感激我”的傲慢。

他看她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等了三百年的答案。

月光礼赞同降下了。

银白色的光芒笼罩着他们两个人,我在人群里站着,内在狼在我的胸腔里发出一声低沉的、痛苦的呜咽。

它说:你输了。

不是输给了那个吸血鬼。是输给了你自己。

三年前你本可以走向她。你本可以伸出手说“你好,我是布莱恩”。你本可以在她父母葬礼上站在她身边,哪怕一句话都不说。你本可以做那三千件正确的小事,而不是做那一件错到无法挽回的蠢事。

但你什么都没做。

你站在台阶上,推了她一把。

然后你花了三年时间,站在远处,什么都没做。

舞会后第三天,我去找了她。

不是因为她会原谅我。我知道她不会。她说了——有些道歉是有保质期的,我的已经过期了。

我去找她,是因为我想让她知道一件事:她从来就不是废物。不是无狼者。不是庶裔。不是可以被随意推搡的、没有重量的空气。

她是月亮女神选中的人。是原初之狼的容器。是一个吸血鬼等了三百年的命运伴侣。

是我想了三年的、不敢承认的、亲手推开的、此生唯一的遗憾。

那天晚上,我站在她的木屋外面,站了一整夜。

月光很亮。

她没有开灯。我知道她醒着。我知道她听得见我的脚步声,听得见我的呼吸声,听得见我的内在狼在她窗外发出的、低沉的、像哭泣一样的呜咽。

她没有开窗。

我没有敲门。

我们之间隔着三步的距离和一扇木门。但我感觉,我走了三年都没有走完。

黎明前,我走了。

走之前,我把一个装着肉干的小皮袋放在她的窗台上。不是礼物,不是道歉,不是某种迂回的表白。

只是肉干。

因为边界那边猎物少,她可能会饿。

这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事了。

她出发去边界的那天,我远远地看着她。她穿着那件银灰色轻甲——是我让军需处的老熟人按照她的尺寸偷偷做的。她没有问是谁做的。也许她知道,也许她不知道。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穿着那件轻甲,骑在那匹矮脚马上,阳光落在她银白色的发丝上,她的眼睛里有光。

那种光,三年前是没有的。

是那个吸血鬼给她的。

不——不是给的。是唤醒的。那光本来就在她体内,只是需要一个合适的人、一个合适的时机、一句合适的话来唤醒。

那个人不是我。

那个时机不是我给的。

那句话不是我说的。

我给她的,只有一件轻甲,一袋肉干,以及一个迟到了三年的、不会被接受的道歉。

这就是我的故事。

不是主角的故事,不是反派的故事,甚至不是配角的故事。只是一个在错误的时间、用错误的方式、面对正确的人,然后做了错误选择的蠢货的故事。

如果还有来生——

算了。

没有来生。

只有现在。

而现在,她和他已经在边界那边了。两个人,两匹马,一个血契,一个未来。

而我站在北方密林的山巅上,看着东方的天空,月亮刚落下去,太阳还没升起来。

天就要亮了。

我得走了。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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