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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猎人与猎物

all金:专属路人

K城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人类和吸血鬼共存,但互不干涉。这条规矩在K城大学城附近执行得尤其彻底。吸血鬼不会在便利店买关东煮,人类不会在深夜的巷子里逗留。双方保持着一种心照不宣的距离,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不相交。但平行线也有例外。例外通常发生在旧书店。

金是大学城附近一家旧书店的老板。书店没有名字,门口只挂了一块木头招牌,上面用粉笔写了“卖旧书,收旧书,不卖咖啡”。最后那条是他开店第三年加上去的,因为总有学生推门进来问有没有拿铁。书店不大,书架从地板顶到天花板,过道窄得只能容一个人侧身通过。窗户永远只开半扇,窗帘是洗得发白的米色亚麻布,午后的阳光透过来会变成一种很老的暖黄色。店里永远有股旧书页和木头书架混在一起的味道,金管这叫“时间的灰尘味”。

他一个人看店,一个人搬书,一个人坐在柜台后面吃盒饭。生活简单到他的邻居兼好友秋每周都会打电话来确认他是否还活着。今天秋在电话里说你店里的灯管该换了,一闪一闪的像恐怖片。金把手机夹在肩膀和耳朵之间,一边拆新收来的旧书包裹一边说这叫氛围。秋说这叫省电费。他刚想反驳,门口的风铃响了。

有人推门进来。不是学生。学生推门的时候铃声响得又急又脆,像一串被惊吓的麻雀。这个人的铃声很轻,轻到金差点以为是风。他把手里的旧书放下,抬头看了一眼。一个黑发男人站在门口,逆着午后的阳光,看不清脸,但能看见他的站姿——很正,很稳,不像来逛书店,像来参加一场必须准时出席的会议。他穿了一件深灰色的长风衣,领口扣到最上面一颗,手里没拿任何东西。金注意到他的手很白,白到在昏暗的书店里几乎在发光。

“欢迎光临。找什么书自己翻,找不到叫我。”金说完继续低头拆包裹。

那个人没有说话。他的脚步很轻,皮鞋踩在老旧的木地板上几乎没有声响。金拆完第三个包裹的时候抬起头,发现他站在最后一排书架前面,手里拿着一本旧书。那排书架放的是金从各种倒闭的图书馆里收来的古籍,大部分连他自己都没翻过。但那个人翻得很认真,修长的手指极轻地划过书脊,像是怕把上面的灰尘擦掉。

“这本多少钱。”他把书举起来。封面是深棕色的皮革,烫金字体已经磨得只剩隐约的痕迹。

金眯着眼睛看了一眼。那是一本关于K城古老世家的地方志,他在三年前从一个破产拍卖会上花五十块钱收来的,放在那排书架上从来没被人碰过。“二十块。那本放了很久没人问,你怎么找到的。”

那个人把书放在柜台上,从风衣内侧口袋掏出一张二十元的纸币,放在书旁边。动作很慢,很稳,像是每一帧都被精确地校准过。金接过纸币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他的手指。冷得像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金抬头看了他一眼,那个人也正在看他。眼镜片后面的眼睛是很深的蓝色,在昏暗的灯光下几乎看不出颜色。但他看金的眼神不是陌生人的打量,是确认——像是等了很多年,终于在一堆旧书里翻到了他要找的那一页。

“你这家店开了多久。”

“五年。怎么,你以前来过?”

“没有。”他把书拿起来,走到门口时停了一下,没有回头,“我找了你很久。不是找这家店——是找你。我叫King。”

风铃又响了。门在他身后轻轻合上。金站在柜台后面,手里还攥着那张二十块的纸币。纸币很凉,和他的手指一样凉。他低头看了一眼那张纸币,发现上面印着的年份是他出生的年份。不是巧合,那个人给的是一张被他体温浸透的旧钞。金的直觉告诉他这个人不太对劲。金后来的直觉告诉他,他应该早点把那二十块钱花掉的。

三天后,King又来了。这次他没穿风衣,换了一件深蓝色的衬衫,袖口挽到手肘。他看起来比上次更“日常”了一些,但那种过于精确的气场还是没变。他在窗边坐了一个下午,看完了那本二十块钱的地方志,然后站起来走到柜台前,问金有没有关于辰星家的书。金说辰星家是什么——开超市的?King的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僵硬,然后他笑了。不是被逗笑,是被某种始料未及的天真击中之后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叹气的表情。

“辰星家是K城最古老的世家之一。和雷王星、圣空星并列。你书店里有关于这三个家族的任何资料吗。”

“我这店里最老的世家是隔壁五金店老板。他家三代都卖螺丝钉,算不算?”

King沉默了片刻。然后他把那本地方志放在柜台上,翻到其中一页,指着上面一行字给金看。那行字写的是“辰星家,K城建城之初即存,世代守书,不与外族通婚”。金低头看了片刻,抬头看着King,问他这句话是不是写在族谱第一页那种东西。King说差不多,曾祖父写的。金说难怪字这么老。King又沉默了片刻,然后说了一句话让金差点把柜台上的茶杯打翻。

“我不是来找书的。我是来找你的。辰星家有一个预言,说这一代的守书人会遇到一个不属于任何世家、但能改变所有世家命运的人。那个人开了一家旧书店,店里的窗帘是米色的。我找遍了整个K城,最后在大学城一条没有路灯的巷子里找到了这家书店。你窗帘的颜色,和我曾祖父日记里写的一模一样。”

金手里的茶杯停在半空中。他看着King,King也看着他。午后的阳光从米色窗帘的缝隙里漏进来,落在两个人之间的柜台上。空气里有旧书页的味道、茶叶梗的涩味、和某种金说不清楚的东西——像是某个很久以前就注定的约定,终于在这一刻被翻开。他把茶杯放下,靠在椅背上,双腿交叠。然后他用一种和平时卖旧书给大学生时完全不同的语气说了一句:“King先生,你大概不知道。这家书店的窗帘——是我在二手市场花三十块钱买的。你曾祖父大概也没告诉你,米色窗帘在大学城平均每家都有一块。”

King的表情又出现了那种不知该笑还是该叹气的微动。他把书合上,放回柜台上。“也许。但他日记里还写了另一句——那个人会在我付书钱的时候给我一张年份是我出生年的旧钞。你上周找零给我的,是这张。”他从风衣内侧口袋掏出那张二十元纸币放在柜台上。金低头看着那张纸币,又抬头看着King,沉默了很长时间。

“那不是找零。你给了我二十块,那本书正好二十块。我没找你钱。”

“对。但你碰过这张纸币。你碰过之后,它就变成了一张有温度的纸。我活了很久,碰过很多人,没有人的温度能留在纸上。只有你的。”

金的手指停在柜台边缘。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这家书店开了五年,进门之后能让他记住的客人不超过五个。King是第六个。不是因为那张过于精确的站姿,不是因为他付了一张年份是他出生年的旧钞,不是因为他说辰星家的预言里有一块米色窗帘。是因为他的手指很冷,但他碰过的书页会留下温度。那天他拿了那本地方志之后,金在他翻过的那一页上摸到过一点残留的暖意。他当时以为是午后的阳光晒热了纸。现在他知道不是了。

“你是吸血鬼。”金说。

“是。”

“辰星家的守书人也是吸血鬼?”

“守书人是世代传承的。血脉里有书的印记。是不是吸血鬼——看你怎幺定义吸血鬼。”King把那张旧钞重新放回内侧口袋,动作和在书店里翻古籍时一样慢,但这一次他没有说再见。他只是看着金,“明天下午,如果你有空——我再来。”

金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叠放在膝盖上。他的表情很轻松,但眼睛里的光在米色窗帘的映衬下显得格外亮。“你不是说你是来找我的吗。那你明天下午来。后天下午也来。什幺时候不想找了就别来了。”

“那我会每天都来。”King说完,推开店门。风铃响了很轻的一声,像一片落在水面上的银杏叶。金忽然想起那本地方志第一页的第一句话。那句话他当时觉得太老了,太装腔作势。现在他想起来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辰星家,世代守书。书在人在。书若不在,人去寻。”寻了很多年,寻到一家旧书店,寻到一个米色窗帘,寻到一个用粉笔在门口写“不卖咖啡”的人类。这个人类在柜台后面吃盒饭,找零的时候手指带着温度。吸血鬼记住的不是窗帘,是温度。他不知道这个吸血鬼为什幺要找他,但他知道一件事——那个二十块的地方志,大概是他店里有史以来最值钱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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