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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吧(上)

朱苏:重生后我把白月光宠哭了

陆柏川来过之后,朱志鑫发现苏新皓有些细微的变化。说不上来是哪里变了,但就是不一样了。他会在朱志鑫做饭的时候从背后抱住他——虽然他根本不会做饭,抱着也是添乱,但苏新皓从来不嫌他添乱。他会在朱志鑫看书的时候靠在他肩膀上,手里拿着自己的书,两个人各看各的,但肩膀靠在一起,体温通过那层薄薄的衣料传递过去。他会在晚上睡觉前主动说“晚安”,不用朱志鑫发消息,不用朱志鑫提醒,就是自然地、顺口地、像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说出来。这些变化很小,小到不值一提,但朱志鑫知道它们意味着什么——苏新皓在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打开自己。不是“接受”朱志鑫,他早就接受了;不是“习惯”朱志鑫,他也早就习惯了。而是在“接受”和“习惯”之上,多了一层“主动”。会主动靠近、主动依赖、主动表达。那些他以前觉得不好意思做的事,现在做起来越来越自然了。不是因为脸皮变厚了,而是因为他确认了——无论他做什么,朱志鑫都不会笑话他,不会嫌弃他,不会离开他。这种确认给了他是安全感的土壤,他在上面可以自由地生长,长成任何他想成为的样子,不用担心被连根拔起。

朱志鑫觉得是时候了。不是时候做什么具体的事,而是时候做一个决定。这个决定在他心里盘桓了很久,从重生回来的第一天就开始盘桓了——他要和苏新皓结婚。不是“在一起”,不是“同居”,不是“男朋友”,而是“结婚”。法律意义上的、社会意义上的、所有人都承认的那种结婚。因为他要的不只是苏新皓在他身边,他要苏新皓成为他的家人。真正的、写在户口本上的、生老病死都绑在一起的那种家人。不是“男朋友”可以随时分手,不是“爱人”可以随时离开,而是“丈夫”——在法律的保护下、在社会的见证下、在所有人的祝福中,签下自己的名字,盖下红章,成为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个章盖下去就生效了,生效了就改不了了。不是不能改,是不想改。

朱志鑫开始偷偷策划求婚。他瞒着苏新皓,因为苏新皓太聪明了,稍微有一点蛛丝马迹就能猜到。他必须把每一步都设计得滴水不漏,像拆弹一样小心,每一次触碰都精准到克,每一次移动都轻到无声。他找了王哥帮忙,王哥听到“求婚”两个字的时候,在电话那头沉默了足足十几秒。

“你确定?”王哥问。

“确定。”

“你想好了?结婚不是谈恋爱,结了就不能随便分了。”

“我没想过分。”

王哥又沉默了,然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那口气里有“我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的无奈,也有“你终于要走到这一步了”的感慨。“行吧,我帮你。场地、戒指、花、音乐,你想要什么样的?”

朱志鑫想了想。“苏新皓喜欢的样子。不是我喜欢的样子。”

王哥在电话那头笑了。“你这个人,什么时候能把自己放在第一位?”

“从他成为我的第一位开始。”

挂了电话之后朱志鑫坐在沙发上发了很久的呆。苏新皓在书房里写歌,不知道他在外面密谋什么。求婚这件事他想了很多版本——隆重盛大的、简单温馨的、浪漫至极的、朴实无华的,每一个版本都是“苏新皓可能会喜欢”。但他不知道苏新皓真正喜欢的是哪一种,因为苏新皓从来没说过。他问什么都不说,不是不想说,是没想过。他没想过自己的婚礼应该是什么样子,因为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结婚。在遇到朱志鑫之前,他的人生计划里没有“结婚”这一项。一个人过也挺好,写写歌,种种花,偶尔和朋友聚聚,不需要另一个人来填补什么。但朱志鑫来了,带着一身的骚话和无赖的执着,把他的计划全部打乱了,也把他的世界全部填满了——现在他想结婚了,不是因为“应该结婚”,而是因为“想和朱志鑫结婚”。不是“到了年龄该做的事”,不是“大家都在做的事”,而是“只有和这个人做才有意义的事”。

戒指是朱志鑫自己去挑的,没有带任何人。他在珠宝店坐了很久,试了很多款:白金、铂金、玫瑰金,宽面的、细圈的、带钻的、素圈的。每试一款都拍张照片发给王哥看,王哥每款都说“好看”。朱志鑫觉得王哥在敷衍他,王哥说“我真的觉得都好看,是你太挑了”。朱志鑫不是挑,他是怕苏新皓不喜欢。苏新皓是一个有审美洁癖的人——不是对别人挑剔,是对自己。他用的东西都是简洁的、克制的、不张扬的,戒指也应该是那样的。不要太多装饰,不要太花哨,安安静静地戴在手上,不抢眼但耐看,经得起时间的打磨。

最后朱志鑫选了一对素圈。铂金,细圈,没有任何装饰,简洁到了极致。内壁可以刻字,他想了很久,最后刻了四个字:“月潮相随。”不是“我爱你”,不是“永远”,不是任何直白的、热烈的、一眼就能看懂的词,而是只有他们俩才能懂的暗号。月亮和潮汐,你决定了我的起落。你是月亮我是潮汐,你牵着我走,我追着你跑。我们不是独立的个体,我们是彼此的一部分。

场地是王哥帮忙找的,一个小教堂,不大但很温馨。白色的墙壁,彩色的玻璃窗,木制的长椅,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讲台上,把一切都照得很亮很柔。不需要太多装饰,因为教堂本身就是最美的装饰,那种庄严和神圣是什么花都比不了的。朱志鑫站在讲台上想象苏新皓从门口走进来的样子——他一定会走得很慢,步伐很稳,表情很平静,但耳朵会红。从耳垂开始红,慢慢蔓延到耳廓,红成一片,像傍晚的晚霞。那个样子一定很好看,好看到他想哭。

音乐朱志鑫选了苏新皓写的那首《月亮》,不是录音室版本,是苏新皓自己在家里用手机录的。只有钢琴,没有人声,音符在空气中飘荡,像是在诉说什么。

花朱志鑫选了百合,苏妈妈喜欢的,苏新皓也喜欢的。苏新皓喜欢百合不是因为他妈妈喜欢,而是因为百合的香味淡淡的,不浓烈不刺鼻,闻着让人安心。像他这个人一样,不张扬不喧哗,但你靠近了就能闻到那股干净的味道。不是香水的味道,是他的味道,是他这个人散发出来的、独一无二的、别人怎么模仿都模仿不来的味道。

一切准备就绪的那天晚上,朱志鑫在阳台上坐了很久。苏新皓在书房里写歌,不知道他在外面做什么。月光很好,落在薄荷叶上,把每一片叶子都照得透明。朱志鑫看着那些叶子,觉得它们和苏新皓一样——看起来清冷,但其实很柔软,轻轻一碰就会颤抖。不是因为他们脆弱,是因为他们敏感。对这个世界敏感,对温度敏感,对爱敏感。

他拿出手机看了看日历。求婚的日子定在下周六,还有七天。七天,一百六十八个小时,一万零八十分钟。每一分钟都在倒计时,每一分钟都在靠近那个时刻,那个他准备了很久的、想了无数遍的、既期待又紧张的时刻。

“朱志鑫。”

朱志鑫转过头,苏新皓站在阳台门口,穿着一件白色的家居T恤,手里拿着一杯水。月光落在他身上,把他整个人照得很亮。

“你在这儿干嘛?”

“看月亮。”

苏新皓走过来在他旁边站定,抬起头看了看天上的月亮。今天的月亮很圆,挂在深蓝色的天幕上像一个银白色的圆盘,散发出清冷而柔和的光。苏新皓看了很久,久到月光在他脸上移动了极其微小的距离。

“好看吗?”朱志鑫问。

“嗯。”

“月亮好看还是我好看?”

苏新皓转过头看着他,那双清冷的眼睛里映着月光和他自己模糊的倒影。

“你。”苏新皓说。

朱志鑫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苏新皓说“你”,不是“月亮”,不是“都好看”,不是任何委婉的、给自己留退路的回答,而是直接的、赤裸的、没有任何修饰的“你”。你比月亮好看,你比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好看,你在我眼里是最好的。不是因为你有多了不起,是因为你是我喜欢的人。喜欢的人就是最好的,不需要理由,不需要比较,不需要任何第三方的认证。我说你最好,你就是最好。

朱志鑫伸手把苏新皓拉进怀里抱住了他。苏新皓没有挣扎,把脸埋在他肩窝里,双手环住他的腰,把自己全部的重量都交给他。月光落在两个人身上。朱志鑫想,这就是他要的。不是轰轰烈烈的告白,不是惊天动地的承诺,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晚上,月光很好,苏新皓在他怀里,说“你比月亮好看”。这就够了,这就是他想要的全世界。

第二天朱志鑫接到了陆柏川的电话。陆柏川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带着一丝笑意:“听说你要结婚了?”

朱志鑫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的?”

“王哥告诉我的。他说需要一个证婚人,问我愿不愿意。”

朱志鑫的嘴角弯了起来,王哥虽然嘴上总说要辞职,但办事的时候比谁都靠谱。连证婚人都找好了,找的还是苏新皓最好的朋友。

“你愿意吗?”朱志鑫问。

陆柏川沉默了一下。“愿意。新皓能遇到你,是他的运气。”

朱志鑫的眼眶突然有点热。陆柏川说“是他的运气”,不是“是你的运气”,不是“是你们的运气”,而是“是他的运气”。因为他看到了苏新皓的变化——从一个把所有情绪都咽进肚子里的人,变成了一个会主动靠近、主动依赖、主动说“你比月亮好看”的人。这种变化是朱志鑫带给他的,是爱带给他的。不是任何教育、任何劝导、任何人生建议能做到的事。只有爱能做到。

“陆哥,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在上辈子照顾他。这辈子不用了,我来。”

电话那头沉默了,然后传来一声很轻很轻的笑。“好。”

晚上朱志鑫在书房里找到了那个浅灰色的文件夹。他没有打开,只是把它从书架上拿下来,放在书桌上,看着它。那条湖蓝色的丝带系成的蝴蝶结依然左右对称比例完美,和他第一次看到时一模一样。但里面的内容不一样了,多了一页纸,多了一行字,多了苏新皓在这辈子里写下的新的心事。

他没有打开,因为他不需要。他知道里面写的是什么——是苏新皓的心,是他藏了两辈子的爱,是那些说不出口但一直在那里的东西。他不需要看,因为他已经知道了。

朱志鑫把文件夹放回原处,走出书房。苏新皓在客厅里看电视,听到脚步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你进我书房了?”

“嗯。”

“干嘛?”

“拿个东西。”

“拿什么?”

朱志鑫在他旁边坐下,伸手揽住他的肩膀,把他往自己身边拢了拢。苏新皓没有躲开,靠在他肩上,目光重新落在电视屏幕上。

“拿你。”朱志鑫说。

苏新皓沉默了一下。“……你今天怎么了?”

“没怎么。就是想你了。”

苏新皓没有说话,但朱志鑫感觉到他靠在自己肩上的重量增加了一点点。那一点点重量是“我也想你”。不是用嘴说的,是用身体说的。用那个靠上来的角度、那个增加的重量、那个没有躲开的距离。每一个细节都在说同一句话——“我也想你,你不在的时候我很想你,你回来了我还是想你。想你的时间永远不够,因为你不在的时候我在想你,你在的时候我也在想你。想你是我的常态,不是一种情绪,是一种存在的方式。”

朱志鑫收紧了手臂。求婚倒计时还有六天。六天后他会单膝跪在苏新皓面前,拿出那对素圈,问他愿不愿意。他知道答案,因为他太了解苏新皓了。苏新皓会说“嗯”,只一个字,但那个字里会有他所有的同意、所有的承诺、所有没说出口的“我愿意”。不是“好”,不是“可以”,不是“行”,是“嗯”。苏新皓式的“我愿意”。简简单单,干干净净,但比任何长篇大论都更有分量。

朱志鑫闭上眼睛,在心里一遍一遍地演练那个画面。苏新皓站在他面前,阳光从彩色的玻璃窗照进来,落在他脸上,他的耳朵会红,眼眶也会红。他会说“嗯”,然后伸出手,让朱志鑫把戒指戴在他的无名指上。戒指很小,很轻,但戴上之后就会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永远不会摘下来。

因为那是承诺,是证据,是“你是我的”的证明。不是用嘴说的,是用戒指说的。每一个看到那枚戒指的人都会知道——这个人有人了,这个人不是一个人了,这个人找到了他想共度余生的人,并且那个人也愿意。

倒计时五天。朱志鑫站在阳台上看着月亮。“苏老师,你信不信人有下辈子?”

苏新皓沉默了一下。“信。”

“为什么?”

“因为我已经过了两辈子了。”

朱志鑫转过身看着他,月光落在两个人之间,照亮了苏新皓的脸——不是清冷,是温柔。不是疏离,是靠近。不是“生人勿近”,是“只对你开放”。

“下辈子我还找你。”朱志鑫说。

苏新皓看着他,嘴角慢慢地、慢慢地弯了起来。那是一个真正的、柔软的、带着期待和笃定的笑容。

“好。我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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