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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招贤馆

秦纪元

变法的新政颁布下去,头一个月就撞上了南墙。

曲辕犁的图纸发到了各县,但大多数县令连看都没看就锁进了库房。不是他们不想办事,是实在办不了——会造曲辕犁的铁匠整个秦国找不出二十个,而秦国有三百多个县。李铁带着他收的七个徒弟日夜赶工,一个月才打出四十把犁,连一个县都不够分的。

代田法的遭遇更惨。赵农在城外那两亩荒地上试种了一季冬小麦,收成确实比别人多了三成,但消息传到各县,老农们的反应出奇一致:“那是咸阳的地,能一样吗?我们这儿的地瘦,种不了那花样。”

至于炼铁炉,李铁倒是照着田衍的图纸造出了第一座,但出铁那天出了事——炉温太高,炉壁裂了,铁水淌出来烧死了两个工匠。消息传到朝中,立刻有人跳出来说这是“妖术”,要求嬴政立即停止“折腾”。

嬴政坐在偏殿里,听着蔡泽一条一条地汇报这些坏消息,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的手指在案几上轻轻叩着,一下一下,像在计算什么。

“大王,臣以为,新政不能停,但也不能急。”蔡泽合上竹简,看着嬴政,“秦国有三百多个县,一县一县地推,一年推不完就推两年,两年推不完就推五年。只要大王在位一天,新政就有一天的时间。”

“寡人知道不能急。”嬴政说,“但寡人也不能等。六国不会等秦国准备好了再打过来。”

蔡泽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了一句让嬴政意外的话。

“大王,臣在各国游历的时候,见过一种东西,叫‘样板’。”

“样板?”

“对。先在一个地方把新东西做出来,让所有人都看见,看见了就信了,信了就跟着做了。大王在城外试种代田法,就是这个道理。但光有咸阳的样板不够,咸阳是王都,百姓觉得那是大王的地,种得好是应该的。大王需要在偏远的地方也做样板,让百姓看见——穷地方、瘦地,也能用新法种出好庄稼。”

嬴政点了点头。蔡泽说的对,样板不能只在咸阳,要在各县都做。但怎么做?派谁去做?

“寡人要开一个招贤馆。”嬴政说,“面向天下招揽人才。不管你是哪国人,不管你是贵族还是平民,只要你有本事,能通过考核,寡人就给你官做。这些新招来的人,没有根基,没有包袱,最适合去各县推行新政。”

蔡泽看着嬴政,眼睛里有一种复杂的光。“大王,招贤馆一开,天下的士人都会涌到咸阳来。这里面有真才实学的,也有浑水摸鱼的,还有别国派来的奸细。大王怎么分辨?”

“寡人不需要分辨。”嬴政说,“寡人只需要用他们。真才实学的,留下。浑水摸鱼的,赶走。别国的奸细,杀了。招贤馆不是养闲人的地方,是干活的地方。干得了活就留,干不了就走。”

招贤馆设在咸阳城东门内的一处大宅里,原本是吕不韦的一处产业,吕不韦死后被官府没收,嬴政把它要了过来,改成招贤馆。馆门口挂着一块匾额,上书“招贤馆”三个大字,是嬴政亲手写的。字迹不算漂亮,但每一笔都很有力,像是在竹简上刻出来的。

开馆那天,咸阳城下了一场春雨。雨不大,淅淅沥沥的,打在青石板路上溅起一层水雾。嬴政站在招贤馆的门口,看着从四面八方涌来的士人,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这些人有的是坐马车来的,穿着锦袍,带着书童;有的是骑驴来的,穿着麻衣,背着竹箱;还有的是走路来的,鞋子磨破了,脚上缠着草绳。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的眼睛里都有光。那种光叫“希望”,是在别的地方看不到、在秦国才能看到的光。

第一个走进招贤馆的人,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深衣,腰间系着一条草绳,脚上的布鞋破了两个洞,露出黑乎乎的脚趾。但他的背挺得很直,头抬得很高,眼睛很亮,像两颗打磨过的黑曜石。

“你叫什么名字?”嬴政问。

“蒙恬。”年轻人说。

嬴政愣了一下。蒙恬,这个名字他听田衍提起过——在我那个时代的历史书上,蒙恬是秦国最重要的将领之一,北击匈奴,修筑长城,威震天下。但他不是应该在二十年后才出山吗?怎么现在就来了?

“你是蒙骜的儿子?”嬴政问。

“是。”蒙恬说,“但我不靠父亲的名声。我来招贤馆,是因为我想凭自己的本事做官。”

嬴政看着蒙恬,忽然笑了。这个年轻人的脾气和他很像——倔,不服输,不愿意被人说是靠关系上来的。

“你有什么本事?”

“我会骑马,会射箭,会带兵。”蒙恬说,“我十五岁就跟着父亲上过战场,杀过五个魏国兵。我还读过《孙子兵法》《吴子兵法》,能背能讲。”

嬴政点了点头,指着旁边的一张桌子。“去那边登记。明天开始考核,考过了就留下。”

蒙恬躬身行了一礼,大步走向登记处。

第二个走进招贤馆的人,是一个三十来岁的文士。他穿着一件青色的绸袍,腰间挂着一块玉,手里拿着一把折扇,走路的时候扇子一摇一摇的,很有派头。但他的眼睛不像蒙恬那么亮,而是有些浑浊,像是喝多了酒没睡醒。

“你叫什么名字?”

“赵高。”文士说。

嬴政的手猛地攥紧了。赵高,这个名字他太熟悉了——在邯郸的时候,赵高的父亲教过他识字,赵高比他小三岁,小时候流着鼻涕跟在他屁股后面转。后来他回了秦国,就再没见过赵高。没想到赵高也来了秦国。

“你是邯郸的赵高?”嬴政问。

赵高抬起头,看着嬴政,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那光很复杂——有惊喜,有敬畏,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算计。

“大王还记得臣?”赵高跪下来,磕了三个头,“臣在邯郸听说大王回了秦国,日夜思念,恨不得插翅飞来。臣的父亲去世了,臣在赵国无依无靠,只好来投奔大王。”

嬴政看着赵高,心里在快速判断。赵高这个人聪明,太聪明了,聪明到让人不放心。在邯郸的时候,他就是那种知道什么时候该笑、什么时候该哭、什么时候该闭嘴的人。这种人用好了是利器,用不好是祸根。

“你读过什么书?”嬴政问。

“臣读过《诗》《书》《春秋》,还学过律法、算学、文书。”赵高说,“臣的父亲生前在邯郸府里当书吏,臣跟他学了十年,会写各种公文,会算各种账目。”

嬴政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去那边登记。明天考核。”

赵高又磕了三个头,站起来,走向登记处。他的脚步很轻,像猫一样,几乎听不到声音。嬴政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个人,以后会是他身边的人。是好是坏,他不知道。

第三个走进招贤馆的人,是一个四十来岁的汉子。他穿着一件短褐,露着两条粗壮的手臂,手臂上全是伤疤,像一条条蜈蚣趴在皮肤上。他的脸很黑,是被太阳晒的那种黑,眼睛很小,但很亮,像两颗炭火。

“你叫什么名字?”

“王离。”汉子说。

嬴政又愣了一下。王离,这不是那个老太监的名字吗?老太监叫王离,这个汉子也叫王离,同名同姓,但不是同一个人。

“你是哪里人?”

“上郡人。”汉子说,“我当过兵,打过仗,杀过匈奴。后来腿受了伤,不能再打仗了,就回家种地。听说大王开招贤馆招人,我就来了。”

“你有什么本事?”

“我会种地。”王离说,“我家在无定河边,地是沙地,种啥啥不长。我自己琢磨了一套法子,在地里掺粪、掺草灰、掺淤泥,把沙地改成了良田。我家那两亩地,以前一亩收三斗,现在一亩收八斗。乡亲们都学我的法子,我们村的地比以前多收了一倍。”

嬴政的眼睛亮了起来。他正在愁代田法推广不下去,现在就来了一个会种地的。这个人不是读书人,不会讲大道理,但他有实实在在的经验,能在地里干出活来。这种人,比十个夸夸其谈的谋士都有用。

“你认字吗?”

“不认。”王离说,“我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没关系。”嬴政说,“种地不需要认字。你留下来,寡人给你一个差事——去各县教农人种地。不是教他们读图纸,是下地,手把手地教。教好了,寡人给你赏金、赐田。教不好,你自己回家种地去。”

王离跪下,磕了一个头。“大王放心,我种了二十年的地,还没碰到过种不好的地。”

招贤馆开馆第一天,来了三百多人。嬴政一个一个地见,一个一个地问,从早上一直站到天黑,中间只喝了两碗水、吃了一块干饼。他的腿站得发酸,嗓子说得发哑,但他的精神很好,眼睛很亮,像是在沙漠里走了很久的人终于看见了绿洲。

这些人,就是秦国的未来。不是那些占着位子不干事的旧贵族,不是那些只会拍马屁的庸臣,而是这些从五湖四海来、凭本事吃饭的人。他们有的是蒙恬这样的将门之后,有的是赵高这样的小吏之子,有的是王离这样的泥腿子。他们出身不同、经历不同、本事不同,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愿意为秦国卖命,因为他们知道,在秦国,只要你有本事,就有出人头地的机会。

这就是嬴政要的秦国。一个不讲出身、只讲本事的国家。一个人人都有机会、人人都不敢偷懒的国家。一个能让天下人都服气的国家。

招贤馆的事办完之后,嬴政回到了自己的院子。田衍还在,手里拿着那块骨片,脸上的表情比平时更严肃。

“你见了赵高?”田衍问。

“见了。”嬴政坐下,倒了一杯水,“你认识他?”

“在我那个时代的历史书上,赵高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物。”田衍的声音很低,“他后来成了你的近臣,掌握了很大的权力。你死后,他发动政变,杀了你的长子扶苏,立了你的幼子胡亥,把秦国搞得一团糟。很多人说,秦朝的灭亡,赵高要负很大的责任。”

嬴政的手顿了一下,水杯停在半空中。他看着田衍,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不是愤怒,不是恐惧,而是一种“果然如此”的了然。

“寡人早就知道他不简单。”嬴政放下水杯,“在邯郸的时候,他就是那种很聪明、很机灵、知道怎么讨人喜欢的人。寡人当时就觉得,这种人用好了是利器,用不好是祸根。但寡人没想到,他会是亡国的祸根。”

“历史已经被你改变了。”田衍说,“你提前十年当上了秦王,提前十年开了招贤馆,提前十年见到了赵高。赵高的命运也会被改变。如果你用得好,他可能不会变成那个祸国殃民的人。”

嬴政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摇了摇头。“寡人不信他。寡人会用他,但不会重用他。寡人会给他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做,让他离权力中心远远的。”

田衍看着嬴政,欲言又止。他想说“历史没有那么容易被改变”,但他没有说。因为他知道,嬴政不喜欢听这种话。嬴政喜欢听的,是“你能行”“你可以”“你做得到”。这不是自负,是一种信念——一种“我命由我不由天”的信念。

“骨片上的数字又变了。”田衍把骨片放在桌上,“六十七。”

“又多了两年?”

“对。”田衍说,“因为招贤馆。你今天见的那三百多人,每个人的命运都被你改变了。他们本来可能一辈子默默无闻,但现在有了机会做官、做事、做人上人。他们的命重了,你的命也跟着重了。”

嬴政拿起骨片,举到眼前。骨片上的符号在烛光下闪着暗黄色的光,那些他看不懂的线条和刻痕,像是一条条看不见的路,通向未知的远方。他不知道这条路有多长,但他知道,只要他还在走,这条路就不会断。

窗外,咸阳城的夜色浓得像墨。远处传来更夫的梆子声,一下一下,不急不慢。嬴政吹灭了油灯,躺在硬邦邦的床板上,闭上眼睛。

他梦见了一座城。不是咸阳,不是邯郸,而是一座他从未见过的城。城墙高耸入云,街道宽阔笔直,两旁的房屋整齐划一,像棋盘上的格子。街上人来人往,有穿锦袍的贵族,有穿短褐的平民,有穿甲胄的士兵,还有穿着奇装异服的外国人。他们说着不同的话,但都能听懂彼此——因为所有人都说同一种语言,写同一种文字。

城的正中央,有一座巨大的石碑,石碑上刻着四个大字——“天下大同”。

嬴政站在石碑前,看着那四个字,心里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不是激动,不是自豪,而是一种“我终于做到了”的释然。

他伸出手,摸了摸石碑。石碑是凉的,但他的手是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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