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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

不可解的方程:三载十一厘米

八年后。

金文泽站在花店门口,手里捧着一束香槟玫瑰,花瓣上还带着水珠。阳光从梧桐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他肩上落了一小片碎金。花店的门半开着,风铃叮叮当当地响。他听见里面传来吴思妤的声音——“等一下,这个订单今天要送,你先帮我包起来,我马上。”然后是她小跑着从后面出来的脚步声。她看见他,愣了一下。“你怎么来了?不是说下午才到吗?”他笑了笑,没回答,把花递给她。她接过去,低头闻了闻,嘴角翘起来。“今天是什么日子?”她问。“不是什么日子。”他说,“就是想送你花。”

吴思妤抬起头看他。他穿着一件浅灰色的衬衫,袖口挽到小臂,头发比年轻时短了一点,鬓角有几根白的。她忽然想起来,今天是他三十五岁生日。“你生日你送我花?”她哭笑不得。“你生日我也送你花。”“那不一样。”“一样的。”

她抱着那束玫瑰,踮起脚,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生日快乐。”她轻声说。金文泽低下头,在她额头上落了一个吻。

他们认识十二年了。从她高一那年在窗玻璃上画无限符号开始。十二年,足够一个人从十七岁长到二十九岁,从一个数学学渣变成花店老板娘,从暗恋到明恋到在一起再到结婚。十二年,也足够他从二十七岁长到三十五岁,从一个年轻老师变成花店老板的丈夫,从克制到失控到勇敢再到温柔。

金文泽把车停在医院门口,熄了火,没有立刻下车。他坐在驾驶座上,看着副驾驶那袋水果,又看了看后视镜里自己的脸。三十五岁,眼角有细纹了。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她在日记里写“27岁的是你,闪耀的是你,厉害的是你,那道光也是你”。那时候他二十七岁,现在他三十五岁。她还会不会觉得,他是那道光?

“想什么呢?”吴思妤解开安全带,歪着头看他。“没什么。”他说,下了车。

他们一起走进医院,穿过长长的走廊,经过消毒水的味道和护士站的低声交谈。金文泽推开病房的门,庄意正靠在床上,苏晚晴坐在床边,手里削着苹果。庄意看见他们,笑了。“狗泽,你来了。”他的声音比从前低了一些,但笑还是那样,没心没肺的。“嗯。”金文泽走过去,把水果放在床头柜上,看了看庄意的脸色说气色不错,恢复得挺好。庄意咧嘴笑了,“那当然,我可是你最好的兄弟,哪那么容易死。”苏晚晴瞪了他一眼,把削好的苹果递过去:“说什么呢?”庄意接过去咬了一口,含含糊糊地说:“我说我命硬。”

吴思妤站在门口,看着他们,觉得有些恍惚。上一次他们四个人这样待在一起,是很多年前了。那时候庄意还没有和苏晚晴在一起,还在藏区的雪山下面笨拙地表白。那时候苏晚晴还没有成为庄意的妻子,还在看着金文泽的眼神里带着一丝她后来才放下的东西。那时候她和金文泽还没有结婚,还在隔着那本日记互相猜对方的心思。时间过去了。有些东西变了,有些东西没有变。

庄意出院那天,阳光很好。金文泽开车来接他,吴思妤坐在副驾驶,苏晚晴和庄意坐在后面。庄意扒着前座的靠背,凑到金文泽耳边说:“狗泽,你开慢点,我怕颠。”金文泽从后视镜看了他一眼:“你什么时候这么娇气了?”“我一直很娇气,你没发现而已。”苏晚晴在旁边笑,伸手拉住庄意的衣角说好好坐着,别影响他开车。庄意缩回去,靠在苏晚晴肩膀上,小声说了一句什么。苏晚晴的耳朵红了,金文泽假装没听见,吴思妤从后视镜里看见了,嘴角翘起来。

他们去了一家餐厅,是吴思妤订的。她提前打了电话,定了包间,点了庄意爱吃的菜。饭桌上,四个人聊了很多。聊他们刚认识的时候,聊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聊着聊着,庄意忽然安静了。他端着酒杯,盯着杯里的酒,过了很久才说:“骆格要是还在,就好了。”包间里忽然安静了。苏晚晴握住了他的手,吴思妤低下头,金文泽没有说话。过了很久,金文泽开口:“他在。”庄意抬起头,“他在哪儿?”“在这儿。”金文泽指了指自己的心口,又指了指庄意的心口,“在这儿。在我们所有人的心里。他一直在。”庄意看着金文泽,眼眶红了。然后笑了,“狗泽,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说话了?”“跟你学的。”金文泽说。“我什么时候教过你这个?”“你教过我。在我最不会说话的时候。”

庄意愣了一秒,然后忽然笑了,笑着笑着眼眶红了。“金文泽,你真肉麻。”他吸了吸鼻子,把酒杯举起来,“来,敬骆格。敬那些回不去的日子。”四个杯子碰在一起,清脆的声音在包间里回荡。

吃完饭,他们站在餐厅门口道别。庄意拉着金文泽的手,说了很多话。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说“别老熬夜”,说“有空多锻炼”。金文泽一一应了。庄意松开他的手,又抓住,说“狗泽,谢谢你”。金文泽愣了一下。“谢什么?”“谢你当年没有放弃我。谢你在我最混蛋的时候还愿意做我的朋友。谢你……”庄意顿了一下,“谢你让我遇见她。”

苏晚晴站在不远处,听见了,没有走过来。只是看着庄意,眼睛亮亮的。金文泽拍了拍庄意的肩膀,说“走吧”。

苏晚晴走过来,扶着庄意上了车。车窗摇下来,庄意探头出来喊:“狗泽,下次我请你吃饭!”“好。”金文泽说。车开走了。尾灯在夜色里越来越远,最后变成一个红点,消失在街角。金文泽站在原地,看着那个方向,很久没有动。

吴思妤走过来,握住他的手。“怎么了?”她问。金文泽没有回答。过了很久,他说:“庄意变了。”吴思妤想了想,“没变。他还是那个庄意。只是长大了。”

金文泽转头看她。路灯的光落在她脸上,把她整个人照得很柔和。她比高中时成熟了很多,头发长了又剪,剪了又长,但眼睛还是那样——亮亮的,像藏着一汪水。“看什么?”她问。“看你。”他说。她笑了,“天天看,还没看够?”“没够。”他说,“一辈子都不够。”

她愣了一下,然后伸出手在他胸口轻轻捶了一下。“老东西,你今天怎么回事?嘴这么甜。”“喝了酒的缘故。”“你喝酒了?”“嗯,喝了。”他低下头,在她额头上落了一个吻,“喝了你的酒。甜了一辈子。”

那天晚上回家的路上,吴思妤忽然说:“老东西,你还记不记得,你第一次送我花是什么时候?”金文泽想了想,“高一?你送我那盆仙人掌。”“不是那个。是你送我。”金文泽想了想,想不起来。“你第一次送我花,是你跟我求婚的时候。红玫瑰。”“可那不是花吗?”金文泽说。“那是求婚。不一样。”吴思妤说,顿了顿,“其实我不是想要花。我是想要你。从高一就想要了。花不花的,无所谓。”

金文泽没有说话。他把车停在路边,熄了火,转过头看着她。“我现在给你。”他说。“什么?”“花。我现在给你。”他开门下车,走了。吴思妤坐在车里,透过车窗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夜色里。过了十几分钟,他回来了,手里捧着一束香槟玫瑰,花瓣上还带着夜露。

他把花递给她。“给你。”他说。吴思妤接过去,低头闻了闻。“你从哪弄来的?”她问。“花店。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那家。”她笑了,笑着笑着眼眶红了。“老东西,你是不是傻?”她说。“可能是。”他说,“遇见你之后就一直傻。”

她扑进他怀里,把脸埋在他胸口。花挤在两个人之间,花瓣蹭着她的脸,软软的,凉凉的,香香的。“谢谢你。”她闷声说。“谢什么?”“谢你送我花。谢你在我身边。谢你没有放弃我。”

金文泽抱紧她,下巴抵着她的发顶。“是我要谢你。”他说,“谢谢你等我。等了我那么多年。”她摇了摇头,“不是等。是一直在。”

不是等。是一直在。从高一那年就一直在。她从来没有离开过。只是他花了很长时间,才学会伸出手。

后来他们回到家。吴思妤把那束香槟玫瑰插在花瓶里,放在餐桌上。金文泽站在窗边,看着窗外城市的灯火。她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老东西,你三十五了。”她说。“嗯。”“想要什么生日礼物?”他想了一会儿,“你。”“我已经是你的了。”“那再要一次。”她笑了,把脸贴在他背上。“好。再给你一次。一辈子都给。”

他转过身,把她抱进怀里。月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两个人身上。窗台上的仙人掌还在,长大了很多,刺比以前软了。它陪他们从高一走到了三十五岁,从老师走到了丈夫,从学生走到了妻子。还会继续走下去。一直走。

第二天早上,吴思妤醒来的时候,金文泽已经起床了。厨房里有声音,粥的香味飘过来。她穿上拖鞋走过去,看见他站在灶台前,穿着围裙,正在搅锅里的粥。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肩膀上。他听见脚步声,回过头。“醒了?”“嗯。”她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你怎么不叫醒我?”“让你多睡会儿。”

她靠在他背上,听着他的心跳。一下,一下,很稳,很安心。“老东西。”她叫了一声。“嗯。”“昨天晚上我想了很久,想你说的那句话。”“哪句?”“你说你花了很长时间才学会伸出手。我现在问你——你学会了吗?”

金文泽关了火,放下勺子,转过身。他看着她,把她脸上的碎发拨到耳后,看着她的眼睛。他的眼睛很深,很亮,像藏着一条河。“学会了。”他说。他伸出手,握住她的手。十指交握,掌心贴着掌心。

那枚刻着玫瑰的戒指,在晨光里泛着柔和的光。

她也握紧了他。那枚刻着小王子的戒指,和他的挨在一起。挨了很久了,还会继续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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