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昭业(473年—494年9月7日),字元尚,小字法身,丹阳郡建康县(今江苏省南京市)人,南朝齐第三任皇帝,齐武帝萧赜之孙,文惠太子萧长懋长子,母为文安皇后王宝明
。建元四年(482年)受封南郡王,永明七年(489年)获赐班剑仪仗队二十人、鼓吹乐队一部。永明十一年(493年)父丧后被立为皇太孙,同年齐武帝驾崩后继位,次年改元隆昌。
萧昭业少年时容貌俊美,善隶书,其父对其用度严加限制,曾感叹“作天王不如市边屠酤富儿”
。即位后肆意挥霍,世祖积蓄数亿钱被耗尽,常与后宫嬉戏无度。讨论朝政由尚书令萧鸾掌控,因密谋外放萧鸾未果,隆昌元年(494年)遭其率兵入宫弑杀,终年二十二岁,被追废为郁林王。《南齐书》评其“风华外美”而“弃礼亡律”,《南史》称“愆鄙内作,足倾社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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