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洵之是我们年级理科班的常驻第一,
按理来说,理科学霸应该是寸头加掉漆保温杯的,但他不一样,不仅把额前的一撮刘海挑染成了墨蓝色,还特喜欢摇滚乐。
应洵之是我们学校很多女生的暗恋对象,我也不例外。所以当我知道他会参加学校的音乐社团时,以我会弹电吉他这项技能轻轻松松就也进了社团。于是,我和应洵之的接触就多了起来。
不知是不是我自作多情,应洵之总给我一种"他也喜欢我"的感觉。经过他身旁时若有似无的视线,闷热夏日里冒着寒气的橘子汽水。发尾轻轻掠过他的小臂时,他通红的耳尖,我都记得。
我经常去"骚扰"应洵之,
他从红着脸喝我送的水到自然而然背过我的书包,
他已经习惯了我的存在,我们谁也不愿打破这暧暧昧氛围。
所以我决定激激他,我想让他看清自己的心意。
于是我这几天都没有再去找他,而是跟班上另外一个男生走得近了些。
他果然坐不住了,在一次排练后约我去了音乐教室。在浓郁的夜色中,我推开门,应洵之戴着有线耳机靠在窗边。"应洵之,你找我?"
应洵之点点头,捏着自己的耳垂﹣﹣这是他害羞时的小动作。他盯着我,像是有很多话要说,"你跟那个男的……什么关系啊?""就为了说这个把我约出来?我还以为你要跟我表自呢。"我忍不住调侃他。应洵之又红了脸,却向我走进了一步,
将一只耳机塞进我的左耳,是《恶作剧》,
应洵之将我拥入怀中,温热的呼吸洒在耳畔,
"我喜欢你,很喜欢。"
耳机里正好是歌词"我想我已慢慢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