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梦娇发现自己做饭的天赋,是在一个很普通的周三下午。那天她本来没什么事,白夜文化那边苏念打理得井井有条,千金圈也没聚会,夜楚骁去了公司。她一个人窝在客厅里刷手机,刷到一条视频——法式红酒炖牛肉。视频里的厨师把牛肉煎得焦黄,倒入红酒,加入各种香料,放进烤箱慢炖几个小时,最后出来的成品色泽红亮,肉香四溢。白梦娇看着那条视频,忽然想做这道菜。不是因为她想吃,而是因为她想试试。上辈子她做的都是中式家常菜,西餐几乎没碰过,因为西餐的调料和厨具都不便宜,她舍不得买。但现在不一样了,庄园的厨房里什么都有,法式炖锅、铸铁锅、各种她不认识的专业厨具,整整齐齐地摆在那里。她想试试。
白梦娇给夜楚骁发了一条消息:“晚上回来吃饭。”夜楚骁回了一个字:“嗯。”白梦娇看着那个“嗯”字,弯了弯唇,系上围裙走进了厨房。
做法式红酒炖牛肉,第一步是选肉。白梦娇打开冰箱,拿出一块牛肩肉,纹理漂亮,肥瘦相间。她把它放在案板上回温,然后开始准备配料。培根切丁,洋葱切块,胡萝卜滚刀切,蘑菇对半切。蒜拍碎,百里香和月桂叶用棉线捆成一束。牛肉切成大块,用厨房纸巾吸干表面的水分——这一步很重要,牛肉表面有水分的话煎不上色。
锅烧热,倒油,培根丁先下锅炒至焦脆,捞出备用。锅里剩下的油用来煎牛肉,一块一块地放进去,不要挤在一起。白梦娇用长筷子一块一块地翻面,看着牛肉表面从红色变成深褐色,边缘微微焦脆,发出滋滋的声响。煎好的牛肉盛出来备用。同一口锅里倒入洋葱和胡萝卜,炒到洋葱变软透明。然后把牛肉倒回去,加一勺面粉,翻炒均匀,让面粉裹住牛肉和蔬菜。接着倒入一整瓶红酒——白梦娇看了一眼酒标,是一瓶勃艮第,她不知道多少钱,但她觉得以夜楚骁的酒柜档次,这瓶酒应该不便宜。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倒了进去,反正又不是她买的。红酒没过牛肉,加入番茄酱、蒜、百里香、月桂叶,还有之前炒好的培根丁。大火烧开,撇去浮沫,盖上锅盖放进烤箱。烤箱设好温度和时间,白梦娇关上烤箱门,靠在操作台边,深吸一口气。接下来就是等,等三个小时。
等待的时间里,白梦娇没有闲着。冰箱里还有一块银鳕鱼,她决定做个香煎银鳕鱼配柠檬黄油酱。银鳕鱼解冻后用厨房纸巾吸干水分,两面撒盐和白胡椒粉,腌制片刻。平底锅烧热倒油,鱼皮朝下放入锅中,中火煎到鱼皮金黄酥脆,翻面煎另一面。鱼肉很嫩,翻面的时候要小心,白梦娇用了一把薄薄的铲子轻轻伸到鱼身下面,快速翻过来,鱼皮完整没有破。她松了口气,把煎好的鱼盛出来放在盘子里。同一口锅倒掉多余的油,放入一块黄油,小火加热到黄油融化冒泡,挤入半个柠檬的汁,加一小撮盐和黑胡椒,煮到酱汁浓稠。柠檬黄油酱淋在银鳕鱼上,金黄色的酱汁顺着雪白的鱼肉流下来,白梦娇看着觉得可以拍照发朋友圈了。
然后她又做了一个奶油蘑菇汤。蘑菇切片,洋葱切丁,锅里放黄油炒香洋葱和蘑菇,炒到蘑菇变软出水。加一勺面粉炒匀,倒入鸡汤和牛奶,小火煮到汤汁浓稠。用料理棒打碎——她没有用料理棒,她把汤倒进了破壁机,几秒钟就打成了细腻的糊状。倒回锅里,加盐和白胡椒粉调味,最后加一勺淡奶油搅匀。汤倒进碗里,用勺子背在表面滴几滴奶油,用牙签拉出花纹。白梦娇第一次做这种装饰,花纹拉得歪歪扭扭的,但她觉得还挺好看。
烤箱叮了一声。白梦娇戴上隔热手套把炖锅端出来,掀开锅盖,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红酒、牛肉、培根、香草——所有的味道都融合在一起,汤汁浓稠发亮,牛肉炖得软烂,用叉子一碰就散开。白梦娇尝了一口汤汁,眼睛亮了。好吃。真的好吃。红酒的酸涩已经炖没了,留下的是一种醇厚的、复杂的、有深度的味道。培根的咸香和牛肉的鲜美交织在一起,香草的清香在口腔里久久不散。
白梦娇把炖牛肉盛出来,摆盘。牛肉放在中间,胡萝卜和蘑菇围在旁边,浇上一勺浓稠的汤汁,撒上切碎的欧芹。银鳕鱼放在另一个盘子里,旁边摆了一小块柠檬。奶油蘑菇汤盛在白色的深碗里,表面滴了几滴奶油,拉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叶子形状。
夜楚骁回来的时候,看到的是这样一幅画面——餐桌上摆着三道菜,白梦娇站在餐桌旁边,系着围裙,手里拿着一把叉子,正在尝炖牛肉的汤汁。她听到脚步声抬起头,嘴角还沾着一点酱汁,弯起眼睛笑了:“你回来了?尝尝,我做的。”
夜楚骁站在餐厅门口,看着白梦娇系着围裙站在餐桌旁边的样子。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袖子卷到手肘,头发随意地扎了一个丸子头,几缕碎发垂在耳侧。他的目光从她脸上移到餐桌上——红酒炖牛肉、香煎银鳕鱼、奶油蘑菇汤,三道菜摆得整整齐齐,餐具、餐巾、酒杯,每一样都在它该在的位置上。白梦娇以前从来不会在意这些摆盘的事情,她是那种“好吃就行不用好看”的人,但今天她显然花了不少心思。
夜楚骁走过来拉开椅子坐下。他先尝了一口红酒炖牛肉——叉子碰到肉的瞬间,牛肉就散开了,纤维一丝一丝的,浸满了红褐色的汤汁。他把那口牛肉送进嘴里,嚼了嚼,咽下去。然后他做了一件让白梦娇意外的事——他又夹了一块牛肉,送进嘴里,嚼了嚼,咽下去。然后他又夹了一块。连吃三块之后他终于停下来,看着白梦娇,说了一句让她心跳加速的话:“这道菜,可以上诺尊的菜单。”
白梦娇愣住了。诺尊的菜单,那不是随便什么菜都能上的。她说“你不是在哄我吧”,夜楚骁端起红酒杯喝了一口,看着她,嘴角慢慢勾了起来,声音慵懒又漫不经心:“我什么时候哄过你。”白梦娇想了想,他好像确实没有哄过她。他夸她从来都是直来直去,“还行”“不错”“可以”,从来没有说过“可以上诺尊的菜单”这种话。白梦娇弯了弯唇,在他对面坐下,自己尝了一口炖牛肉。确实好吃。比她预期的还要好吃。红酒的香气渗透到牛肉的每一丝纤维里,肉质软烂但不松散,汤汁浓稠但不腻。她不知道这道菜在专业厨师眼里能打几分,但她觉得至少及格了。
夜楚骁又尝了香煎银鳕鱼。鱼皮煎得金黄酥脆,鱼肉雪白细嫩,用叉子轻轻一拨就分开。柠檬黄油酱的酸度刚好,中和了鱼肉的油脂。他说了一句“鱼煎得不错”。白梦娇说“就一句不错”,夜楚骁看着她,说“鱼皮没破”,白梦娇弯了弯唇说“那当然”。奶油蘑菇汤他喝了一口,放下勺子,看着那碗汤表面歪歪扭扭的奶油拉花,沉默了片刻。白梦娇以为他要吐槽她的拉花技术,结果他说了一句“味道可以,拉花不行”。白梦娇翻了个白眼说“我第一次做,能拉出来就不错了”。夜楚骁端起碗喝了两口,放下,说了一句让她气笑的话:“下次别拉了,浪费时间。”
白梦娇瞪了他一眼,但他已经继续喝汤了。
从那天起,白梦娇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她开始每天研究新的菜式,法式、意式、日式、东南亚,各种各样的料理,她都想试一试。她发现自己在做饭这件事上有一种说不清的天赋——不是那种“照着菜谱做不会失败”的天赋,而是那种“看了菜谱之后能举一反三、自己调整、做出更好效果”的天赋。她能在第一次做一道菜的时候就判断出哪个步骤可以优化、哪个配料可以替换、哪个火候可以调整。苏念说这是“老天爷赏饭吃”,白梦娇觉得可能真的是。
第二天,她做了意大利海鲜烩饭。藏红花把米饭染成金黄色,虾仁、鱿鱼、青口、蛤蜊,每一样海鲜都新鲜得发亮。高汤分次加入,米饭在锅里慢慢吸收汤汁,变得浓稠 creamy。最后撒上帕玛森芝士碎和欧芹,整道菜看起来像一幅画。夜楚骁吃了两碗。
第三天,她做了日式叉烧拉面。叉烧肉卷成卷,用棉线绑紧,煎到表面焦黄,放入酱油、味醂、清酒、糖、葱姜蒜调制的汤汁里慢炖两个小时。炖好的叉烧切成厚片,断面是漂亮的螺旋纹,肥瘦相间,入口即化。拉面汤底用猪骨、鸡架、昆布、柴鱼片熬了四个小时,奶白色,浓郁得像液体丝绸。溏心蛋用酱油和味醂腌制过夜,蛋黄是半凝固的橘红色。白梦娇把叉烧、溏心蛋、海苔、葱花、玉米粒、黑木耳丝一样一样地摆进碗里,最后淋上一勺蒜油。夜楚骁吃面的时候没有说话,吃完之后说了一句“明天还想吃”。白梦娇说“明天做别的”,夜楚骁看着她,说“后天呢”,白梦娇说“后天也做别的”。夜楚骁没有再说话。
第四天,她做了泰式冬阴功汤。香茅、南姜、柠檬叶、辣椒,这些香料在锅里煮开的时候,整个厨房都弥漫着那种酸辣清新的香气。虾头炒出红油,加入椰浆、鱼露、青柠汁,汤底浓郁又清爽。白梦娇尝了一口,酸辣鲜甜,层次丰富,和她在泰国餐厅喝到的一模一样。她甚至觉得自己做得更好吃,因为用料更新鲜,虾更肥更大,香料的量也控制得更精准。夜楚骁喝了两碗。
第五天,她做了西班牙海鲜饭。藏红花、烟熏红椒粉、海鲜、鸡肉、兔肉——她买不到兔肉,用了鸡肉代替。米饭在宽大的平底锅里慢慢煮熟,底部形成一层焦脆的锅巴。白梦娇端着锅直接上了桌,夜楚骁看了一眼那个锅,说了一句“你倒是省碗”。白梦娇说“西班牙海鲜饭就是要用锅吃”,夜楚骁没有反驳。
第六天,她做了印度奶油鸡。这道菜她以前只在餐厅吃过,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做。但她在网上找到了一个很详细的教程,一步一步跟着做,居然做出来了。鸡肉腌制过夜,烤到表面焦香,番茄、奶油、腰果、香料打成酱汁,和鸡肉一起炖煮。成品色泽橙红,口感creamy,香料的味道复杂又和谐。夜楚骁吃了一碗饭,又加了一碗。
第七天,她做了北京烤鸭。这道菜她犹豫了很久,因为太复杂了,要烫皮、晾干、刷脆皮水、再晾干、烤制、片皮,每一步都不能出错。但她还是想试试。不是因为夜楚骁想吃,是因为她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做到。鸭子提前一天开始处理,白梦娇站在厨房里给鸭子打气的时候,老周路过门口,脚步顿了一下,看了一眼,然后面无表情地走了。白梦娇不知道老周在想什么,但她觉得老周可能觉得她疯了。烤鸭出炉的时候,鸭皮红亮酥脆,用筷子敲一下能听到清脆的声音。白梦娇片鸭子的技术不够专业,切得厚薄不一,但鸭皮的酥脆、鸭肉的鲜嫩、甜面酱的咸甜、黄瓜和葱丝的清爽,卷在薄饼里一口咬下去,所有味道在口中融合。夜楚骁吃了三卷,看着剩下的鸭子,说了一句“明天做鸭架汤”。白梦娇弯了弯唇说“好”。
庄园里的佣人们开始私下讨论这件事。他们说白小姐最近每天都在做饭,每道菜都不一样,每道菜都很好吃。有人说她是不是在参加什么厨艺比赛,有人说她是不是想开餐厅,有人说她是不是在讨好九爷。老周听到了这些议论,只说了一句话:“白小姐想做什么,是白小姐的自由。”议论声立刻停了。
白梦娇不知道这些,她只是单纯地喜欢做饭。上辈子她没有条件做这些复杂的菜式,出租屋的厨房太小,设备太简陋,食材太贵,时间太少。她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家常菜,番茄炒蛋、红烧肉、蒜蓉青菜,偶尔做一次红烧牛肉就已经是“大餐”了。现在她有一个大到可以同时做三道菜的厨房,有全世界最好的厨具,有最新鲜的食材,有的是时间。她想把上辈子想做但没机会做的菜,全部做一遍。
夜楚骁没有问她为什么忽然迷上做饭。他只是每天按时回家,坐在餐桌前,吃她做的每一道菜。不管她做什么,他都会吃,而且吃得很多。白梦娇有时候会观察他吃饭的表情——他吃红烧牛肉面和吃法式红酒炖牛肉的表情是一样的,都是那种没有表情的表情。但她注意到,如果他觉得特别好吃,他会吃得很快;如果只是一般好吃,他会吃得慢一些。她不知道别人能不能看出这个区别,但她能。
有一天晚上,白梦娇做了几道家常菜。不是什么大餐,就是简简单单的蒜蓉空心菜、糖醋排骨、冬瓜蛤蜊汤。夜楚骁看到那桌菜的时候,嘴角动了一下。他夹了一块糖醋排骨,送进嘴里,嚼了嚼,咽下去。然后他又夹了一块,又一块,又一块。白梦娇看着他一块接一块地吃,忍不住笑了,问他“你不是说不喜欢吃甜的吗”。夜楚骁看了她一眼,说了一句让她心跳加速的话:“你做的甜,不是那种甜。”白梦娇低下头喝汤,耳朵红了。
她想,这就是做饭的意义吧。不是炫耀厨艺,不是征服谁的胃。是让一个人吃你做的饭的时候,能多吃几口。她上辈子一个人吃饭,从来没有人因为她做的饭多吃几口。现在有了。她看着夜楚骁把最后一块糖醋排骨夹走的时候,弯了弯唇,心想明天做什么呢?